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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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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謝酬 3成降為1成 初審通過 不得對弱勢者討賞金
【林益民╱台北報導】法律系女大學生前年拾獲單親媽媽二萬一千元並返還,一樁拾金不昧美事,因女大生援引《民法》請求三成報酬引起社會關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初審通過,修正《民法》拾金不昧條款,將請求報酬比率從十分之三降為不得超過十分之一;另增列不得向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者請求報酬,修正條文近日內將送交院會審議。
當年遺失皮包的李姓單親媽媽昨說:「那已是過去的事,不方便表示意見。」潘姓女大生昨未接手機,不知其回應。律師蔡明和認為:「酬金降為十分之一後,拾金不昧的情形可能會減少。」 蔡明和提醒,若因酬金過低而將失物占為己有,恐會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嫌,會被處罰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金。 女大生索酬惹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民法》第八○五條有關拾金不昧等條文,其中最受爭議的是,遺失物拾得人可向失主索取三成報酬,且未拿到酬金前,有權先留置拾得物不歸還。 立委蔣乃辛以二年前法律系潘姓女大學生,向李姓單親媽媽索討三成報酬為例,李女遺失的二萬一千元是用來養活一對子女的生活費,李女曾要求拾獲皮包的潘女少拿一點酬金,潘女卻揚言行使留置權,引起社會關注,他認為,酬金比率過高應降為五分之一,但廖正井則主張降為十分之一。 吳宜臻認為,許多拾獲遺失物的人,都不會要求報酬就把東西還給失主,發揮拾金不昧美德,反而是懂法的法律系學生,才會請求報酬。 有立委主張廢除 尤美女則說,拾金不昧的條文違背傳統美德主張廢除。吳育昇主張,拾得人不得向中低收入戶等特殊境遇者請求報酬,藉此保障弱勢民眾的生活。 法務部常務次長陳明堂則表態不贊成廢除,因為十分之三僅是請求報酬的上限,但法務部尊重立委降低報酬比率的聲音。 不公平可求免付 由於立委意見眾多,司法委員會決議逐條討論。最後初審通過的修正條文,決定將請求報酬降低為不得超過十分之一,另加列失主如認請求報酬有失公平,可向法院請求減少或免除酬金;此外還要求拾得人需在七日內向警局等相關單位通報,否則不能請求報酬。 另為保障經濟弱勢者,也規定不得對中低收入戶請求報酬。修正條文近日內將送交院會審議。 拾金不昧條款新舊條文對照 ◎《民法》第805條 ★初審條文 .拾得人請求報酬不得超過物品財產價值10分之1 .失主若認報酬顯不公平,得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報酬 ★原條文 .拾得人請求報酬不得超過物品財產價值10分之3 ◎《民法》第805條之1 ★初審條文 不得請求報酬者: .車站等公眾場所管理人或受僱者,在該場所拾得遺失物 .拾得人沒在7日內通知、交存遺失物或經查詢仍隱匿 .失主是特殊境遇家庭、中低收入戶或接受急難救助者 ★原條文 不得請求報酬者: .車站等公眾場所管理人或受僱者,在該場所拾得遺失物 .拾得人違反通知、交存義務或經查詢仍隱匿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0510/34218943 終於有條不錯的法案通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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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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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貪人錢財的人對這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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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何必多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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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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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看到比較好的修改,對不求報酬的人沒差,對失主而言可以減少損失,大概只有想圖報酬的人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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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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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老早就要改了
以前大家不知有三成報酬 現在很多淪為謀利的工具 會拾金不昧的人,就算0報酬還是會做 像那個超商掉錢馬上彎腰去撿,還要求三成的更無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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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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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少了這三成 只剩下一成返還金 往後會越來越少熱心拾金不昧的好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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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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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嫌,會被處罰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什麼鬼 ![]() 沒意見 只路過 路過從沒看過地下有錢可撿,更沒機會送警察局的人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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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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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體不曉得要歸還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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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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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貪人錢財的人對這感到高興... 引用:
所以要有配套措施, 加重侵占罪的刑責 撿到他人財物而據為己有, 應判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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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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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要人生的全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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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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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偷也是判重刑 搶劫也是判重刑 強盜殺人也是重刑 謀財害命仍舊重型 經濟犯,內線交易. 亂放風聲炒股沒事. 鬼島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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