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18
|
辦公室戀情 女竟被炒 全國首例 僱主「婚姻歧視」被罰10萬
2012年08月12日
【連線報導】辦公室戀情竟丟飯碗!北市勞工局4月接獲某投顧公司女員工投訴,與男同事談戀愛進而結婚,主管竟以不喜歡辦公室戀情為由將她解僱,經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評議認定性別歧視成立,該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10萬元,成為全國婚姻歧視開罰首例,女員工依法可以復職。學者與勞團讚:「罰得好!」此個案可以教育企業主。人力專家建議,若顧慮公私不分、管理困難,可將夫妻調不同部門。 北市勞工局昨表示,此申訴個案女員工原在某家投顧公司產業分析部門任職,她與一名男同事發展出辦公室戀情,今年初結婚,後來拿著喜帖向公司申請結婚津貼補助,主管該部門的副總經理竟說:「公司不想有辦公室戀情,你們還結婚,妳應該轉換跑道了。」 4月初,女員工就被資遣,憤而向勞工局申訴,後來其丈夫也氣不過離職。 可回復工作權 勞工局調查發現,該公司資遣理由寫女員工無法勝任工作;公司並對勞工局聲稱丈夫的發展性佳,可留任,女員工表現不佳才資遣,卻無法舉出她工作不力具體事證。 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日前認定,該公司要求勞工婚後主動離職,確有性別差別待遇,違反《性平法》第11條第2項「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以結婚之情事作為解僱理由」規定,開罰10萬元。 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北市首次接到辦公室戀情申訴案,也是首次開罰,應是全國首例,本案太誇張,這是結婚懲罰。若僱主擔心員工因私人感情因素影響工作,應該換單位,而不是要求離職。 陳業鑫說,女員工可依《勞基法》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但需雙方合議,調解成立就可復職;若業者不接受調解,女員工可向各地方法院民事庭或勞工法庭提起民事訴訟,認定公司非法解僱,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就可回復工作權,僱主不能有異議,也不能拒絕復職。 銀行外商排斥 人力銀行專家昨分析,外商、銀行業不喜歡同部門員工結婚,科技業、房仲業多鼓勵,電視新聞界與中小學校園夫妻檔則很普遍。《Career就業情報》雜誌總編輯臧聲遠說,聽到禁止辦公室夫妻檔以金融業較多。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何啟聖說,外商公司較介意,怕影響其他員工。 臧聲遠分析,企業反對多是擔心職務上公器私用或管理困難,也顧忌公私不分,許多情侶或夫妻檔吵架,會把情緒帶到辦公室,影響效率,他建議自行請調,各自表現專業。 永慶135對夫妻 大眾銀行資深經理張寒青說,銀行是高度管制行業,夫妻應利益迴避,不能一個管金庫鑰匙,一個有金庫密碼,夫妻檔互打考績也會被質疑不公,通常會調單位。台積電企業訊息處處長孫又文表示,公司不反對同事結婚,但當夫妻在同部門,其中一人就須調到其他部門,這是公司規定,不能接受就只能離開;至於為何這樣規定,他並沒有說明。 永慶房產集團說,鼓勵親友共事增加穩定性,永慶的總公司與直營店就有逾135對夫妻檔。教育界也多夫妻檔,北市社子國小校長廖金春說,最多時有26對夫妻同校服務,討論學生管教、班級經營等皆是正向。 壹電視資深主播岑永康說,跟妻子張珮珊是任職TVBS新聞台時相戀結婚,「我跟老婆在同單位上班時,連李濤、李艷秋都是夫妻同公司,共有10對之多,我認為利多於弊,職場主管不能剝奪屬下工作權。」 勞團:罰得好 專研勞動法令的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直言,解僱女員工的公司「過火了」,有就業歧視與性別歧視。台灣勞動人權協會祕書長孫友聯說,北市勞工局「罰得好!」藉此個案可以教育企業主。 民眾廖文輝說,辦公室戀情很普遍,這家公司惡意解僱,隨便編理由叫人走路。金融業員工李知綺認為:「關係太親密不能監督,對公司管理不好。」 企業不喜歡「辦公室戀情」原因 擔心「公私不分」 .怕情侶與夫妻吵架或家事不和,把情緒帶到辦公室影響工作。 忌諱「公器私用」 .戀情當事人有上下屬或業務來往關係,有公器私用疑慮。或不同部門本應互相制衡,也因此破功。 顧慮「管理困難」 .公司賞罰須顧忌情侶或夫妻關係,例如當眾責罰訓斥A,戀人B的心情會受影響,造成管理困境。 資料來源:《Career就業情報》雜誌 就業歧視申訴管道 勞委會 .0800-085-151 北市勞工局就業歧視專線 .(02)2720-8889轉7023 各縣市勞工局處 資料來源:上述單位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0812/34434300 勞工局總算最對了一件事 可是被炒我覺得可能還有其他理由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62
|
這是台灣老闆的老毛病
認為員工是隨時可以當拋棄式在用的......... ![]()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
麻煩一下產假什麼的規定完以後也要真的實施好嗎? 看過好幾次, 感覺心驚肉跳的.
肚子都那麼大了還在公司趕工作, 還快步走, 還得加班, 還得去現場廠內溫度將近40.. 天啊..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
引用:
新聞是說外商比較排斥耶! 台灣老闆:要搞死你還需要理由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
|
請產假
心裡最幹的不見得是老闆 而是同部門的員工 你請的那五十幾天 老闆不可能另外僱人做你的工作 一定是把工作分配給你的同事 引用: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76
|
引用:
多少會覺得幹 但這樣子感覺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
__________________
i5-3570k @4.3G=1.152v MSI Z77A GD55 MSI 7870 hawk ![]() 330 SSD 120GB ![]() WD黑1TB 16G RAM 聯力PC-7H AC Freezer 13 Pro
此文章於 2012-08-12 08:48 AM 被 waxd82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
引用:
主管要協調, 要幫忙啊, 職務沒有替代人? 平常同樣的東西只有一個人在負責? 不然說真的, 屬下會的東西, 主管不會嗎? 這種時刻就是主管要挺身而出承擔一定比例. 說真的, 如果是同事(且上級不是只丟給你一個人做全部), 那幫忙一下. 產假, 又不是請假去義大利/北美旅遊, 麻煩心胸寬大點.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
應該不是老闆吧,新聞裡面寫主管
如果是老闆的話,應該會變成公司的明文規定 一般常見就是規定員工結婚時必須有一方離職 台灣壞老闆再多也多不過老闆狗的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1
|
引用:
很難。。除非是工廠現場人員。 大多數的間接人員是1個當2個用。 協調,代理人制度基本就是謊言,反正火燒不到高層。倒霉的是底下的。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5
|
台灣老闆要炒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這種就算申訴贏了再回去工作還有辦法混下去嗎?一定會被搞死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