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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xcvb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他,很多年前就死了,只是大家不願承認

最近,聽說,有一個吸毒的藝人死了。他叫大炳。

有人認識他嗎?聽說他很優秀,很有才華。他才37歲。他死在大陸。弟弟偷偷把骨灰帶回來了。大家都說他很棒。他的模仿功力一流。他還演過好萊塢的電影,「哈啦猛男秀Ⅱ」,雖然算不上什麼賣座好片,但也不容易了。


他死了。很突然。他的朋友們在臉書、在微博、在鏡頭前,哀悼他。哭,震驚。媒體整天播他的生前影像,感嘆英年早逝。這幾天,大炳死後這幾天,大炳是個好人。而且,大炳有朋友。竟然有。

我沒有表演本事。我很「ㄍㄧㄥ」。對能在舞台上取悅眾生的人,我打心底佩服。工作關係,有一陣子,常在電視台遇到大炳。互相知道,擦身而過,哈啦兩句,不算認識。有限的印象裡,是個嘻嘻哈哈的人。要深問我的感覺,嗯,我覺得他有一種缺乏自信的快樂。

演藝圈子裡,多的是這種「因為缺乏自信,所以洋溢快樂」的人。不紅時怕不紅,紅了怕紅不久。「快樂」是一種保護色。變色龍之所以隨環境變色,是因為不安。它的不安已經成了遺傳基因的特質。不安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不安。為什麼不安。

我不是gay。我是無可救藥的異性戀者。但是,知道大炳是gay,他出櫃。周圍偶有像他這樣,半大不小,說紅不紅的藝人,出櫃過程總讓我心疼。異性戀不用出櫃。同性戀要。

同性戀的出櫃,是一種「變色龍放棄變色」的感覺,要面對自己的天性,得先違反人性,好殘忍。出櫃兩個字,就是異性戀世界對同性戀的審判。尤其在公共領域裡,不管是政治或是演藝,只要是同性戀,就是話題。也許有人靠這個身份紅,但更多更多的人為此不安。大炳,還得炒作一下他暗戀小S的話題。

同性戀,在異性戀沙文主義的社會意識裡,仍然是一種罪。同性戀,是原罪。同性戀的朋友,往往活在很深的原罪裡。他們的情感低調。低調也不一定逃得過狗仔追殺。像狗仔像僵屍,生人迴避。「暫時停止呼吸」如果有用,你能停多久?太多的同性戀朋友,纖細敏感,才氣驚人,他們的心靈,是文化的寶藏。我想,那是因為天賦和矛盾。他們在公共領域光芒四射,但他們的情感暗黑隱晦。

所有公眾人物都得承受不同程度的「光芒四射vs暗黑隱晦」的矛盾之苦。包括我。但同性戀的公眾人物最苦。我覺得。

大炳還吸毒。一吸再吸。一吸,大家震驚,同行溫情喊話,原諒他,吸毒的又不是只有他一個,大家救他。再吸。失望。又吸。絕望。大炳被放棄了。演藝圈就完成門戶清理了。大炳從雲端落翅,才華沒有了舞台。大炳成了反毒社會的「最佳憎恨對象」,殺一儆百,殺雞儆猴,殺大炳以儆其他吸毒者。大炳從前台躲進了後台,從台灣躲到了大陸,反毒活教材。真棒。現在,大炳死了,未來,大炳大概會被定調:吸毒害死了他。反毒的死教材。更棒。

我只是不懂,毒,真的是這樣反的嗎?台灣真的不能勇敢面對「吸毒除罪」的問題嗎?尤其是心因性,非成癮性毒品,2、3級以上的毒品的吸毒者。製毒、販毒者,重罰、重判,我沒意見。但吸毒者,要特別處理。大部份,絕大部份的煙毒犯是吸毒者。煙毒犯已經塞爆了監獄。通常,新增受刑人有同罪名前科的,大概6成左右。但煙毒犯9成。意思是說,煙毒犯的特性,就是一犯,再犯。如果犯毒就是犯罪,那麼,像大炳這樣,一犯,再犯,三犯,四犯,剛剛好而已。多半不是毒癮,而是心癮。

吸毒除罪的核心思考就是:吸毒者是犯人?還是病人?要送監獄?還是送醫院?是要更隔離?還是要更接納?如果是把大炳當病人,我們會因為一個重症病人一病再病,一再復發,就集體放棄他嗎?

大炳是病人。吸毒者通常是病人。大炳有病。蕭淑慎也有病。這種病,不是第一次犯,送勒戒15天,重返社會就沒事。這種簡易審判,簡易勒戒,把戒毒想得真是太簡易了。最後,大家放棄病人,病人也自暴自棄。

一犯再犯的煙毒犯,讓人氣餒,最後,大家集體放棄他。大家集體放棄大炳。放棄蕭淑慎。他們沒救了,大家放棄這些知名煙毒犯,放棄得心安理得,理直氣壯。一犯再犯的大炳,沒有朋友。演藝圈都切割。像是政客切割犯了罪的林益世。

大炳死了。好多朋友又冒出來了。大家不捨,震驚。朋友最容易這樣:活著,當他是罪人。死了,當他是病人。我不是朋友,我只是覺得,大炳是個典型:典型的病人。不是罪人。他比許許多多害人、傷人、誆人、騙人的公眾人物好太多了。大炳無罪,只是有病。他走得很乾淨。

人活著,我們強調他的缺點,他吸毒。人死了,我們強調他的優點,他才華。這社會才真是有病。死後的恭維,容易。活著的包容,困難。

這個世界上,沒有正常人。正常,是幻覺。每個人,都是不同程度的不正常。不同程度的病。有病,不吸毒,就很厲害。有病,吸毒,雖然比較不厲害,但不是罪。大炳是病人,不是犯人。他是病死的。不是肺炎引發器官衰竭。他幾年前,就已經死了。

(本文作者唐湘龍,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家,NOWnews《今日新聞》名家專欄作者)
     
      
舊 2012-07-26, 10:1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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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xcvb離線中  
花菱薰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5
除罪化?

這點我非常不認同

犯罪就承認

別推托是病人
 
__________________
能為他人的幸福祈求
能為他人的不幸感到悲傷
舊 2012-07-26, 10:2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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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菱薰離線中  
慕凡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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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我只,知道。如果你真的沒。有ㄎㄡˇ吃。的症。頭的話。文章不,要這樣。寫這樣看的。人會想。搥你。
舊 2012-07-26, 10:2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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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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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慕凡
我只,知道。如果你真的沒。有ㄎㄡˇ吃。的症。頭的話。文章不,要這樣。寫這樣看的。人會想。搥你。


我。他。他媽。只他媽的能。說。我看。了都。快腦。溢血。囉。。。。。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2-07-26, 10:2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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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alchn
Junior Member
 
alch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
文章: 735
吸毒除罪的問題???

怎麼不乾脆談談殺人放火除罪的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as I can't feel at home in this world anymore
舊 2012-07-26, 10:32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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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chn離線中  
qwer9812
Junior Member
 
qwer98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沒有女人的地方
文章: 760
製毒 販毒的人 當然建議用重罪或死刑來判!

但吸毒者 未必都是壞人

有些人是被逼的 有些人是被騙的才吸毒!

我想只有成癮後 還能戒掉的人 才有資格去批評那些吸毒者

想到門徒裡的名言:
「我跟他在一起時候他已經吸毒了,但是我勸他不要吸,他說不可能戒,我想要證明給他看,可以戒,所以我才吸,想不到真的戒不掉」

看完門徒更覺得 吸毒者真的比較像是重症病患!
舊 2012-07-26, 10:4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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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9812離線中  
StarRiver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請教一下
賣毒有罪這應該沒人有異議
但個人很好奇的是 吸毒有罪的原因是?
一個有毒癮的人 如果不偷不搶不殺人 那他唯一會傷害到的不就是只有自己?
對於旁人跟社會大眾的傷害是甚麼?
舊 2012-07-26, 10:44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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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River離線中  
艾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舊 2012-07-26, 10:4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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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StarRiver
請教一下
賣毒有罪這應該沒人有異議
但個人很好奇的是 吸毒有罪的原因是?
一個有毒癮的人 如果不偷不搶不殺人 那他唯一會傷害到的不就是只有自己?
對於旁人跟社會大眾的傷害是甚麼?


就是因為吸毒跟犯罪有高度正相關.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2-07-26, 10:4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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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SEVEN SEA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豐原
文章: 327
引用:
作者StarRiver
請教一下
賣毒有罪這應該沒人有異議
但個人很好奇的是 吸毒有罪的原因是?
一個有毒癮的人 如果不偷不搶不殺人 那他唯一會傷害到的不就是只有自己?
對於旁人跟社會大眾的傷害是甚麼?


我想...應該是 吸毒者起先在花自己的財產買毒品時 的確是無傷害他人
但有太多太多的吸毒者在花光財產後 開始變賣家裡的財產
甚至是到外面社會去偷.搶.騙 來滿足自己的慾望

所以法律才要將吸毒者一律視為有罪
不過這只是我個人的見解而已啦
舊 2012-07-26, 10:5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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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 SEA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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