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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
26年前已禁 還有表兄妹想結婚  

引用:
26年前已禁 還有表兄妹想結婚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1.09.26 02:48 am

民法規定近親結婚無效,國內仍有許多表兄妹結婚,到各戶政所登記結婚,成為「有名無實」的婚約,最近還有民眾詢問戶政人員,他表弟與表妹已生子,想到美國結婚再回台灣登記,戶政人員告知,如此的婚姻仍是無效。

台中市東區戶政所主任洪峰明表示,國內至今仍存在許多「無效婚姻」,有些當事人不自知,有些知情不報,各戶政所目前提供新人登記的結婚書約,都註明「結婚不得違反民法第983條規定」。

民法第983條規定,直系血親與直系姻親、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都不得結婚,外甥和外甥女屬三等旁系血親,表兄弟姐妹則屬四等血親,都不能結婚,洪峰明說,此立法精神是優生學觀念,但早期國人「親上加親」的觀念仍然未完全改變。

瓊瑤小說《婉君表妹》,描述女主角婉君表妹和三位表兄弟日久生情的故事,國內民法修正、民國74年6月公佈實施後,表兄弟姐妹結婚的婚姻都屬無效。

但至今仍常有表兄妹或表姐弟到戶政所要登記結婚,新人告知他們的親屬關係時,戶政人員會當場說明,依規定他們不能登記結婚,登記後這種婚姻仍屬無效,洪峰明說,仍有部分表兄弟姐妹想結婚,刻意隱暪,仍完成登記結婚。

洪峰明最近接獲民眾詢問,自己的表弟和表妹已生下一子,為了讓孩子入籍,他們想登記結婚,但國內禁止表兄妹結婚,他們認為美國法令較寬鬆、通人情,打算到美國結婚後再回台灣登記,洪峰明告知,不論在何國辦理結婚,回台灣仍需依照國內法令規定,表兄妹的婚姻仍是無效。

洪峰明說,多年前南部地區就曾發生案例,一對表兄妹從小是青梅竹馬,因日久生情,當生下孩子、生米已煮成熟飯時,兩家更以「親上加親」的想法,順利讓這對表兄妹結婚,但10多年後,又因個性不合鬧離婚,女方還以不堪虐待找律師要訴請離婚,當律師調閱雙方戶籍謄本詳查雙方身世時,發現兩人是四親等的姨表兄妹,本屬無效婚姻,只需訴請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即可。

【2011/09/26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26年前已禁 還有表兄妹想結婚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6...l#ixzz1Z27hdD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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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真的不能結婚嗎??
     
      
舊 2011-09-26, 01:2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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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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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最好不要, 很可能藏有遺傳疾病的隱性基因, 兩個遇到生下的小孩就很痛苦.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1-09-26, 01:23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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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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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如果說其中一方先取得第二國國籍後,放棄台灣國籍
接著再依婚姻關係入籍台灣,重新取得台灣國民身分,並登記結婚,這樣行的通?
舊 2011-09-26, 01:2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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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離線中  
kill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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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宜蘭
文章: 102
引用:
作者cheneyen
如果說其中一方先取得第二國國籍後,放棄台灣國籍
接著再依婚姻關係入籍台灣,重新取得台灣國民身分,並登記結婚,這樣行的通?


這樣還蠻麻煩的~"~
等到辦好了 ∼也冷掉了吧!
舊 2011-09-26, 01:2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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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11401離線中  
2124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17
真實的人生
確實周邊有人是表兄妹結婚的。

這種結婚的,通常不會生下一代。
也是避免血緣跟基因的問題。
舊 2011-09-26, 01:3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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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0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表哥:這是政府的德政
表妹:混蛋政府漠視人權
舊 2011-09-26, 01:3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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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Quaker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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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其實表親生下的小孩有遺傳疾病的機率不高,而且現在可以做基因篩選,許多國家表親是
可以結婚生子的,如果是直系血親就一定不行。
舊 2011-09-26, 01:4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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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pcb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cheneyen
如果說其中一方先取得第二國國籍後,放棄台灣國籍
接著再依婚姻關係入籍台灣,重新取得台灣國民身分,並登記結婚,這樣行的通?


血緣關係不會因為國籍而改變.法令是看雙方的血緣來判斷,跟國籍沒關係.
就算其中一方變成外國人,難道連親屬關係也會跟著變?
__________________
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此文章於 2011-09-26 01:44 PM 被 pcbd 編輯.
舊 2011-09-26, 01:4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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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d離線中  
起司頭棕褲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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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埃及王室都還可以兄妹、姊弟結婚的

近親如果真心相愛
只要不生小孩
還是透過基因篩選避免遺傳性疾病問題
都可以接受
登不登記結婚又有什麼差?
近親相愛已經違反目前的社會倫理
但違反的同時又希望可以登記結婚來得到社會認同
舊 2011-09-26, 01:51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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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離線中  
William
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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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World of Tanks
文章: 619
如果兩個人能夠白頭到老就好

如果有一個人不忠,或有財產爭議

只要搬出法條宣告婚姻無效,看你覺得有沒有婚姻關係有沒有關係
舊 2011-09-26, 02:10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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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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