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
酒駕肇事 胡志強盼修法究同車人責任
酒駕肇事 胡志強盼修法究同車人責任
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2年4月30日 下午12:42 酒駕肇事層出不窮,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如果處罰和判刑都無法遏止,酒駕肇事時,應該考慮追究同車人員的責任,希望能列入修法討論。他透露,已經寫信給法務部長。(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上個月發生清潔隊員深夜執勤,遭酒醉駕車者當場撞死。市長胡志強三十號上午在主持公安治安督導會報時表示,酒醉駕車讓人深惡痛絕,傷害人的程度就像刑事案件,他特別寫信給法務部長,希望修改法律,加強取締酒駕肇事,特別是酒駕撞死人的責任。 胡志強指出,喝醉酒的駕駛,如果同車還有其他人,應該要負起責任,勸酒醉者不要開車,如果因此肇事,該不該追究同車者的責任,甚至同行勸酒的人,該不該分擔責任,希望中央能審慎討論。 警察局長刁建生也表示,取締酒駕件數多,但酒駕肇事死亡率卻無法下降,連今年春安評比,台中市都因為酒駕肇事死亡率高於桃園,春安成績從去年第一降到第二。惡性酒駕,屢見不鮮,的確應該加重刑責。警局同時加強在餐廳飲酒店門口進行酒測,希望減少酒駕肇事意外發生。 胡志強強調,他實在想不出更好辦法遏阻酒駕,寫信給法務部長,盡一份力,他比喻總要有人作唐吉軻德,一再嘗試。 http://tw.news.yahoo.com/%E9%85%92%...-044208286.html 終於有父母官看到人民在意的事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3
|
和酒駕同車的人也應該要當共犯處理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
這個想法很棒,但絕對會有很多人反對.......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
又是酒駕闖禍!運將撞死單親媽逃逸 還續攤
TVBS – 2012年5月2日 下午1:11 又是酒駕肇禍!2日清晨4點多,新北市54歲的何姓運將,不僅酒駕還違規超速闖紅燈,沒注意到前面的摩托車,從後方高速衝撞,51歲的王姓婦人當場被撞飛,送醫不治;警方先找到被棄置在路旁的肇事車輛循線逮人,落網時,何姓駕駛人還在卡拉OK店裡喝酒,而被撞喪命的王姓婦人,當時正趕著去早餐店工作,獨力賺錢撫養2個兒子,結果卻在母親節前夕出事,和家人天人永隔。 記者:「撞到人為什麼沒有停下來?撞到人為什麼還跑去喝酒?你是不是撞死人還跑去喝酒?」肇事何姓駕駛:「…。」 戴著安全帽,根本不敢抬起頭,54歲的何姓駕駛落網時,身上還有濃濃酒味,2日清晨4點多,他酒駕肇事還棄車逃逸。目擊民眾:「很大砰的一聲,等我到這邊的時候,已經看到這個女的倒在地上,2台計程車在等紅綠燈,那台車開很快很快,就逃走了。」 當時何姓男子開著計程車,經過土城金城路延吉街交叉口,明明是紅燈,卻沒放慢速度,硬生生撞上前方的摩托車,王姓婦人當場被撞飛,送醫不治。死者王姓婦人兒子:「警察說好像是因為,他(何姓駕駛)有喝酒,(肇事)主要是因為喝酒…。」 51歲的王姓婦人,靠著在早餐店工作的薪水,獨力撫養2個兒子,沒想到就在小兒子大學畢業,家中經濟稍稍減輕的時候,被喝得醉醺醺的何姓運將撞死,何姓運將當時只顧著逃,根本不管王姓婦人死活,還把計程車丟在路旁。 警方找到何姓運將時,他還在卡拉OK店裡喝酒,供稱剛離婚心情不好,才藉酒澆愁,但卻讓王姓婦人賠了性命,無法和2個兒子,共度即將到來的母親節。死者王姓婦人兒子:「希望她不要走…。」 http://tw.news.yahoo.com/%E5%8F%88%...-051116246.html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3
|
真的 假的?
我們的官這麼有良心?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407
|
沒記錯的話,日本抓到酒駕是全車的人都罰。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
酒駕這個問題真的沒辦法靠技術解決嗎
不想做而已吧 應該立的法是強制每輛車加裝酒精偵測器之類 或無酒精反應始可發動車子之類 比如酒測器連結發動電路 要發動時先吹一下 但一扯到錢 馬上就會有人反對的 或者他不會酒駕之類 不然似乎沒有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法 只能靠良心拘束.... 此文章於 2012-05-02 07:36 PM 被 723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
問題是酒駕肇事真的很嚴重?怎麼感覺上新聞的都沒什麼事情一樣
是剛好他們都法力高強嗎?而且也不是一定都有同車人 如果可以,還是先從根本解決問題比較好,拉東扯西的,跟菸盒上吸菸有害健剛的標語一樣 不然要連坐,不如一起喝酒的通通連坐不是更好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
在日本,酒駕是同車和賣酒給他的店家都有責任
自己開車的店家不會賣你酒,要不然就幫你叫計程車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0
|
這邊的討論跟雅虎新聞下方網友的回覆果然有差別
前幾天看的時候,一堆人只說政府又再搶錢,看到我就笑了 不過亂入一下,以後要害人就是先喝的茫茫然後約朋友在警察臨檢的地點碰面 朋友一來馬上推上車然後車內反鎖開去臨檢自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