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羌塘。可可西里。阿爾金
文章: 112
|
少子化元凶:企業濫用責任制。終於有媒體肯報導問題癥結點
少子化元凶:企業濫用責任制
天下雜誌 更新日期:2011/02/22 16:01 文/陳一姍 日前,總統馬英九將少子化,列為國安等級的大事。事實上,台灣勞工工時過長問題,更該是國安大事。「台灣人工時這麼長,誰有時間養育小孩,跟日本一樣,生育率驟降絕對與工時有關,」政大勞工所教授劉梅君解釋。 不能只期待企業、勞工自救,徹底解決責任制被濫用的問題,政府責無旁貸。「工時不是在保障勞工,而是在保護國家的勞動力,這是為何各國對工時都有強制性規定,」跨國研究責任制的文大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 【台灣企業濫用責任制】 在韓國與日本,被抓到讓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除了罰款,企業負責人有可能得入監服刑。邱駿彥認為,台灣企業之所以濫用責任制,關鍵在於勞基法84條之一的規定過於粗糙簡陋,企業無所適從。加上勞動檢查抓到1次才罰6萬,「與企業動輒上百萬的獲利相比,根本不成比例。」 台灣勞基法只用1條法條,涵蓋所有非典型工作者。反觀日韓,制度規範得就很細。邱駿彥指出,日本將特殊工時區分為2類:1類稱為「勞資協議工時制」,1類則「適用除外規定」,除外者包括高薪的管理幹部、老闆特助,或者是保全等排班制工作者。 【超過法定工時,雇主依舊要付加班費】 多數業務員與腦力白領,則被歸在勞資協議工時制。日本協議工時制將適用者分為2類,1類是外勤人員,像業務員;另1類則是到公司上班,勞工可以自行調配工作時間者,稱為裁量工時制。在業務員等外勤人員部份,日本勞基法規定,雇主必須與勞工簽訂書面契約,譬如:如果協議工作時間1週50個小時,超過法定工時的8小時,雇主依舊要付加班費。到底工時應該是多少?依法必須由雇主與過半數勞工代表協商制定。 至於裁量工時制,日本又依據專業度分為2類,第1類是專業度較高的工作者,譬如:研發工程師、電影、設計、新聞工作者等,這類工作者的工時,一樣必須由雇主與過半勞工代表協商制定,超時部份還是得付加班費。 至於專業度較低的白領,如:企劃、研究分析人員。邱駿彥特別指出,由於這類工作取代性高,勞工很容易被劃到這個區塊,因此法規對這群人保護更嚴格。包括:必須經勞資委員會4/5以上同意,契約需送主管機關核備,以免雇主濫用責任制精神。「要解決台灣責任制濫用的問題,一定要修勞基法。日本與韓國每年都要修訂1到2次法規,但在台灣修法比立新法還難,」他直言。 台灣勞基法已經到了非修不可的時候。要看到台灣之子,請先還給我們一個合法合理的工作環境。 ------------------------------------------ 雖然寫到了問題的癥結點,但是看到下面這一篇出自同一家雜誌的專題文章會覺得更加有趣。你會發現,媒體還真是.... ![]() ![]() ![]() ------------------------------------------ 「自燃型」員工 企業搶著要 天下雜誌 2010/10/26 黃蓉和郭靖,是金庸小說裡個性最鮮明、反差最大的一對夫婦:郭靖敦厚秉直,黃蓉古靈精怪。夫妻倆大半生,都耗在襄陽守城上。楊過曾問郭靖,襄陽守得住嗎?郭靖答以襄陽最了不起的人物是諸葛亮,他的才略,「我們粗人也懂不了,」只能學他的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日本經營之聖、京瓷創辦人稻盛和夫,在新書《稻盛和夫工作法》中,將人分成自燃、可燃和不可燃三種。「可燃人」靠近火就會燃燒;「不可燃人」即使靠近火也不會燃燒;「自燃人」則不需借助外力,自己就可以熊熊燃燒。 稻盛和夫自己,就是個不折不扣的自燃人。初出社會,他被指派研究新的陶瓷材料。沒有文獻,沒有研究設備,沒有前人。而他自己,別說新陶瓷,舊陶瓷他也一竅不通,惟一能依恃的,只有「熱情投入、殫心竭慮」的精神。 稻盛和夫個性像小孩,有新發現、新收穫,他常喜不自勝,腳底像裝了彈簧,鬼叫鬼跳,被他的助理瞪斥「不像男人!」而正是這種熱情和投入的精神,為稻盛譜出一頁又一頁絢爛的事業篇章。 連日航破產,稻盛也是日本政府惟一想得到的救兵。儘管成敗未定,但頭號自燃人稻盛和夫不會沒有作為。 可燃郭靖 vs.自燃黃蓉 套在郭、黃二人身上,「郭靖可燃,沒有自燃人黃蓉的引燃、助燃,襄陽城守不了三十年,」最早投入台灣產學合作,專為企業進行長期策略、和人才規劃,清大化工所教授張榮語說。 反觀台灣,企業界大嘆人才難尋,失業率卻居高不下,台灣的人才供需,顯然出了問題。 「企業主和人資長聚在一起,最常說的話,就是你有沒有好的人可以介紹給我?」人資協會理事長、匯豐商銀資深副總裁陶尊芷,道出台灣企業界的共同心聲,「好的人才真的很缺很缺。」 天下雜誌自燃力測驗: 對於組織的形象: 1.我很注意並努力提升。 2.我能夠做到符合且保護組織形象。 3.我的職務和組織形象比較沒有關係。 對於部門策略: 1.我能參與擬定,並在工作中落實部門策略。 2.我清楚,也能夠對人說明部門策略。 3.我現在的職務還沒有到需要參與及執行部門策略。 公司要求調部門、調職務、調地點: 1.我會正面看待,設法把調動變成對自己及組織雙贏的改變。 2.最好不要,但是如果一定要,我想我會接受。 3.我目前的情況比較不適合有調動。 當團隊需要做決定時: 1.我會協助同事考量各種選項的利弊得失、規劃出事情的優先順序,並協助他們改善流程和執行。 2.我會從很多個選項中,為自己及團隊做出適當的決定。 3.我會根據自己所知,決定個人的選項。 ------------------------- 真的只能說,歡迎來到台灣職場。 ![]() 此文章於 2011-02-22 04:58 PM 被 藏地旅人 編輯.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0
|
習慣就好...
不過我現在工作環境沒有火源 所以我不確定自己是可燃還是不可燃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
友人回應:
不是責任制問題 是薪水問題 ![]()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9
|
也不用期待 天下雜誌 會幫勞工講什麼話,話鋒一轉天曉得又要鼓吹什麼論調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
![]() 怎麼我我怎看都是一整串胡說八道..
![]() 不肯生是因為現在什麼都漲, 薪水沒漲. 勞工要的是工作才有錢賺, 有錢賺才有可能"養小孩". 你不要他加時然後薪水沒變多物價漲, 房價更不用說根神經病一樣在漲, 然後再生小孩? 這哪們子邏輯??? 而且生小孩你給人家配套措施在哪? 在台灣這種環境搞不好小孩還沒生出來連工作都沒了. 你要小孩生出來喝西北風嗎? 而且小孩生出來以後長大, 補習補的比以前更多, 更貴, 教改到底是在改什麼洨? 基於種種以上的原因所以做出來的結論是因為企業濫用責任制導致工時過長沒人生? 真他媽的都是天才下的結論我靠... 怎不想是如果配套措施有做好, 經濟搞好, 給生孩子的人有保障, 教育做好, 環境與社會安全(風氣)有做好, 人家就算一天只剩10分鐘打砲也拼老命給你生小孩出來? 真他媽的都是天才下的結論我靠... 此文章於 2011-02-22 05:11 PM 被 慕凡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145
|
引用:
推這句 ![]()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3
|
政府絕對知道問題在哪邊
只是不敢去改也不想去改 因為,一動下去會得罪很多大老闆,很多既得利益者會"很難過" 立委、官員們有些靠大老闆養、有些本身就是大老闆 叫那些人改革???比自宮還難吧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
引用:
其實兩者都有影響,工時長也是,薪水跟不上物價也是,工時一長沒時間把馬交配帶小孩,又被老闆凹責任制,薪水等於是變相減薪,兩者其實算是同一檔事情∼ 嚴格來說不給薪水或是未給足,應該屬於準詐欺罪,依照台灣的法律,除勞委會應介入調查外,檢察官本身應該是可以對企業負責人提起公訴罪∼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台灣法律規定薪水應該雙週發,沒雙週發一律違法∼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羌塘。可可西里。阿爾金
文章: 112
|
引用:
慕凡兄,我覺得您看到的這些問題只是表面。首先,教養問題靠的不是第二線的學校與補習班,而是第一線的家庭結合學校。當責任制+加上低薪,迫使每個家庭都要雙薪才能維持基本生活,小孩教育問題丟給學校,家長無力管(甚至有一種想擺爛推托的傾向),釀成現在不可收拾的教育窟㝫。 如果工時能正常(我不反對彈性工時與排班制但請勿在裡面爛行責任制)。那家庭便能開始有時間可以顧及子女教養問題,也能與校園密切聯繫。現在因為子女生育而衍生許多費用,但有多少費用是因為父母沒時間,無法兼顧教育教養所衍生出來的呢?很多!真的很多。 而台灣責任制背後隱藏更深的問題是「勞資失衡」與「財富分配不均」。所以勞基法非修不可,稅制也非加入資本利得不可。 資方本就以利益為導向,所以在兼顧勞工權益的時候,必須提出務實的產業政策,不要再一堆口號,一堆幻象式畫大餅。更重要的是,政策要有連貫性,不要四年一次,天南地北樣樣中斷又畫新的大餅。這樣,在既保障又箝制的狀況下,資方也比較願意照顧勞工。 敢嗎?這政府根本不敢針對癥結點做事,只好灑錢喊口號。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
少子化的原因是年輕人只想爽不想負責吧...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