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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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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獎金擦身 10類發票禁兌獎
http://tw.news.yahoo.com/%E5%8D%83%...-022059085.html
100年9月10月統一發票日前開獎,預估至少產生8位千萬富翁!由於上期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中獎發票,其中一張因為打上統一編號,不能兌領獎金,令民眾扼腕不已。 中區國稅局表示,100年7-8月特別獎1,000萬元的中獎發票中,有一張是台灣中油虎尾加油站所開出,因發票打上買受人統一編號,已供店家報銷使用,依照規定「買受人為營業人」,不能兌領獎金。擔心與千萬獎金擦身而過,不少民眾來電詢問,到底還有什麼情況不能兌獎?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有10種狀況的發票不能兌獎,包括: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未加蓋店家的統一發票專用章;破損不全或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買受人經塗改;已註明作廢;營業稅稅率為零;依規定按日彙開的發票;短漏開發票經查獲後補開的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的發票也都不符給獎規定;超過領獎期限的發票;外籍旅客購物申請退稅的發票也都不行兌獎 ------------------ 是不是表示在大賣場買蔬果農產品的那張發票、或是整張發票都是購物清單的那張發票,都是不能兌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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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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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要把當次的連號發票一起帶去領獎, 現在不知有沒有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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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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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則很簡單,沒有營業稅的、資料有誤的,本來就不該領獎 此文章於 2011-11-29 05:42 P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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