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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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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拒行房 夫硬上判3年4月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4日電)新北市1名男子要 求妻子行房遭拒,強押妻子在床,對她「霸王硬上弓」 ,遭妻子提告性侵。板橋地方法院今天依強制****罪, 判丈夫3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板橋地院判決書指出,家住新北市新莊區、50多歲 的男子與妻子結婚24年,兩人長期感情不睦,已分房多 年。 妻子今年2月某日凌晨起床如廁時,被丈夫強行拖 到房間要求行房,妻子堅決說「不要」,丈夫駁斥「你 是我老婆,這是應該做的」,將妻子推倒在床,不顧妻 子反抗,強制****得逞,多天後又脅迫妻子性交,妻子 在掙扎時撞傷,報警控告丈夫性侵。 法院審理期間,丈夫庭訊時表示,妻子之前也常說 「不要」,但仍和他行房,並一再辯稱夫妻行房合情合 理,還說「夫妻如果故意不說話是種精神虐待;而在身 體健康情況下不行房則是身體虐待」。 妻子庭訊供稱,10年來常被丈夫強行要求行房,她 若拒絕,丈夫會斥責「是不是在外面有了男人」,或說 兒子情緒有問題,都是「不跟他行房害的」。 妻子說,為了孩子她長期隱忍,為了家庭和諧「半 推半就」,但某天看了一篇家暴報導,決定「試著走出 來」捍衛權益,才打給家暴中心求援。 由於兩人正在打離婚官司,妻子庭中表示,不希望 丈夫被判刑,只要丈夫答應離婚,她願原諒丈夫。 法官審理認定,被告與被害人雖為夫妻關係,但被 告不尊重配偶的性自主權,違反妻子意願強迫****,對 被害人身心造成損害,犯後仍不知悔改;由於夫妻間的 強制****罪屬告訴乃論,法官審酌兩造至今未達成和解 ,依強制****罪,將丈夫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 1001014 新聞來源: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Det...TypeSel=&pPNo=1 在此倡導同居不結婚 婚後老婆不給上,你硬上就去坐牢,去外面上會被抓** 同居就沒有這種困擾 此文章於 2011-10-14 09:15 PM 被 usoki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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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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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遞∼不婚教申請單2012年新樣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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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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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好的教案,賣不婚教簡章的還不趕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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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二次元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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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免錢的最貴
看來還是去"外面玩"卡實在 ![]() 又可以加入不婚教 真是1石2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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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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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新聞 就跟跟古早 美國一樣 弄一大堆 衝突事件 告來告去 變成社會風氣 結果
律師業特別賺錢 當事人只是出了氣而已。 台灣民眾可別上當 吵些鬼事 啥國賠 抗爭 人權的。 別當社會小丑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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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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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性慾的女人還是不能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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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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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 妻子不履行夫妻義務, 丈夫訴請離婚,
離婚之後, 海闊天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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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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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覺得男大女小是有必要的,女性過更年期後就興趣缺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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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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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假道學的不要在那說啥本縣市不需要性特區
你不需要~~別人哈得要死......... 看看人家含狗的清涼里的開銷跟我們豆干厝的消費差不多 就知道地下化的性特區是很坑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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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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