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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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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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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雷普利翻版]逃避入獄殺人替代 最高院發回

剛看到發回的新聞~查了一下

看到一些滿無言的東西..........

逃避入獄殺人替代 最高院發回

引用:
男子孫國晃為躲避入獄,縱火燒死被害人後冒名頂替,二審判處死刑。
最高法院今天撤銷死刑判決,將全案發回更審。

根據原審判決,孫國晃因為犯下性侵案,被判處8年半徒刑定讞,
他為躲避入獄,在民國99年於高雄約出網友博士生張姓男子,
勒昏張男後連人帶車活活燒死,還在現場留下遺書,
故布疑陣成自己畏罪自焚假象,再盜用死者身分「重生」。

最高法院認為,前審未釐清張男被淋汽油活活燒死,還是勒死後再焚屍,死因尚未調查清楚,
又律師指控警方違法搜索等,因此未經辯論,撤銷死刑判決後,將全案發回更審。


色狼殺博士判死 生死辯3法律爭點

最高法院言詞辯論—孫國晃案

引用:
這個案件是更一審判決中被告否認殺人。孫國晃雖然在偵查及一審時均承認犯罪,但二審卻翻異前詞,否認犯罪。

以下是孫國晃在二審時的陳詞(引自 最高法院判決書)

「對於告訴人喪子的痛苦,我可以深切的體會,但是在沒有足夠明確的證據之前,
企圖用痛苦來作為訴求尋求支持,藉由在別人身上製造同樣巨大的痛苦來製造滿足感,
這單純是報復,並非實踐公義,報復的心態極易使人盲目失去理智,
相信國家不應該鼓勵以報復的行徑使報復的氛圍充滿社會,面對龐大的國家公權力,
從警察、消防隊、法醫、檢察官到法院,環環相扣,目標一致,我只是一介平民,
在生死存亡之際奮力一搏求取生機,這是生物原始的求生本能,
無關我個人對於是非對錯的價值判斷,請不要以此來判斷我的道德觀。
根據法醫的報告,死者在被火燒灼之時並無任何移動的跡象,
表示死者在離開人世之前沒有經歷太多的痛苦,而我自去年三月被起訴求刑開始,
每日在死亡的陰影下煎熬,度日如年,以承受痛苦的程度來說,實不下於死者的百倍千倍,
在還沒有罪確定之前,這個國家對我所做的事遠比兇手對死者所做的事還殘忍,
死者是因大面積燒灼傷而致死,並沒有人可以確認死亡時間,
有一個可能是因為在場的每個人都直覺地上的人是屍體的想法,
未予適時搶救才斷送寶貴的生命,我們務必要藉此提醒自己不該有先入為主的想法,
同樣的自白不等於事實,只憑自白犯罪就認定我是兇手的想法,
將可能抹煞另一條無辜的生命,還原真相不能光靠推理及懷疑,
必須要拿出強而有力且足以說明事實的證據,審判是神的工作,不容許存在錯誤,

但依現行的體制,容許且有足夠的時間可以繼續調查真相,直到水落石出,
相反的,我的人生就只有一回,縱使有再多的懷疑,也不及在此時做下連自己都不能肯定的判斷。
從一開始我就注定徹底的輸,在過程中我失去了所有,世上已無處可供我容身,
如今我只有一卑微的請求,我和告訴人一樣想看到自己的小孩長大成人,
所以我懇求你們把對於告訴人的同情施捨一點給我,可以嗎?」
     
      
舊 2013-12-20, 02:1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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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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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weirock
剛看到發回的新聞~查了一下

看到一些滿無言的東西..........

逃避入獄殺人替代 最高院發回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2/8371931.shtml)



色狼殺博士判死 生死辯3法律爭點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09000912-260106)

最高法院言詞辯論—孫國晃案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ail.asp?id=4032)


我好想直接一砲轟掉這個雜碎.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3-12-20, 02:28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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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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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那就澆汽油燒燒看再寫心得報告說哪個比較痛苦,這樣不就知道了?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3-12-20, 02:5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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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vircgd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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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現代化兇手的最強大絕就是一方面不停地要求直接證據,
而且是要現場4K攝影機搭配優質適當環境光源的高清晰影片,
再搭配大量觀眾圍觀,且警察在現場直接逮捕、凶器、人證、
現場物證一應俱全的那一種「直接」;一方面拚命高喊人權,
述說自己多麼熱愛生命,要大家將心比心,給他改過的機會;
再來還會高唱人的有限、神的大能,強調只有神才能審判罪,
所以愚昧的人們沒有資格將他定罪,以上三步驟的最強大絕,
真的不知道看過幾遍了,而且似乎他媽的還挺有用咧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3-12-20, 05:4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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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mobius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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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審判是神的工作
看到這句就倒胃口
那全世界所有法律全部取消政府全部解散
讓萬能的神來管就好了啊
操你媽的神
有管好過什麼鳥嗎
生一堆假神之名的狗雜種禍亂人間而已
舊 2013-12-20, 06:2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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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離線中  
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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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vircgd
  現代化兇手的最強大絕就是一方面不停地要求直接證據,
而且是要現場4K攝影機搭配優質適當環境光源的高清晰影片,
再搭配大量觀眾圍觀,且警察在現場直接逮捕、凶器、人證、
現場物證一應俱全的那一種「直接」;一方面拚命高喊人權,
述說自己多麼熱愛生命,要大家將心比心,給他改過的機會;
再來還會高唱人的有限、神的大能,強調只有神才能審判罪
所以愚昧的人們沒有資格將他定罪,以上三步驟的最強大絕,
真的不知道看過幾遍了,而且似乎他媽的還挺有用咧

"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
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


舊 2013-12-20, 07:3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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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  
我愛麥噹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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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引用:
作者kazama
"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
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

http://a1259.g.akamai.net/f/1259/55...00/10116574.jpg

GJ!!

趕快跟法官說 就送他去跟神見面再說吧
舊 2013-12-20, 07:4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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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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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我是覺得說詞非常矛盾

一方面說法醫的報告指出死者火燒時已經死了~所以沒受火燒之苦

用來比對他被抓之後~所受的內心煎熬

但又說火燒的時候~死者可能還沒死~只是旁人沒去施救~所以才導致死者被火燒死

用以表示他沒致人於死的意圖(放火燒人還推說是別人沒施救...這真的是太凹了)
舊 2013-12-20, 08:11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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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23555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2
北朝金大用的砲斃法,是剛好而已
舊 2013-12-21, 04:10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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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5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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