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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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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司法為何修到強姦比殺人罪重 ?
		
	 殺人不要超過兩人以上,實務都是判七年以下,第一次殺都判約4~5年... 反而看新聞強姦修法後,越來越重,包含性騷擾罪也是... 下面這案例是共同,可能較重,但是前幾天看到一個(個人)強姦的,只是對同一人干多次一點,也是七年重罪...   2014年01月08日13:38 【許淑惠/台中報導】苗栗縣林姓男子有位就讀國中的小女友,曾姓、賴姓友人經常在即時通留言「弟弟很癢」、「送妹妹來」,要求林男邀約其他少女供他們嘿咻,但因唱歌喝酒10幾次都沒「上」到少女感到不滿,認為白花錢被當凱子,留言「不能上的就別揪」、「妹沒上到,錢到是有花到」,最後3男共謀對少女下藥。 前年1月,林男邀約黃姓少年、自己的小女友和另2名少女到KTV唱歌喝酒,並在酒中摻放FM2,其中1名少女平常可喝半打啤酒,當天只喝3瓶就不醒人事,被曾男先載往旅社性侵,賴男稍晚趕到,也對少女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以林、曾、賴3人犯共同強制****罪,判林男7年10月、曾、賴各判刑8年6月刑期。可上訴。  | |||||||
|  2014-01-08, 06:14 PM
			
			
	#1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 死人沒有人權 
				__________________ 這個島已經瘋了 | ||
|  2014-01-08, 06:23 PM
			
			
	#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苗栗 
					文章: 72
					
				 | 民選立委 這是台灣民意的表現啊 | 
|  2014-01-08, 06:26 PM
			
			
	#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 偷偷跟你說 殺人之前喝點酒,再開車撞下去,這樣刑期更輕 看看那ya少爺,死了三個判6年,搞不好還不用關那麼久 | 
|  2014-01-08, 06:26 PM
			
			
	#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 運彩條例修法後,打假球最高也可以判到10年 這也是不太合比例的重罪 | 
|  2014-01-08, 06:31 PM
			
			
	#5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0
					
				 | 刑法一般殺人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強制****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強制****罪: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三個犯的是這條) | 
|  2014-01-08, 06:32 PM
			
			
	#6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 引用: 
 呵~~ 護衛護成這樣子 明明民意就是強烈要求要重判這些殺人的 卻被你說成是民意要輕判 果然是護航大將 | |
|  2014-01-08, 06:33 PM
			
			
	#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板橋 
					文章: 4,241
					
				 | 應該修法判20年以下的不得假釋 免得關一半就放出來了 7年關3.5年就出來 10年關5年就出來 跟沒判差不多 貪汙應該判一天折1000 貪個1000萬就1萬天=27.5y就夠了 | 
|  2014-01-08, 06:50 PM
			
			
	#8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 以前還有懲治盜匪條例的時代(91年以前),常有人不小心就犯了重罪,就是強姦時,不要看到她桌上有錢,就順便拿。 或是搶了錢,看對方姿色不錯,又順便干,那就是無期或死刑二選一! | 
|  2014-01-08, 06:53 PM
			
			
	#9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新店 
					文章: 434
					
				 | 不要混淆視聽 刑法271普通殺人罪: Ⅰ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Ⅱ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Ⅲ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  2014-01-08, 07:00 P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