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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你家樓下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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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但是沒請警察
地點
台北市大同區堤外道路從萬華往市民大道方向 延平疏散門的紅綠燈 http://g.co/maps/jpfmw 當時的情況是在下的女朋友(以下稱當事人)在停紅綠燈 突然後面周姓車主(以下稱肇事者)機車暴衝撞上當事人 肇事者當下是說是在調整煞車造成暴衝 而肇事者有另一位朋友在也有提到肇事者的煞車有問題 當事人當下被撞到腰扭了一下痛到真的很難受 而且對方又是二位大男生又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沒想到要請警察 於是就先向對方要了電話抄了對方車牌 以便事後出問題可以找到人 但是當天晚上當事人腰痛到很難受 打了對方電話就沒接自覺情況不對 隔天就先去報了警 驗了傷確定沒傷到骨頭判定是挫傷在腰部 警方也到現場作了筆錄花了約一個半小時 之後二天 特偵組的人員打來說要作第二次筆錄 作完之後是說以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三項追查車主 之後又過了五天當事人打給對方 肇事者終於接了電話 說自已的手機拿去當數據機所以不知道這事情 說明狀況之後對方原本願意解決 電話中有說明如果案情能緩和的話 就以先私下和解再去申請撤消案件等事宜 隔天確定還能夠處理就立刻和對方談和解 可惜對方開出來的和解金額只有二千(當事人驗傷+修車+治療已經3000起跳) 和解破裂原因也始終來自對方惡劣高傲的態度 強調自已有證人 在下跟女友為了這個事情忙中抽空在處理 也想著不希望這麼麻煩私下了事別鬧上法院 報警也是基於想保護自已的心態 想請教站上各位高人 如果真的上了法院以案件來看會有機會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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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退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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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嘉義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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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以後只要是車禍,就算只是小擦傷,都要麻煩警察作筆錄了.不然為了幾千塊跑法院,花的精神和時間真的是划不來阿...
還有就是行車紀錄器在台灣真的是非常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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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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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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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家都沒那個共識吶
只要有一點車對車.車對人的擦傷,我是一定報警 這真的是保護自己的動作,誰知道你走了之後對方會不會報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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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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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我不會那麼快跟對方和解
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自己的保險 撐多久算多久 療傷三個月到五個月,看回復狀況 提出過失傷害 先確定拿到錢,錢進了自己的口袋,再去撤銷告訴 不管對方說什麼,只要沒拿到錢,不要撤銷告訴 = =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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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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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的人員打來說要作第二次筆錄??
肇事逃逸比較大條~~ 可是問題是..雙方當時有"互動" 有留電話等..可能告不太起來~~ 而且你與肇事方有談到和解了.一般都是送調解吧? 小疑問?? 為和這會需要出動到"特偵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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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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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位版兄說用強制險去處理也是個方法~ 然後因為沒第一時間找警察來...受害方的人會比較吃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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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中投
文章: 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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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了肇事逃逸是公訴罪,肯定要上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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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超級大圖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30&page=1&pp=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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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安東尼卡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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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沒辦法求到什麼賠償了
光是跑程序花掉的時間就可以抵那3000塊了 對撞人的人來說,沒做筆錄是最好的了 現場也沒留下任何證據的話,想要再找到路人來幫你做證更是困難 大概最後會以沒有證據為由,請你們雙方和解 和解講不攏再重複上面步驟 所以車禍只要有明顯的傷痕or人受傷,無論如何都要請警察來做筆錄 有留下聯絡方式更需要做筆錄 是保護自己的正確作法 沒有第三方(警察or路人)做證明的話 最差的情況下被撞自己吞下醫藥費維修費,還可能會被對方反過來威脅 題外話,出門在外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 我有次深夜在家附近被撞,看對方好像未成年所以沒報警 擔心他車子騎到一半壞掉沒辦法回家,就留了電話給他 結果反而變成對方老爸的把柄,打了電話過來問我是不是要藉著無照駕駛勒索他兒子 硬說我有錯在先,要約晚上去現場理論對錯 那時候覺得很煩,因為回到家隔天早上才發現買沒幾個月的新車壞了一半 側殼,尾巴跟車牌,還有整個引擎蓋連內殼一起裂了,光換新的材料費就要花近萬塊 事後才發現也沒辦法要賠償,對方看起來也不太像賠的起...本來想就這樣算了 沒想到對方還打電話來要跟我理論..那時想要快點把事情解決,沒想太多就出門了 到了現場,對方老爸竟然帶了一票小弟還有當事人在那邊等著 看到整個火都來了 一直硬凹我騎太慢又沒注意後方,差點在那邊談到打起來明明就是你兒子在c型彎道一整個車子擺橫用1xxKM/h的速度掃過來 後照鏡看到燈光沒兩秒就撞上來了,閃個鬼 那小兒子還在那邊跟旁邊的小弟嘻嘻哈哈了起來 可能以為車子撞爛掉有替死鬼賠,穩沒事了這樣.. 那天可能我也吃了火藥,火超大,說一句: 「警察局就在隔壁街,再吵下去也沒有用,走吧去做筆錄,要告要怎樣青菜。」 人就站在他們後面等他們一起上警局,那位老爸的友人見狀馬上就縮了起來 勸那位天才老爸說人沒事就好,兩邊都有錯,兩邊自賠的就好 還特別跟我說肖年耶騎車騎慢一點啊,上路得要看路別傻傻的自騎自的 講完就帶那一票人一哄而散了... 有種整個上火後被逼著硬吞然後內傷的挫敗感,被撞還給人講成這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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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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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把雙方的對談內容給錄音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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