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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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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懲黑心業者 罰不到強冠...
法律不溯及既往就算了.取消掉刑責的部份是怎麼回事?
文章前面說有刑責後面又說取消搞得我好亂啊.. https://tw.news.yahoo.com/%E9%87%8D...-215046759.html 中國時報【管婺媛、林佩怡╱台北報導】 為彌補食安危機漏洞,政府決定對黑心業者重罰,食品業者若有攙偽或假冒、加入未允許的添加物等,刑責最高7年,得併科8000萬元罰金;若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2億元罰金。但因不溯及既往,已確定罰不到此次黑心油主嫌強冠。 行政院政務委員蔣丙煌昨天主持政委審查會議,確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修正4條條文,提高對黑心業者的刑責與罰金。蔣丙煌表示,本周四院會通過後就可送立法院審查。不過,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修正草案中也明訂,在修法完成前罪行確定者,將適用舊法。 不溯既往 適用舊法 行政院擬定的食安措施,除提高刑罰、罰金額度外,將協調各縣市政府將檢舉獎金從現行罰金1成調高至2成。法務部則研擬訂定鼓勵員工主動檢舉的「良心員工條款」。中央並設置「中央檢舉專線」,避免地方政府獲檢舉未積極處理或吃案情況發生。 此外,衛福部食品3級品管將在10月31日提早啟動,強制食用油業者自主品管、檢驗,啟動溯源機制。環署承諾3個月內輔導所有業者合法化,並從今年12月中起全面「憑證收油」。相關修法制度,政院盼在本會期完成。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說,他支持「一事不二罰」,但修法方向,絕對要將黑心業者的所有財產充公,「讓他一刀斃命!」 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說,為排除一事不二罰,這次《食安法》修法將只保留行政罰,刪除有刑法的部分,並將罰款提高到2億。他以大統公司為例,修法後罰鍰上限為2億,衛生機關計算出大統不當得利約18.5億,就開罰18.5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邀請衛福部、法務部等部會,就食品安全進行專案報告;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廖正井都說,《食安法》一再修法,黑心業者依舊一犯再犯,去年大統公司被行政罰18.5億元,後因一事不二罰的原則,最終只罰3800萬元,民眾不懂該法律原則,以為政府獨厚大統公司。 不當得利 同額開罰 吳陳鐶解釋,修《食安法》部分,法人沒有刑罰規定,行政機關可直接對法人罰鍰,不需等法院判決確定;且依照《行政罰法》規定,可在所得利益範圍內科處,換言之,即使超過罰鍰最高額,只要法人不當得利多少錢,就可處相同金額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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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入手 Nikkor-N Auto 28mm F2 AI改 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此文章於 2014-09-23 12:10 PM 被 s2588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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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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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如果脫產了或是用人頭,是不是罰不到又不用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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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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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是刑法要修正 食品業者若有攙偽或假冒、加入未允許的添加物等,刑責最高7年,得併科8000萬元罰金;若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2億元罰金。 因為鄉民都認為罰得太輕了。 另一個是修正 法人不當得利多少錢,就可處相同金額的罰鍰。 這個其實是算是新加入的罰則,讓行政機關可直接對法人法人不當得利多少錢進行罰鍰,不需等法院判決確定;且依照《行政罰法》規定,可在所得利益範圍內科處。 所以是二個地方要修正,修正後就可以開罰,至於一事不二罰的原則,在這次修法過程中並沒有提到要修正,所以未來還是相同的情形,如果行政機關罰個十億,法院判罰一千元,那還是以法院為最終判決。 另外並沒有增設下游廠商修法,也就是說如果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化工廠或是汪汪叫公司用了黑心原料,那還是只罰上游原料供應商,那下游供應商還是一樣是受害者可以對上游求償,鄉民們是求償無門的。 此文章於 2014-09-23 04:43 PM 被 隨風浮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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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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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能免罰那十幾億,利委要負責任
行政罰法第26條你去閱讀一次 沒幾秒你就會發現很明顯的問題 26條還有一堆問題,有興趣的人可以Google 然後你就會發現我們的利委有多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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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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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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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責最高7年"
大家似乎都在注意罰多少,罰了又不一定收的到,這個"刑責最高7年",這樣訂跟沒有幾乎是同樣的意思,為何不訂成6個月以上X年以下,這樣的話,至少要關6個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邀請衛福部、法務部等部會,就食品安全進行專案報告;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廖正井都說,《食安法》一再修法,黑心業者依舊一犯再犯,去年大統公司被行政罰18.5億元,後因一事不二罰的原則,最終只罰3800萬元,民眾不懂該法律原則,以為政府獨厚大統公司。” 《食安法》一再修法,黑心業者依舊一犯再犯,就是疑似政府獨厚大老闆,因為不用關啊,負責制訂法律的單位難道不懂這個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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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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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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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是大家早就都知道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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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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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阿~就算立法抄家好了、也會一堆人跳出來說:這是要回到清朝嗎? 何況抄家也是能逃的...反正也不會誅九族 個人帳戶沒有統一控管,就不會有規矩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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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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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委很委屈的用一罪不二罰,所以不是他們的錯
幹 那條的問題,老早就被提出來幹 立委死不肯那條法 造成今天那些黑心油商,被關個幾年又出來繼續賣假油 不過前提是那十八億罰下去會讓他破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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