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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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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新天鵝堡
文章: 2,336
莫怪自掃門前雪:救災「壓車」遭求償國軍防颱吞委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8/8/2xokx.html

救災「壓車」遭求償 國軍防颱吞委屈
TVBS 更新日期:"2011/08/28 11:10"

因應南瑪都颱風來襲,國軍一早已經在花東等地,佈署3萬5千多名預置兵力,準備好300多輛各型裝甲車和重機具,不過幾次風災擔負救援重任,軍方卻意外傳出幾起糾紛,例如陸戰隊的兩棲突擊車深入住宅區救人,卻壓壞沉在水底的泡水車,有車主要求賠新車,還有受災戶勞力士金錶遺失,冤枉幫忙剷泥的士兵偷竊等等,讓軍方非常無奈。

這輛綠色龐然大物,是海軍陸戰隊所屬的AAV7兩棲突擊車,可以搭載25人、4500公斤物資,災區常看到它穿梭涉水,救人脫困,但幾次救災下來,卻意外傳出糾紛,有民眾汽車泡在水底,被浮在水面的AAV7壓扁,車體板金還留下履帶痕跡,部分車主要求賠償,甚至泡水車要求賠新車,軍方很無奈。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國軍是無私無我執行任務,所以民眾應該多給國軍鼓勵。」

有苦往肚子裡吞,還有部隊幫忙受災戶剷除家裡淤泥,民眾勞力士金錶一度遺失,卻報警錯怪士兵的烏龍,只是不管救災背負多少委屈,國軍防範南瑪都颱風,一樣不敢鬆懈。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國軍在第二作戰區,就是花東地區,還有第四作戰區八軍團,都已經完成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

目前在宜花東高屏地區,軍方已經佈署3萬5千多名預置兵力,準備好193輛甲車和134輛山貓等重機具,還有34架各型飛機,隨時準備第一時間投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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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可不可以引用刑法上的緊急避難(24)?
     
      
舊 2011-08-28, 12:0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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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4離線中  
xxxxxx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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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這應該是求償民事, 刑法不罰過失毀損
 
舊 2011-08-28, 12:13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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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BM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緊急避難不是字面上的意思

如同前面所言

不罰,但是民事上求償不是不可能

此文章於 2011-08-28 12:17 PM 被 BMC 編輯.
舊 2011-08-28, 12:1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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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離線中  
老柏(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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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這應該是求償民事, 刑法不罰過失毀損

不論哪種賠償,這次救人搞到裡外不是人,那下次要救人的時候就會縮了

http://202.145.199.35/showthread.ph...64&page=1&pp=10
舊 2011-08-28, 12:15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柏(第三)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72
就以前在花蓮當兵經驗

裝甲車這類是不會開到路上......
(原因就跟新聞講的差不多)


阿兵哥救災都是坐卡車

或配合民間 怪手這些機具挖

此文章於 2011-08-28 12:21 P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1-08-28, 12:1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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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indiana
Basic Member
 
indian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0
車都泡水了,賠一輛泡水車就好啦。
竊盜不是現行犯,也要有贓物啊。
舊 2011-08-28, 12:2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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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ana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Andy84
不知可不可以引用刑法上的緊急避難(24)?


如果你是律師,你已經輸掉這場官司了。

刑法上有緊急避難,民法上也有:

第 150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
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
者為限。
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民事訴訟跟刑事訴訟不同,刑事訴訟追求事實真相,民事訴訟重在止息紛爭,而在民事訴訟中,就算道理上跟法律上都站得住腳,但是不懂得如何主張法律上的權利的話,還是可能會敗訴。

所以請千萬別在民事訴訟中引用刑法法條,是當事人的話,法官會搖頭,是律師的話,就請你出去了。
舊 2011-08-28, 12:3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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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shiva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要求賠償是受害者的權利,要怎麼要求是他家的事,不接受上法院給法官判就好
不合理上法院處理又沒人會說軍方怎樣
舊 2011-08-28, 12:3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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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看來下回國軍要協助受災民眾清理汙泥垃圾時, 要請受災戶先自行將貴重物品取走,
並簽署切結書確認無貴重物品才開始動手....
舊 2011-08-28, 12:3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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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這樣好了,國軍發放口吐白沫片,研讀功夫旋風兒柔道篇功太郎的裝死絕招,每逢出動救災就全軍演練,集體住院…這樣就可免災防難了。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08-28, 01:1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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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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