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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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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個資法相關
公司裡有公開的通訊錄
現在都只剩分機 打分機過去找 人不在時 要請教手機號碼 對方也表明不太方便 像這樣的話 如果廠商打電話來找人 我把手機報給廠商 是否已觸犯個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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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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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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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資法最主要是針對機關(包含私人與公家機關) 有沒有觸犯個資法是公司的問題,不過假設公司因此被告還敗訴,而且是因為你個人行為遭受損失,公司或許會向你求償 但撇開個資法不談 基本上你這種習慣就不是每個人都會願意讓你這樣做 除非你的同事早就跟你說他的手機可以給任何人,不然你本來就不太適合將手機號碼給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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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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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廠商留言及聯絡方式,您將轉達訊息.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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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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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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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的公司會給公務用的手機門號,除了隱私方面外,人員離職時不必特別通知廠商也是考量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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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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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雞窩
文章: 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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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很難認定 1.看公司規定吧,如果公司有要求同仁同意提供手機給廠商 並且有簽同意書,那就OK啊 不過你怎知打來的是不是廠商,所以還是如樓上講的 請對方留資料,提供給同事,讓同事自己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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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燦坤卡號 36680441 歡迎取用 順發卡號 00149760 歡迎取用 [2015日本滋賀縣 琵琶湖 機車環湖之旅] [2016東京競馬初體驗] [2017四國機車行] [2018紀伊半島機車行] [2019 HONDA CROSS CUB山陰閒晃][2021 久違的重機開箱文-Z900RS] [景點分享-台南東山咖啡-竹栱仔厝] [2022 重機小跑-環半島之旅] [2023-名古屋-富士山之旅] [2024-北海道-道南之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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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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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邊剛好也有個跟個資法相關的問題,順便問一下
狀況是這樣 社區所簽約的管理顧問公司的管理員,在某些行為上不太符合社區評鑑的標準 例如在管理室抽煙,值勤時打瞌睡,或是有人經過社區大門,但是管理員連頭抬都沒抬,逕自滑手機,然後有的住戶會去找管理員聊天,邊聊天邊抽煙 這些問題,在今年要跟管理顧問公司續約的時候有跟他們反應,對方的經理是說 如果有這些不當的行為,經過檢舉查證後,採用累進制扣錢處罰 但是.... 怎麼舉證? 對方的經理說,可以拍照.... 照片舉證即可 這不是廢話.... 這樣子對方就知道是誰當抓耙子,萬一因為被扣錢而心生不爽偷偷報復不就完蛋了 所以社區管委會開會決議要在管理室加裝一台攝影機(因為是舊社區大樓,所以當初一開始管理室就沒裝) 結果遭到了很強烈的反彈(管理員還有某些"住戶") 然後社區主委說,他有去詢問一些"相關人士" 因為我們的管理室並非屬於"公共流動空間",所以裝攝影機在個資法上可能會有問題,萬一住戶因此告管委會,吃虧的可能是管委會(除非當初一開始管理室的設計就有配置攝影機) 一般常見的大樓入口配置: ![]() 案例的大樓入口配置: ![]() 如上圖所示,根據"相關人士"的意見,該管理室屬於並非無可避免一定會經過的公共空間,也就是所謂的"公共流動空間" 所以加裝設影機會有個資法的問題,但是對方也不敢百分百保證,因為如果真的將來因為這個問題告上法院,法官的認定才是最終判決的影響關鍵 不知道大家針對這個情況有什麼高見?? 此文章於 2014-06-18 06:18 PM 被 snsd.com.t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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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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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收集個資不是不行,而是你要有管理。
你先取得所有住戶的書面同意,然後要有一套管理辦法,以及管理記錄,來證明你無時無刻都在好好管理這些錄下來的影像,誰能來讀取這些影像,經過什麼審核,多久會審核一次,一旦審核出問題來有什麼罰則;公權力來要求的話,需要有哪些法定的證明才算是政府單位正式的要求,你得做教育訓練確保執行者知道看懂。 然後你就看著這長長的todo清單,以及經常更換的執行人員,嘆一口氣。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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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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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要取得個人資料同意蒐集
2.你要註明個資拿來的使用範圍 3.還要寫明保留多久與善盡保管責任(日後得自行舉證做到何種防護程度) 4.還得註明個資當事者可以調閱使用紀錄,要求註銷個資且要能證明真的被銷毀 簡單幾個法令規定的部分 要都做起來你就不想蒐集了(除非商業營利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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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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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據個人以前參加相關說明會 有一位律師身份的演講者有提到這個一模一樣的問題 公共區域的監視器錄下來的資料是否違反個資? 他的見解是,監視器是固定的,無差別的在公共區域進行錄影 這部分是沒有觸犯個資法 但是 如果要利用;處理監視器的錄影資料 就會有一些要注意的地方 不當的利用;處理這些資料,就會有觸犯個資法的疑慮 (比如把含有個資的錄影資料公開張貼在公佈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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