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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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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業務員是不是可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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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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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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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錯過民法規定的 猶預期了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10款 郵購買賣 (電視購物) 11款 訪問買賣(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即在住家或其他場所成立買賣) 消保法第19條明文規定特種買賣契約解除途徑 . 此兩者買賣有7日猶豫期間.消費者7日內 以書面 (即存正信函) 通知賣方解除契約或無條件退回商品. 若超過7日 則契約成立. 若企業以 拆封不能退為理由 : 違反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 ! ps. 不論是電視購物.還是其他購物. 記得別單單只用 電話通知 就以為可以退貨. 如果他拖超過7日. 電話無法舉證. 一樣契約成立 一定要書面解除契約 ! 退回商品讓廠商自己來收. 免的商品遺失死無對證. 消保法19-1 服務式交易也可退. 猶豫期間存在與否要視 賣方而定 1.消保法19條 . 企業經營者以此為業 ..適用 2.個體戶 偶而為之販賣 . 沒有消保法適用. 商店現貨買賣 物品有瑕疵 適用民法 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 出賣人依前項5條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要求減少價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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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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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人家做這種的,就是會鑽法律的漏洞 。我大學同學。平常不愛唸書的,也去買了,想當然啦。乖乖付錢,東西丟到那邊問我有興趣自已拿來看 囧~~~
馬的 最好教英文的書,幹 每本是都是原文書啦 。看的懂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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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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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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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消費者不一定都是輸家. 時間點上的問題而已 如果真的一時衝昏了頭.買了好幾萬又不需要的東西 上面的流程就是可以讓自己退貨...又停止付款(如果是分期的話)..等待對方來收貨 如果被告.不付款 ! 自己法律上站的住腳.有證明7日內主張退貨 另外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20條規定. 廠商必須在一個月內收取貨品.如沒有來收. 可主張該貨品是拋棄物. 無主物 .先佔取得所有權 此文章於 2011-09-16 12:08 AM 被 jongyi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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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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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朋友告訴我的事實
一般這種賣書的業務 只要書賣出去回到公司後 都會交代公司同仁說 人不在.然後想辦法拖過七天 至於賣一套可以抽多少呢 據我朋友說一套書如果10萬可以抽3萬 所以這種推銷賣書的千萬不要買 當然如果你是家財萬貫 那沒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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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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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網兄的說明, 簡潔的列出相關細節 小弟還是不習慣這類敘述方式的, 看了好久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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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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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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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到的其他相關資訊.
存證信函寄出: 蓋章後至郵局掛號寄出。解約存證信函之需於購買後七日內寄出以郵戳為憑。 七天猶豫期起算日: 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起始日不算入。」,所以 7 天猶豫期應以消費者收到商品的次日為第 1 天 若「 7 天內遇上假日」該如何處理? 消基會董事暨執業律師張智剛表示,依據民法第一百二十二 條,如果第 7 天適逢假日,則將第 7 天順延至假日後的第一個上班營業日,若假日在 7 天猶豫期的中間,則列入 7 天的計算日期內,舉例來說,如果第 7 天遇上星期六,則將第 7 天順延至星期一,若星期六、日在第 3 、 4 天,就列入 7 天的計算時程內。 資料來源: 網購買方要求行使七日鑑賞期 網路購物 停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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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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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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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另外.我覺得找不到業務. 跟這個退貨一點關係也沒有 存證信函是 寄給公司的 ! 所以也不用擔心 賣你的人不出面. 知道...賣你的是哪間公司寄給他們就好了..如果連哪間公司都不知道.那就沒救了. 就如同陰森購物.接線生賣你的..退貨也是寄給陰森公司. 不影響 ! 存證信函 一式3份 . 自己一張..郵局幫你保留一張..對方一張 自己的不見還有郵局的可以作證 ! 簡單寫好 退貨理由就可以了 寫我老母不喜歡 . 也可以成立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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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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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寄發存證信函表明你不願意購買的意思
對方拖延不願意過來處理是對方的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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