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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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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1
員工不滿潮店欠薪 臉書吐怨 路人按讚挨告

員工不滿潮店欠薪 臉書吐怨 路人按讚挨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11022

【蔣永佑、郭芷余╱綜合報導】臉書(Facebook)按「讚」也被告?專賣Dr. Martens(馬汀大夫鞋)的知名潮店「夠壞堂」前老闆胡晶南,2年前另辦《滾》雜誌經營不善倒閉,疑似積欠薪水,前員工在臉書抱怨卻被胡男告妨害名譽,連回應po文按「讚」的網友路人甲都被告,前員工Eric向《蘋果》投訴:「(胡)欺人太甚!」

全案發生在去年8月3日,夠壞堂前員工愛蜜麗在臉書po文:「該死的!為什麼其他人都拿到5月份薪水,就我沒有?既然這樣又幹嘛傳簡訊來說7月底可以拿到?當白癡在耍喔?」曾在《滾》雜誌工作也被欠薪的Eric留言「哇靠,夜壺真的有夠臭,下地獄去吧!」
事隔一年,家住北部的Eric竟收到高雄地檢署傳票,上月底他前往板橋地檢署遠距視訊出庭,才知是前老闆胡晶南(42歲)針對此留言告他妨害名譽。另名許小姐僅因在另篇抱怨的臉書網誌中按讚,也一併被告。
「以後誰還敢玩」

Eric表示,po文者是前同事,大家做白工難免會不滿發洩情緒,「我是呼應我們的不愉快經驗,當老闆的告小員工,連按『讚』的無辜路人甲也不放過,不是很過分嗎?」許小姐則說,生平第一次收到傳票十分驚恐,她不認識胡晶南,僅輾轉看到朋友臉書網誌之後,隨意按個「讚」沒留言,「這樣也被告的話,以後誰敢玩臉書?真的很倒楣!」
胡晶南創立「夠壞堂」、「金玉滿堂公司」、「英屬馬汀公司」等,曾代理歐洲知名潮鞋「Dr. Martens(馬汀大夫)」、「trippen」和潮T。
老闆假刷卡申貸

去年4月胡男利用家人信用卡「假消費、真刷卡」,藉此向銀行擴張信貸額度達4億元,該案仍在雄檢偵查,而胡男也因為發不出薪資把公司轉手他人,《蘋果》多次撥其手機,但無人接聽。
未表意見難入罪

律師廖芳萱說,若外人猜不出po文內容罵誰,就不構公然侮辱或誹謗罪。律師李育敏說,在臉書按讚僅代表贊同文章內容,只要沒留言表示個人意見就不能入罪。但律師林家慶提醒:「若網友轉貼他人不當言論,導致更多人看到留言,仍可能面臨民事求償。」
使用臉書避免觸法須知

◎留言應避免明示或暗示****易,也不得使用恐嚇、侮辱性及煽動他人犯罪的字眼
◎不得有內容不實且妨害他人名譽的言論
◎避免張貼虐待動物的照片、影片或訊息
◎不可張貼或轉載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內容猥褻的影音照片
◎未經同意不得轉貼他人照片
◎不得刊登具療效的藥品說明
◎不可販賣違禁品或須經政府特許才能販售的物品
資料來源:律師林家慶、鄭伊鈞

====

被告又不是判有罪....


只能說這年頭有些人都是亂告一通
     
      
舊 2011-10-22, 11:3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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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莫名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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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一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雙子星裡的孤星
文章: 1,044
有人看成員工不滿店欠薪****嗎
 
__________________
心好累
定價香到爆的3900元含小烤箱的林內瓦斯爐(日本製造)開箱
3900元林內瓦斯爐(日本製造)大部拆解

以跑步健走美食旅行為主喔
莫名跑走去(個人網站歡迎來逛逛)
我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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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1-10-22 11:46 AM 被 莫名一言 編輯.
舊 2011-10-22, 11:3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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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一言離線中  
skyair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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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二次元
文章: 84
引用:
作者莫名一言
有人看成員工不滿店欠薪****嗎

+1

文法用的太怪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10-22, 11:47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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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irqq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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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1
水果記者搞不好是故意
舊 2011-10-22, 11:49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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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囧!!! 這樣也可以告,現在很多這種人~~~

被告的是無罪的話,可以反告回去嗎!?

這個我也問過很多次了。但從沒有人回答我@@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1-10-22, 05:4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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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bxxl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厝漢
囧!!! 這樣也可以告,現在很多這種人~~~

被告的是無罪的話,可以反告回去嗎!?

這個我也問過很多次了。但從沒有人回答我@@


他可以告你,不一定會成功(指法官判決有罪)。
你也可以告他,一樣不一定會成功。
要反告都可以啊,只是會不會成功? 只有法官知道。
舊 2011-10-22, 05:5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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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離線中  
iorittn
Master Member
 
ioritt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引用:
作者厝漢
囧!!! 這樣也可以告,現在很多這種人~~~

被告的是無罪的話,可以反告回去嗎!?

這個我也問過很多次了。但從沒有人回答我@@

多半告不成
因為對方只要"覺得"他受到侮辱就能告了
沒有所謂誣告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舊 2011-10-22, 05:53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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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rittn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電視上看到,好像是要威脅對方若要撤告,就要給和解金,簡單的說是算準對方怕上法院看有沒有機會敲一筆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1-10-22, 05:5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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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1
按讚那個是不會有事,檢查官那邊大概就打槍


怕麻煩到或被嚇到有可能會和解

此文章於 2011-10-22 06:04 P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1-10-22, 06:03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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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789w
Major Member
 
789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08

我點進去看了一下新聞
是留這些言結果被告吧
水果報標題和內容差真多
舊 2011-10-22, 06:07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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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w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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