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
玩笑不能亂開,馬賽克不能亂打,不然被告是應該的...
某線上遊戲公司29歲的女性客服專員妞妞(化名),同事將她出遊照修改為****照,還加上日文「今天也要把你的汁吸出來」等不雅標語(如下圖,新北勞工局提供),妞妞向公司反映後,公司僅口頭告誡不得再散佈及渲染照片。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雇主於性騷擾發生後,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決定裁罰新台幣10萬元。 妞妞是在100年1月進入新北市一家線上遊戲公司客服部門任職,101年6月員工旅遊後,同事將她夜釣小管的照片修改成****照片,並加註日文「今天也要把你的汁吸出來」、「純潔崩壞」標語,還加上定價、條碼和「Adult’s Magazine」等註記,有如色情****翻版。 勞工局介入調查後,公司回覆說,客服部門成員年紀較輕,內部同仁都有照片遭kuso修改,屬私下玩笑性質,非針對妞妞個人,且當時考量妞妞仍在公司,為避免同事間因懲處而產生敵意,僅口頭告誡當事人,並未再就性騷擾行為加以調查進行懲處,但勞工局發現kuso程度以妞妞最為嚴重。 另外,妞妞陳述在公司內部通訊聊天室,同事以「大肥羊」來形容她,並集體將暱稱改為「我入公司最大的收獲是認識大肥羊妞妞」,甚至還發佈一篇主題為「妞妞」的侮辱文章,上傳至維基文庫,嘲笑「妞妞」總是狀況外;在公司傳閱的送別祝賀卡片上,甚至有同仁寫上「乾!你又妞妞了」,對 「妞妞」進行言語侮辱和集體霸凌。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本案因公司未依內部已制定之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相關規定,以審慎態度啟動申訴調查處理機制,就歧會認定已涉及性騷擾裁罰10萬元;至於言語侮辱部分,進行言語霸凌之同事疑涉及刑事公然侮辱罪,目前申訴人已提起刑事訴訟。 ------------------ 這應該就是職場霸凌吧 ![]() 此文章於 2013-01-04 10:49 AM 被 盜鐵人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
這已經不是開玩笑,是有意識的欺負。
當然有的人會在被指正時說,只不過是開玩笑而已,幹麼這麼認真。 。。。這麼說就沒事的話,還需要警察嗎?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
可...本人大部分的臉部都上馬賽克了,這樣還有對"可能"的該人,有侮辱嗎??
請專家開導一下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
引用:
且當時考量妞妞仍在公司,為避免同事間因懲處而產生敵意 上級: 因為擔心其他同事會討厭你,所以關於你被霸凌、羞辱這些事情公司就不追究了。 這甚麼跟甚麼? 引用:
影射罵人也有罪啊,罵綽號或網路ID也有判例,只要內容及散佈的場合,足以讓看到聽到的人辨識及直接聯想到特定人。 如果我是你的同事,我找AV女優照片臉部馬賽克然後寫: "這是BG的老婆" 散佈到全辦公室,您跟夫人仍然會覺得受辱吧...(舉例不洽當請見諒) 此文章於 2013-01-04 11:12 AM 被 d61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13
|
有樣學樣~之前謀報紙也是不經查證誤用一個大學生的照片+馬賽克,說他是毒販
這就是 "台灣的新聞自由" 來源 GooGle 「自由」誤植照片! 無辜大學生成毒販|社會.地方|中天電視-CtiTV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108883.html 自由電子報- 陽光型男照片本報誤植是毒販 -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9/today-so3.htm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
引用:
在這種情形(他們公司內),還是可以知道是誰,文言一點的說法是”雖非特定但可得確定”。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
之前在01也看過一篇把學姊的照片放到01給人家修圖惡搞,然後事情鬧大了才出來道歉,這種高中生做都很幼稚的事,怎麼會出社會了還玩這個,簡直是沒大腦,要是我是他們的老闆,我至少會找一兩個出來殺雞警猴,先開除再說。
不是每個人都會社交,會跟人相處,當然不可能要求每個人都喜歡每個人,私底下八卦,講閒話上頭的管不著,不過這種已經公開霸凌的無腦行為怎麼可以就講講就算了呢。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
引用:
前年六月某知名電子上市公司就有人因手機偷拍與email散播而被fire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527
|
引用:
沒錯 很討厭這種「你這麼認真幹嘛」的自我中心想法。 文中也提到一堆人在語音軟體上間接嘲笑她, 真的像小孩一樣幼稚。 還好台灣一般管道買不到槍, 不然這些人哪天口中被頂著槍跪下懺悔、 就知道欺負弱勢者只是還沒遇到比他們兇的。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
引用:
把這種話掛在嘴邊的人一旦被人捉弄時,反應往往比誰都認真,激動程度令人吃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