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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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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這啥判決?!

下午在法院看到這裁判書

警方逮捕9人詐騙集團
法院判決可易科罰金
行騙半年犯罪所得300萬
9人的總罰金是400萬

有查到的犯罪所得是300萬
沒查到的犯罪所得不知多少

了不起背後金主幫想繼續做的繳錢
就東山再起了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 千元以下罰金

有一位被判最重:2年半
     
      

此文章於 2014-03-04 06:06 PM 被 MPEP 編輯.
舊 2014-03-04, 05:5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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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EP離線中  
ivy1111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101
引用:
作者MPEP
下午在法院看到這裁判書

警方逮捕9人詐騙集團
法院判決可易科罰金
行騙半年犯罪所得318萬
9人的總罰金是408萬

有查到的犯罪所得是318萬
沒查到的犯罪所得不知多少

了不起背後金主幫想繼續做的繳錢
就東山再起了



台灣是法治的社會
法官有多少證據就判到那,除非法條上有其它特別的罰則。

共產的就不一樣了,北韓是很好的範例。
 
舊 2014-03-04, 06:1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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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11111離線中  
64855
Power Member
 
648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法官可以靠想像力去判決的話,這個國家很恐怖
__________________
這個島已經瘋了
舊 2014-03-04, 06:4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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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55離線中  
buzzbe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3
引用:
作者ivy11111
台灣是法治的社會
法官有多少證據就判到那,除非法條上有其它特別的罰則。
..........


您講的很對!

無奈我們的法律對罪犯太寬容了,
犯罪成本太低,沒有喝阻效果,
鼓勵挺而走險的傢伙多多犯罪!

以本案為例,查到的三百萬極可能是冰山一角,
處罰的這麼輕,是在鼓勵其他同胞投遞履歷嗎?
舊 2014-03-04, 06:5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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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zzbee離線中  
acet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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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36
不然你以為014燒美金是燒爽的喔
舊 2014-03-04, 08:29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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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l離線中  
Z字特攻
*停權中*
 
Z字特攻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4
文章: 8
同事跟我說_
他之前的公司有兩個犯了業務侵占_
一個是: 兩個人聯手偷了一包30元的電子零件_都判9個月_
一個是侵占貨款40萬判5個月_
這兩個都不得易科罰金_

這判決連他公司律師都覺得有夠奇怪_

此文章於 2014-03-05 09:21 PM 被 Z字特攻 編輯.
舊 2014-03-05, 09:14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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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字特攻離線中  
Berith
*停權中*
 
Berit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4
您的住址: 幽冥深淵
文章: 232
台灣司法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舊 2014-03-05, 09:31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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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ith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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