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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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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6
一罪一罰共判202年,合併執行18年

這是怎麼個算法??


彰化縣一名少女的父母離異,她寄住姑姑家,卻從小五至國三期間,被職業軍官退役的姑丈威脅要將她「趕出門」,對她予取予求,用藥物迷姦她數十次,並變態攝錄22片光碟,少女因無意發現光碟而崩潰自殘,經老師察覺報警;彰化地院判惡姑丈20年,台中高分院昨依一罪一罰共判202年,合併執行18年。

一罪一罰 共判202年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少女如今剛成年,她因父母離異,10歲時,姑姑結婚後將她接到彰化同住,不料95年暑假迄國一暑假(女童滿14歲前)期間,姑丈威脅她和他性交,否則就要把她送回祖父母處;或是和姑姑吵架,又告訴她,倘若讓姑姑知悉,姑姑身體會變差等。女童因從小常見父母吵架,沒有家庭溫暖,唯恐又被拋棄,不敢不從,因而遭性侵5次。

毒品謊稱是調經藥

此外,惡姑丈又用三、四級毒品的安眠藥或FM2等,騙女童是「調經藥」令她飲用,等她昏迷,姑丈就將她變裝,褻玩制服少女性遊戲,對她性侵,前後有11次,且都攝錄成光碟,宛如日本***,留供自己欣賞。

離譜! 老婆也被下藥

女童滿14歲後,又遭性侵5次,其中兩次使用藥物迷姦。檢警在姑丈房間查扣81片****光碟,其中22片女主角是女童。另外,警方從查扣的****光碟意外查出案外案,發現有數十片****光碟女主角竟是少女的姑姑,經警方告知,她才恍然大悟,原來老公偶爾沖泡飲料給她睡前喝,是對她下藥再變態錄影,憤而協議離婚,並以前妻身分對「狼君」提告,這部分另案審理中。
http://tw.news.yahoo.com/%E8%BF%B7%...-203340315.html
     
      
舊 2012-05-04, 12:0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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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離線中  
無敵大帥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96

四捨五入的算法.............
 
舊 2012-05-04, 12:0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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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大帥哥離線中  
zorro1111
Elite Member
 
zorro111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下山了~~~~
文章: 5,286
引用:
作者無敵大帥哥

四捨五入的算法.............

= ="
是20-2=18年好嗎?
__________________
還是習慣一個人吃冷掉的便當
一種冷到心裡的滋味
光明呢....?到底何時才上的了岸....
原來最後只剩我自己......

人生好累哦......
舊 2012-05-04, 12:12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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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ro1111離線中  
forvaio
Advance Member
 
forvai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所以說台灣的一罪一罰只是喊來****用的,
基本上還是短到不行的刑期......
舊 2012-05-04, 12:3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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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vaio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zorro1111
= ="
是20-2=18年好嗎?


妙解?…你知道的太多了,將速算公式洩漏出來……

不過我可以肯定"法定最高刑期"絕對不是18年。(我很懷疑那個最高點到底有沒真正使用過)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2-05-04, 03:0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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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imhu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罪犯覺得

開心 溫暖 高興 挺你 讚
舊 2012-05-04, 03:2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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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離線中  
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imhung
罪犯覺得

開心 溫暖 高興 挺你 讚




舊 2012-05-06, 12:21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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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離線中  
workduck
Junior Member
 
workdu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9
超過100年的,就直接判死刑算了,幹!人渣法律~
舊 2012-05-07, 03:2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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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duck離線中  
Cu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引用:
作者workduck
超過100年的,就直接判死刑算了,幹!人渣法律~


罪不致死怎能判死刑?
舊 2012-05-07, 04:37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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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m~~離線中  
imhu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所以,這是鼓勵罪犯多多犯罪嗎?犯越多次越划算喔!
舊 2012-05-07, 06:18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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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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