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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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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盛和:自住房屋將有總戶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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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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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戶數??? 怎不是坪數 總金額 怕影響高貴台北市居民的權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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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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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靠房租過活的就要漲租金來抵稅了,苦的還是最底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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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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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來繞去就是不敢真正處理問題...真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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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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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個說的很有道理!而且具有參考價值。 如果真有心要抑制房價!在加入戶口登記管理以每人單位坪數來配合總價計算,會很合理而且不容易偷雞! 問題是! 根本沒要打房阿! ![]() ![]() ![]() 是年底前放些好消息,過了年底保證無聲無息! 此文章於 2014-05-07 12:02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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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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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房屋及土地(含農地)買賣不採用 實價課稅 跟累進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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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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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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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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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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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房子借給你的姑表親等等住,算不算自住的議題而已 就我看來,有人住,又是親友,就應該算自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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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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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合理的
持有一戶很合邏輯呀 直系親屬就是爸爸或是兒子 其實說起來也還是一人一戶 不包含旁系也很合理 甚麼表的都占一戶.... 至於以坪數倒是不合理 如果有錢了 想買大房子 倒也還好吧 不如以總價課奢侈稅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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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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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應該參照坪數跟總金額 如果自住 三口,住在一戶 250坪 總金額3億 那這種需求應該算超出正常自住的需求吧 相同的 如果自住三口 150坪 總金額 800萬 那這種 有可能是因為住在偏遠地區 的農戶 才有可能的價錢吧 鄉下地方每人使用坪數 有可能比都市地區大 所以要區分的話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 採取類似個人免稅額的制度 房屋土地兩稅合一後 住戶每人可減免多少房屋稅 自住房價3000萬 如果1%就是30 萬 每人減免稅額假如三萬 那住三個人 減免9萬 就是要繳納21萬 這樣不是很簡單 ?? 怕台北市民繳納太多 那可以 五都直轄市 可以減免5萬 首都額外多減一萬 這樣爽了吧 當然怕一下子就調高太多 會天下大亂 那就是從0.25% 每年調整開始 分四年調足 配合基本工資每年調整 他媽的 財富重分配 財政部 此文章於 2014-05-07 02:03 PM 被 皇極驚兲拳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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