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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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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大............
哪來的疏失???? 警與酒駕騎士扭打 罰單撤銷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1年11月4日 上午4:36 〔自由時報記者楊培華/基隆報導〕上月30日凌晨,基隆市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巡佐張發仁,在忠二路發現男子胡俊彥酒後騎機車,胡拒絕酒測,張發仁將他壓制在地,拿出酒測器強制酒測,酒測值為 0.67毫克,因此開立罰單並上銬;但壓制動作造成胡某眼角等處受傷,胡某投訴警察打人。 分局長陳志成昨前往醫院探視,晚間表示員警執法確有疏失,他說,因執法有疏失,將撤銷酒駕罰單,公共危險罪部分,也會建議檢察官不起訴。 張發仁過去有「拚命三郎」之稱,曾以一對二,遭歹徒持起子刺傷,也曾騎機車追小偷,一直追進騎樓逮住小偷。這次被人投訴後,他說,對長官造成困擾,感到很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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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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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局長原來可以消單.
局長可以指教檢查官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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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士林
文章: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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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被攔下來說沒戴安全帽!!男子不服,扭打之後就可以不用被罰了
那以後被攔下來說變更車體!!男子不服,扭打之後就可以不用被罰了 那以後被攔下來說挾帶危險物品!!男子不服,扭打之後就可以不用被罰了 實在愈來愈像天堂了 可悲的台灣,法律已經被搞的鬼不像鬼,人不像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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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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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的那個..後台一定很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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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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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酒測有拒絕酒測的施行辦法,不包括強制用酒測器直接測試,扭打不是完全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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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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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警揪醉駕 酒測器塞嘴
這邊說的比較清楚.....還有市議員出現... 不過一個喝醉的人能說出什麼故事,我是比較存疑啦! 範例:醉漢大鬧救護車 掙脫束帶毀擔架 比較好奇的是這樣不配合酒測的民眾算不算有酒駕呢? 是不是以後酒駕都可以用這招呢?一哭二鬧三告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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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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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後台很硬吧
連局長都出來道歉了 沒後台的鄉民千萬不要亂學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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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M的左端
文章: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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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逮捕.
但應該是不可以"強制酒測"的. 拒絕酒測 有拒絕酒測的罰則. 允許警察直接對人民動手動腳. 是很危險的事. 不過 立法"強制酒測". 我也不反對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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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M的左端
文章: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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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再查了一下.
強制酒測的做法是"抽血檢查". (應該是要逮捕 然後送去醫院檢查吧.) 痛恨酒駕是一回事. 如果讓警察能"合法的侵犯人民的身體". 這是很可怕的事. . 此文章於 2011-11-04 09:25 AM 被 養企鵝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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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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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酒測而把對方壓制在地上,然後強迫酒測,因此造成對方受傷,
如此取消罰單,我覺得很合理,不覺得有啥過分的地方, 對方不配合,大可用其他方式舉證,或者次以妨礙公務處理, 動手壓制並取證,感覺已經有執法過當的問題, 至於局長取消這張罰單,應該不是如此簡單的,大概還要搞一大堆的報告、檢查等資料 可能比乾脆幫忙繳了還要麻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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