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
「參謀不放人」郭毓龍沒出庭 審判長:散形!找憲兵抓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02...m#ixzz2ihNJny6K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地院24日審理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應到的被告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以「參謀主任不准假」為由請假。審判長鄭吉雄聽了氣炸,怒斥郭「散形、散形」(台語指沒責任感),還放話「等著被憲兵拘提!」 合議庭24日下午傳喚郭毓龍到庭,與證人前269旅長楊方漢、已退伍禁閉生葉振宇3人交互詰問,未料郭未到庭。據了解,參謀主任不准假是因「無法院公文正本」,書記官立刻傳真一份傳票給部隊,但仍被參謀主任打槍。 鄭吉雄得知震怒,指責庭期早就宣布,郭卻直到當天下午1時才說無法到庭,怒批「如果部隊這麼嚴謹,這件事(洪案)就不會弄成這個樣子了!」 郭毓龍律師連忙說情,指郭業務量繁重,23日還加班到深夜弄交接事項。鄭吉雄聽了更不爽,說自己接洪案後每天閱卷到半夜,「我也在加班啊,難道隔天就可以不用開庭?」 鄭吉雄批郭毓龍「態度傲慢」,視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當庭宣布11月5日將派憲兵拘提郭出庭續審,並傳喚參謀主任到案說明。對此,六軍團回應,洪案受各界關注,應不至於發生不准假情況,將進行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參謀主任夠白癡,還以為法院可以像在軍中一樣當土皇帝嗎? 沒事找事做,要被叫去法院夾卵蛋了吧~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苗栗
文章: 72
|
現在軍中一切依法辦事了
法院怎麼沒給郭員正式公文呢?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
軍檢法院廢掉是正確的
![]() 沒有曹大人罩了、還敢這麼隨便∼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
軍檢法院本來就該廢了
國家又不是處於戰爭狀態,當兵的又都是民間人士 軍檢法院的存在根本就名不正言不順 軍檢法院根本就是另一塊國防布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
引用:
查了一下其他家的新聞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A4%BE%E6%9C%83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地院審理洪仲丘案,合議庭今天傳喚269旅被告憲兵官郭毓龍到庭,與證人269旅前旅長楊方漢、禁閉兵趙振宇交互詰問, 但郭毓龍卻未到庭,經律師當場連絡,指稱因部隊參謀長要求傳票正本,因此不准假無法到庭, 審判長鄭吉雄則認為早就告知庭期,有問題可以反映,認為郭無理由不到庭,放話「等憲兵拘提!」。 桃園地院合議庭今天下午持續開庭審理洪案,今天傳喚證人楊方漢與趙振宇,由檢辯針對郭毓龍被控罪名部分進行交互詰問。 合議庭於前次傳喚郭毓龍時就曾告知今天的庭期與相關證人,言明若有問題可以連繫書記官處理, 而在日前郭曾連繫表示今天有下部隊的演訓,經合議庭向269旅副旅長連絡,部對稱可以讓他到庭, 不料,今天下午1點郭因請假被部隊參謀長要求有法院公文,郭當著參謀長面前打電話給法庭書記官,經書記官列印傳票並傳真,卻仍未到, 開庭後郭仍未到庭,審判長要郭的律師當停打電話聯絡,郭稱因參謀長以要求看到公文正本為由,最後仍不准他請假。 對此,鄭吉雄大為震怒,表示早就定好庭期,認為郭毓龍早就該反映問題,卻如此散漫,直說:「這部隊如果這麼嚴謹,就不會弄出這些事情來了!」 對此下令記明筆錄「認郭毓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對此,律師頻頻緩頰,也要求記明筆錄指:「郭因請假遭拒無法到庭,並非刑事訴訟法中的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公訴檢察官則表示:「若法庭認為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請行使拘提。」 合議庭隨後另訂庭期,鄭吉雄則說:「憲兵官等著憲兵拘提吧!」宣布退庭。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
參謀主任要去夾卵蛋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
這樣對付正義英雄?
前一陣子還說他有正義感,力阻洪員關禁閉.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458
|
引用:
依刑事訴訟法,這傳真的傳票,視同公文。 參謀主任不懂刑法,所以才會弄成這樣。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
引用:
看完整段只有一個感想 爛不是沒有原因的.. ![]() ![]() 引用:
都幹到參謀主任了, 用這種理由實在很難讓人信服..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此文章於 2013-10-25 03:19 PM 被 滄桑悠無愁 編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458
|
憲兵官不提早請假單,而主任又不了解刑法,才會弄成這樣。
http://www.ycplaw.com.tw/tw/product...d=detail&aid=12 審判長定期日後,法院書記官應作通知書送達於訴訟 關係人。但經審判長面告以所定之期日命其到場,或訴 訟關係人曾以書面陳明屆期到場者,與送達有同一之效 力。 引用:
軍人只懂軍法,不懂刑法很正常, 但若是真懂但裝不懂就....... ![]() 此文章於 2013-10-25 03:24 PM 被 chanhsiaohsin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