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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vin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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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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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遍全台戰機起降 工研院工程師觸法

拍遍全台戰機起降 工研院工程師觸法

陳育賢、朱虔/竹市報導
2002-6-08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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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業技術研究院電腦與通訊研究所任職的工程師陳維國,四年來在全台各空軍基地拍攝戰機起降的畫面。本月三日下午,他在新竹空軍基地南端跑道外圍的樹上拍攝幻象戰機起降時,遭新竹憲兵隊逮捕,依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送辦。
據了解,憲兵單位在其宿舍起出七百多張戰機相片及九本翔實紀錄飛機起降的筆記本,正朝是否為情報工作方向偵辦。但陳維國表示,拍軍機是個人興趣,並不知道會涉及國防安全。

新竹憲兵隊本月三日接獲檢舉,指位在延平路三段香雅橋附近,新竹空軍基地南端跑道外圍的一棵樹上,有不明人士在偷拍機場與戰機起降,憲兵隊立即派員將該名男子逮捕。

經調查發現,四十一歲的陳維國,在工研究電通所任職,是高科技工程師,原本是香港籍,來台後歸化中華民國籍,畢業於交大資訊工程研究所。情治單位清查身分時,意外發現一張報社記者證,身分頗為特殊,引起注意。

自稱四十多年從未出國的陳維國表示,拍攝戰機是他個人興趣,他是從喜歡看軍機起降,轉而喜歡拍,照片都用於欣賞,並無其他目的,今年元月,他將拍攝新竹幻象戰鬥機的作品和文章,在電通所的內部刊物刊登,題目是「河堤上的傻瓜」,形容自己因為愛好拍攝軍機,是守在香雅橋河堤上的傻瓜。

憲兵隊三日晚間十時依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將陳維國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諭令五萬元交保。

檢察官在讓他交保前,也向法官聲請二張搜索票,憲兵隊立即持票會同市警局保防室、新竹市調站幹員,在陳員的宿舍搜索,起出九本筆記本和七百多張的戰機起降照片。事關國防要塞安全,檢察官通知陳員再到案說明,但第一次沒到案,又簽發傳票,陳員於昨天上午到案接受複訊後飭回。

據了解,陳維國的筆記本中,不但記載新竹空軍基地幻象戰機起降的時間,連同戰機起降的角度都寫得十分翔實,連幻象失事的資料都非常清楚。且他從八十六年間開始利用假日時間,到全台各地的空軍基地外拍攝、記錄戰機相關資料,而讓檢調懷疑他的動機。

陳維國表示,他是民國五十年在香港出生,八個月大,就隨父母及一位哥哥來台,目前父母定居在台中縣清水鎮,年幼時就已歸化中華民國籍。拍軍機只是喜好,就好像有人喜歡拍美女。

陳被查出擁有一家知名報社發的記者證,情治單位懷疑是他拍攝基地時用來掩護的證件。陳維國表示,這張記者證是一位新竹的記者希望他協助拍軍機照片,這張記者證不是報社核發的員工證件,而是類似觀禮証,臨時辨別身分的紙張式證件。

陳員是高科技人員,身分特殊,他供稱僅是個人興趣,絕無不法及特殊目的,但情治單位認為這種興趣已太過「專業」,仍質疑其動機和目的。為了國防要塞及軍機安全,正清查歷年來陳員在國內、外通聯紀錄及是否為情報工作服務。
     
      
舊 2002-06-08, 05:3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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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vin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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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國:喜好戰機攝影 未對不起國家

陳維國:喜好戰機攝影 未對不起國家

陳愛珠、陳育賢/竹市專訪
2002-6-08 1:55

吹北風的假日,新竹市延平路盡頭香雅橋畔客雅溪的護岸上,總會擠上一堆人,守在新竹空軍基地的跑道頭,心情隨著目標的出現、沸騰,偶爾夾雜著激情歡呼。他們自稱是「賞鳥一族」,只是他們追逐的是世界性的幻象戰鬥機「鐵鳥,Mirage2000-5」;這群「賞鳥族」卻因陳維國被憲兵隊、調查站偵辦而震驚不已。
工業技術研究院電腦與通訊研究所副工程師陳維國,因拍攝空軍基地與戰機起降而遭移送法辦,七日他向電通所無線通訊技術組請假接受憲兵隊偵訊。稍後他接受本報記者採訪,強調他愛飛機,興趣使然,不知有何不可。以下是訪談內容:

問:談談你對事件發生的感想。

答:我的生活非常單純,在工研院電通所服務六年,不曾與憲兵隊、調查站有過任何接觸,事件發生時我很震驚,心情一度驚慌不已,在友人支持下,目前心情調適不少,但還是覺得整個事件發生過程很突兀。

我因為喜歡攝影,特別欣賞軍機起飛時「力能撼山岳,才足安家邦」的氣勢,以及落地時優美的飄浮景象。今年一月初,我將比較得意的幾張照片,寫成一篇文章,投稿到所訊內,為了就是將喜悅與大眾分享。這麼單純的事,怎麼變成這樣?

最讓人遺憾的是,憲兵隊、調查站還到我的辦公室及宿舍寢室搜索。不了解的人以為我做了什麼大壞事,甚至質疑我是賣國賊、叛亂分子,讓我百口莫辯,也讓我無法接受這種法律認定。整個事件發展至今,我自信沒有對不起國家、空軍。

問:什麼時候愛上拍攝戰機?

答:約莫四年多前,偶而經過空軍基地,因為喜歡上當時正新鮮的法國幻象戰機,因此常去看飛機,後來結交不少「機迷」同好,有人喜歡拍照,我也跟著拍。而我跟許多工程師一樣,做事情都比較投入,所以慢慢的愛上「戰機攝影」。

問:平日在那些地方拍攝?目的為何?

答:新竹空軍基地因地利之便,當然最常在此拍攝,另外,如台中、嘉義、台南、屏東等地,也都去拍攝過,因為不同空軍基地有不同的戰機,各有不同特色,要換口味必須得換地方。通常只是自己與「機迷」一同欣賞,偶而則在工研究的通訊雜誌上供稿,讓愛好飛機的朋友分享戰機英姿。

問:你知道在空軍基地攝影是違法的嗎?

答:我們只是喜歡拍飛機而已,並無多想。

問:為何要翔實記錄戰機起降時間、角度?

答:工程師做事一向都較嚴謹,把事情記錄下來,是很正常的;二則愛上飛機,當然會深入研究,就像其他人研究他的興趣一樣。

問:軍機起飛及降落速度相當快,你曾經受到特別的攝影技巧訓練嗎?

答:拍軍機的難度比較高,為了追求最佳的攝影效果,只好不斷更新設備,這幾年陸續花了十餘萬元更新攝影器材,如果再加上洗照片錢,那就更不得了,超過二十萬元,接近三十萬元。

問:聽說你服役時曾任輔導長,應該知道軍中相關規定,以及可能觸及軍法的問題。

答:服役時,我確實曾任輔導長,在新竹服務期間也曾經接觸過新竹空軍,在接觸各地空軍後,新竹空軍可以說是最友善的軍方單位。我能理解,整個事件發展至今,不是他們所能決定的,所以我不會把問題歸咎到軍官。
 
舊 2002-06-08, 05:4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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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vin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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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機族:愛國表現 居然也被抓

賞機族:愛國表現 居然也被抓

陳育賢/竹市報導
2002-6-08 1:55

工研院電通所工程師陳維國,因拍攝空軍戰機而遭送辦,同道中人的「機迷」族這兩天間接獲知,一方面深怕情治單位「問話」,一方面也認為太誇張了,怎麼愛上戰機也會被認為是「匪諜」?這兩天新竹基地跑道頭已不見機迷拍攝幻象戰鬥機了。

一位「賞機」資歷有六、七年的朱姓民眾昨天表示,這兩天機迷圈已陸續傳出陳維國遭逮捕送辦的消息。有人遺憾,有人認為是「綠色恐怖」,深怕自己也被傳訊,有人則認為拍攝基地、軍機,的確有危及國防的模糊地帶,有一定的爭議性。

朱姓機迷指出,愛看戰機也是一種愛國的表現,尤其是四、五年前法國幻象戰機進駐新竹空軍基地,一時之間機迷們的士氣大振,賞機成為他們最另類的興趣。

他說,新竹賞機有二地,一是跑道北端的東大路大轉彎處的一樓建物平台,二是南端的延平路三段香雅橋附近,而北端無遮陽物,較炎熱;南端有樹,較清涼,因此較受機迷族喜愛。

目前賞機的熟面孔中,約莫有廿餘人是較專精的,大夥都是在賞機而結識,平日共同分享興趣及研究成果,相當開心。

被送辦的工程師陳維國即是機迷中較專業的,不論是拍攝技巧、戰機功能研究都非常專精,且其熱中戰機的程度,又在眾多機迷之上,這樣的專業可能才會受到情治單位的懷疑吧!

此外,朱姓機迷說,真正機迷不可能只待在新竹看,為了能多看點其他型號戰機,當然會往其他空軍基地跑,這就好像喜愛攝影的人一定會多發掘景點是一樣的。

以他為例,他從F100看到F104、F5E,到現在的幻象2000,而幻象只能在新竹、花蓮看得到,要看F16就要往南部跑,這是對國軍裝備有一定的信心,才會如此有興趣,直呼賞機絕對是愛國與休閒相結合的健康活動。

至於「記錄」,他說,如果不記下時間,很難能「遇」到戰機起降,大老遠跑來又撲空不是很嘔嗎?所以當然要記錄飛行員演練時間,如此看著一架架戰機接續起降,這樣才過癮。
舊 2002-06-08, 05:4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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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及要塞堡壘法 罰定了

「攝」及要塞堡壘法 罰定了


楊肅民、朱虔/特稿
2002-6-08 1:55

新竹工研院一名工程師長期偷拍國內多個空軍基地軍機起降照片及翔實記錄飛機起降時間,遭情治單位查獲並依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移送法辦。如果當事人確已觸犯國防部所指定的要塞堡壘,就算不知情,仍是過失犯,也要被處罰;如果事後查出被告把這些資料交付給他人,則可能觸犯「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的刺探、交付軍機罪,情形就更嚴重了。
所謂「要塞堡壘地帶」,是指國防各種要塞堡壘地區周圍的區域。依四十三年修正公布的「要塞堡壘地帶法」規定,國防部以命令公告為屬第一區或第二區的要塞或堡壘,以要塞堡壘為基點,自基點或基線起至外方約四百至六百公尺以內為第一區,自第一區界線起至外方,約三千至四千公尺以內為第二區。在規定的方圓內,除非國防部有特別命令或經要塞司令許可,都不可以測量、攝影、描繪或記敘及其他關於軍事上之偵察事項。

通常這類「要塞堡壘」都會明顯立有「禁止拍照」的告示牌,如果民眾不小心拍照被衛兵看到,由於是無心過失,大都是抽底片曝光或訓誡一番了事,不會小題大作移送法辦。不過,從軍檢查獲的工研院工程師拍攝軍機起降及加以翔實記錄來看,就算辯稱並不知有觸犯要塞法,但依法也可處以過失犯,只是刑責很輕而已。

但如果事後查出,該名工程師是出於蒐集刺探軍情,是為中共或其他國家而為之,則情形又另當別論,可能就有觸犯「妨害軍機治罪條例」問題。

持平而論,「要塞堡壘地帶法」是七十年前制定,已近五十年未修正。以目前人造衛星以及光學儀器的發達,網路上甚至可以買到空照圖等軍事照片,要塞法應該考量是否檢討修正,以更切合實際。
舊 2002-06-08, 05:4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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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vin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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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077
過時的法令
過時的思維
該抓的不抓
沒必要抓的被抓
舊 2002-06-08, 05:48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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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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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085
殺雞儆猴,並掩飾當權者自己無力保護真正機密的無能,與內部的腐化。
__________________
*****我始終反對戰爭,除非為了和平的緣故--格蘭特*****

Miss July: I'm the girl. Why do I have to carry everything?
Steven: I support Women's Lib. don't you?


台灣新文化紀念館 96.10.18~96.12.25

台北市寧夏路89號大同分局3樓
舊 2002-06-08, 06:2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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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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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13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rvin L.
過時的法令
過時的思維
該抓的不抓
沒必要抓的被抓


個人認為過時的法令仍有效時,
還是不得觸犯的,
過不過時也是見仁見智
是很主觀的看法.

基地安全在其他國家也是很受重視的.......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2-06-08, 07:5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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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ie離線中  
ev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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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44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ackie


個人認為過時的法令仍有效時,
還是不得觸犯的,
過不過時也是見仁見智
是很主觀的看法.

基地安全在其他國家也是很受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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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每個遊戲都有遊戲規則!每個國家有都有各自的法律!
不要觸法會比較好!
舊 2002-06-08, 08:4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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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s離線中  
ev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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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44
恩~~~!每個遊戲都有遊戲規則!每個國家有都有各自的法律!
不要觸法會比較好!
而且在機場未經同意叫偷拍,航空展叫發表!不太一樣!
連國家(規定)都不尊重,這人值得尊重嗎???
現在的人很多時候都本末倒置,很多時候也根本無視自己!!
還是希望大家能不要做大自己的權力,也不要忽視了自己的權益!!!!
(缺水怪政府,土石流怪政府,失業怪政府,連騎機車摔倒也怪政府...................當初為何還投票??)
舊 2002-06-08, 11:53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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