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83
|
一條高速公路收費40幾年了,都快近半世紀了,還在向用路人收費?幹xx!!又在搞甚麼計程收費?弄得還要用路人去裝什麼鳥e-tag!?憲法有規定嗎?高速公路是用全民納稅人的錢蓋的,憑什麼要任意苛刻用路人?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淡水線鐵路遺跡旁
文章: 1,665
|
這個公告10月份就已經在高公局的網站上, 但高公局一直沒有廣為告知用路人, 還任由遠通散布沒裝eTag就不能上路的假消息!!
摘錄裡頭的一個重點 : 未申裝eTag之民眾其繳費管道及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之方式說明如下: 1. 自動繳費期內:可利用超商使用多媒體系統、遠 通直營門市、網路、客服電話等方式繳費。 2. 逾自動補繳期後:會先以「平信」歸戶(每日欠費交易歸戶為1筆,每15-16筆歸戶為一張帳單)寄出帳單,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用路人無額外負擔。 3. 平信寄發逾補繳期仍未繳費者,再以「雙掛號」寄發第二次通知,須加收作業處理費(內含雙掛號郵資)。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80&p=4781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
M01這邊有人整理了一下,我覺得把之前一些疑問都說清楚了。像是自動補繳期,每15-16筆歸戶為一張帳單等問題,還沒辦或不爽辦的人可以看一下參考參考
計程非eTag之第三種用戶,繳費期有30~40天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699304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39
|
裝e-Tag是政府德政啊~~
政府圈錢給財團炒房炒地的金錢啊~~ 不這麼幹~~棺猿拿有力橍可以收~~ 噓懂:真是深得我心~~全被你講對了~~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
國道高速公路已經割讓給財團了歐..... 財團私營道路免費使用20公里 , 症腐還是得拿納稅錢買這免費20公里的帳單...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您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文章: 463
|
抵制了那麼久虛懂還是可以躺著賺..根本鬼島..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83
|
引用:
當中華民國國民實在隨小!!!!可嘆!不是我不愛國,這個國民黨政府腐敗無能,等於是21世紀的滿清政府,已經完全要失去民心了,那個姓馬的,還傻傻的自我感覺良好!若有能力,我定追隨曹興誠當新加坡人,離開這個鬼島.從前的寶島---台灣,如今滿目瘡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