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16
|
我對這次反盜版的看法
我真的覺得這次51大執法絕對是MS策劃的,不管他們是如何的解釋,大家心理明白 .
再者法務部的人大都是唸法律系的 (沒惡意 純就事論事), 他們就算一套電腦軟體 都不會使用也可以大學畢業, 這是一位國立台*的律師說的 . 坦白說 他們根本不了解一些工程系或設計系的學生有多需要使用CAD或工程軟體, 一套工程或繪圖軟體大約100000~150000台幣這還是標準版而已, 就像人家說的一樣,阿扁如果是唸工程系的學生 ,他母親會有能力買這些給它使用嗎? 然而學生使用這些軟體也不至於用於營利事業上. 另外MS還說他們的作業系統定價是考量成本才決定的 ,請問MS目前有虧本嗎?沒有吧!!甚至還老闆還排名世界 !! 這篇文章只是希望沒有在使用電腦軟體的人士能看看 "不要跟著人家喊反盜版"誰都不想自己設計的軟體被盜用, 然而問題的真正癥結在哪??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仁德交流道附近,崑山科大旁
文章: 291
|
價錢太貴吧……像一套專業的繪圖軟體動輒十數萬,以一個普通上班族一個月二萬多的薪資來算,他得省吃儉用個「半年以上」才能買「一套正版軟體」耶!而那些立委、部長,一個月就十幾萬了,買正版花的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也難怪他們能大言不慚、信口開河了,說不定他們家裡用的軟體也是用咱們老百姓的錢買的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雲林
文章: 531
|
Re: 我對這次反盜版的看法
引用:
那都只是作外表而以啦. |
|
![]() |
![]() |
訪客
文章: n/a
|
癥結:
太貴了 ; WHY ? 大家用盜版 , 使得原版賣不出去 ; 價錢升升升..... 抓盜版先還是降價先呢?哪項可以大家雙贏... ...當然是"先"降價 ; "後"抓盜版....!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團圓旁邊
文章: 1,439
|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不從最基本的價錢面改進的話 我覺得盜版還是抓不完的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0
|
看新聞報導,微軟的xp一套售八千,與美國售價相當,但是將我們的平均所得與美國一比,你就會知道這個價格,對我們來講公不公平,合不合理,電視記者去訪問微軟的代表,他只說使用者付費;這句話是沒錯啦,不過這個“費”對我們來講是不是合理,好好考慮考慮喔!
__________________
請叫我馬克福克斯~~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1
|
![]() Linux 大反攻的機會來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370
|
![]() 如果xp降到4000以內,我就買正版的!!!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03
|
引用:
沒錯就是重點所在,但是因為現在全球化的趨勢 在其他國家賣的便宜容易造成較貴的國家往低價的地方購買 但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在授權聲明中加上條款即可 "購買地點須與使用地點在同一區域內"如果有搬家一類的再說(以其他條款補足) 微軟的高售價政策根本是因為他們狂打****造成得,廣告費用轉嫁給消費者 我對微軟的產品最不滿的是後續維護方面, 大家應該知道nt4 server pack已經不在更新了吧 如果有重大漏洞,僅會以hot fix方式修補,這東西得自己注意喔.. 當初花了錢好說也花了39XX但是現在卻已經成為孤兒 (還有一點..當初winnt4教育版可以只賣4000現在為啥教育升級版就要五千) 我一質強調他的教育版很貴原因在於,沒有原版的前套軟體升級版還是不合法 如此一來還叫啥教育版? 現在Nt4裝載一台電腦上,但是我有兩台電腦...所以..... 買升級版原本是我升級的方法..但是讓我覺得$#%# 還有授權問題,同一使用者,應該擁有軟體的使用權 為啥我不能安裝在別台電腦上阿,這種授權方式真應該改一改 如果他肯放棄這種小錢,你只要買一套,就可以到處用 那全世界至少10%的人用正版好了也有好幾百億元阿 因為產品的價值提高了,購買人數也會提高阿 微軟?笨的可以,眼光短淺之輩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您的住址: 大宇宙
文章: 877
|
微軟主要撈的是企業或公司大量授權
那種比較好監管 而且告的話比較拿的到錢.... 沒記錯的話 智慧財產權一般都不是屬公訴罪 像我們這種窮學生或市井小民..... 微軟得一件一件慢慢告 而我們也賠不了多少錢 他們才懶得理我們..... 只要他能培養起我們只使用WINDOWS的習慣.... 以後工作只會在WINDOWS介面 這樣他就能繼續賺下去..... P.S.智慧財產權應該保護的是創造者..... 而不是靠別人辛苦成果發財的公司啊......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