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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倡靈修竟偕女學員性侵幼女 歐陽顯一審重判14年
ETtodayETtoday – 2013年12月31日 下午5:21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道之門生活學堂」創辦人歐陽顯以倡導「能量導引」靈修廣收學員,2年前卻暗地夥同一名惡母女學員,以獲取「正面能量」為由性侵該學員幼女多達十餘次,士林地院審理後31日依加重強制****等罪判歐陽顯14年、惡母學員1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婦人參加由歐陽顯創辦的「道之門生活學堂」後,不僅深信不疑還自動獻身與創辦人發生性關係,並假稱「獲正向能量」在民國100年間將年僅11歲的女兒帶到汽車旅館,先示範如何****再和歐陽顯共同性侵幼女得逞,後來更強迫女兒與歐陽顯陸續發生17次性關係。 少女遭親生母親和歐陽顯性侵後痛不欲生,並在日記記錄遭下性侵過程,甚至寫下「想自殺」、「我覺得自己很髒」等語,直到少女在網上對朋友吐露這段不幸遭遇後,少女才在網友協助下通報校方及報警。 全案爆發後,少女母親竟為掩滅證據不僅沒收少女記有遭性侵過程日記,還要少女在謊稱日記所寫都是憑空幻想,但少女仍握有錄下媽媽和歐陽顯的電話錄音,士林地檢據此聲押2人獲准並依加重強制****起訴2人。 日前士林地方法院以審理結束將2人交保,檢方不服以2人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提起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後,歐陽顯再度被羈押,少女母親則是以30萬元交保。 士林地院今日則是對全案進行宣判,依加重強制****等罪判歐陽顯14年、惡母學員1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Facebook 馬上按讚 加入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 寄給朋友 Plurk! 列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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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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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莉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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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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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有甚麼參考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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