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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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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獨家新聞----氣爆後找嘸機車 找3天..原來在7樓頂
[YOUTUBE]kJ3xBkj935Y[/YOUTUBE] 首先,在1:02時: 該物理老師說[大家比較好奇的是它大概有多少的力量] 這位物理老師假設機車(105公斤)被炸後,速度由零變到20.29m/s,花了0.1秒. 所以這0.1秒內的平均加速度大小是(20.29-0)/0.1 m/s^2,這沒問題; 這0.1秒內的平均受力105kg*(20.29-0)/0.1 m/s^2=21304.5牛頓≒2130公斤重,這也沒問題. 但是,這位大哥,這是合力,是衝(擊)力和機車所受重力的合力耶! 也就是說,衝(擊)力應該是2013+105(車重)=2118公斤重才對吧?! 其次,在1:15時: 換算人被炸的高度36公尺(應該也是該物理老師換算的,不會是記者吧! ![]() 如果不考慮車重和人重,也不考慮車和人的受力面積不同造成的受力差異,直接用相同衝擊力道來算的話: 由F=ma=m*(v/t)=m*{[(2gh)^(1/2)]/t} 因為F,g,t均相同 所以h和m^2成反比 人的質量70公斤,是車的質量105公斤的2/3倍,所以炸飛高度應該是(3/2)^2=9/4倍 因此炸飛高度應該是21*(9/4)=47.25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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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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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眼花,把2130看成2013. 更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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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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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力0.1 秒 ?!
不是吧, 爆炸這種事也許得用0.01秒去計算. 那兩個消失的人, 也許也在頂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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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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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完化學老師後,這次換來吐槽物理老師!
這些算法 都只能說對一半 原因 只是假設
現在 環境風速 這些都還會有影響 算式中卻無法表現出來 所以就別太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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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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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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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都是假設+1,如果接觸時間是0.2秒,算出來就減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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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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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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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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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我覺得影片這樣算衝力比較符合定義 http://hyperphysics.phy-astr.gsu.edu/hbase/impulse.html http://tinyurl.com/l3rflqp http://www.qask.com.tw/Answer.aspx?c=c1&id=4084 衝力就是物體所受的"淨外力"也就是你所謂的合力 2.感覺你說明部分物理涵義不夠明確,你所謂的t相同應該是指兩者受衝力皆為0.1秒 否則飛的高度不同時間應該就不同吧,可是又照代V^2=0^2+2gh,儘管答案是對的 但感覺很像在湊答案 3.不用那樣酸那位化學老師,碳也可以長六隻手的,學過無機的應該會覺得 看到啥鬼分子都不意外 ![]() ![]() 出處:http://pubs.acs.org/doi/abs/10.1021/ja71042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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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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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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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在於假設的部分是否是事實,以及有沒有算出正確值,而在於物理觀念是否正確. 如果觀念不正確,就算假設的條件都沒錯,且所有條件都考慮到了,也得不到正確的答案. 如果是ㄧ般人犯這個錯,當然無需苛責,但作為一個高中物理老師,這就大大的不應該. 引用:
1.請問你有搞清楚記者問的問題,以及該物理老師在算的是什麼嗎? 記者問的是[爆炸產生的力],而該物理老師算的是[機車受的力]. 機車受的力(向量)=爆炸產生的力(向量)+重力(向量) 但重力和爆炸產生的力方向相反,所以重力取負值,其實就是: 機車受的力值=爆炸產生的力值-重力值 =>爆炸產生的力值=機車受的力值+重力值 這跟球落地反彈過程中,受地面作用力的情形一樣,除了計算球在單位時間內的動量變化量(就是力)以外,還必須加上球的重量; 如果是計算球打在牆上(牆面和地面垂直)的反彈過程中,受牆面作用力,那就只計算球在單位時間內的動量變化量(就是力)即可. 這是基本的高中物理問題,會犯這種錯的,通常就是物理程度後段的學生. 2.t當然指的是受力時間,而v是受力過程得到的速度值,這從我式子裡面的F=ma=m*(v/t)中,a=v/t就可以看得出來. 一般有基本程度的人,應該都不會有這種疑問才對. 而得到速度v之後僅受重力(不考慮其他阻力之下),加速度值就是g,上升到高度h,速度變為零,就是用0^2=v^2+2(-g)h來算,所以v=(2gh)^(1/2). 這也是很基本的問題,也是一般人都不會有這種疑問. 3.事實上丙烯的碳就不會有6隻腳,這至少是高一學生就會知道的基本問題. 而一個高中化學老師犯了這麼誇張的錯誤,如果還不該酸,那還有什麼該酸的? 其實,由網友的發言內容,就不難理解,為何物理一直是大多數高中學生最感到困難的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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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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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佈的「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
國小4年級至6年級熱量為750大卡、國中為850大卡、高中男生為950大卡 假設這個高中男生很餓,營養午餐吃了多點,是1,000大卡,也就是4.184kJ 10公噸丙烯炸掉,約略等於487,856,655kJ/4.184kJ = 116,660 人次的高中男生營養午餐 http://disp.cc/b/982-7Y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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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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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這麼認為就隨你吧...爭贏又沒獎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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