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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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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後報案的問題
請問大家,家父與家母騎機車被人從後方撞上,對方開車,家母受傷,家父無大礙,
有好心人士叫救護車,但老人家遇到這種事嚇壞了,聽從肇事者的話先行將家母送到醫院, 因此現場沒有保留,我到達醫院時其他家人才正在報警。 那時肇事者與肇事者友人還在醫院,當時有聽到他說會負責,先不用找警察之類的話, 後來交通隊員警到達時肇事者已不見。 員警有向家父問話,並從他們隨身攜帶的一台機器列印出一張單子,我沒注意到上面寫什麼, 交通隊員警說因為車禍現場已經遭破壞,所以剩下只能轉交派出所員警處理,後來員警就走了。 第一次遇到車禍,現在我知道我們的處理程序漏掉了很多重要的事, 我有點擔心會求償無門,請問接下來要怎麼做才能盡量補救呢? 需要去調監視器畫面嗎? 再請麻煩大家協助了,謝謝。 此文章於 2012-10-16 01:11 AM 被 Bluene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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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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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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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己先去現場看看附近有沒有監視器 , 若有 , 公家的就去找里長要 , 私人的就 拜託人家給你畫面 , 一定要拿監視器畫面 . 你說的那台機器 , 我猜是測定酒精濃度的吧 . 而你說有好心人報警 , 那就是有人證囉 , 去找出那個人 . 重要的是 , 你們有記得對方的車牌號碼嗎 ? 積極主動的去找承辦員警 , 否則他也會混混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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