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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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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萬言書變成離婚證據.----20萬字簡訊挽妻 反成離婚證據

萬言書變成離婚證據.....台灣法律只講證據不講正義,
希望沒有贍養費這一檔事.

20萬字簡訊挽妻 反成離婚證據
更新日期:2011/05/30 02:34 馬瑞君/台中報導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台中市四十多歲的賴姓台商,因懷疑小他三歲的蔡姓妻子有外遇,在大陸時花七個月時間傳了近廿萬字簡訊「苦勸妻子回頭」,沒想到老婆卻以不堪精神虐待訴請離婚,不但簡訊「開導」不成,還因充滿辱罵、恫嚇字句,反而成判決離婚的證據。


賴男與妻子結婚廿四年,育有四名子女,往返大陸、台灣兩地經商;九十八年九月間賴男返台時,太太突然拿出離婚協議書要他簽字,讓他懷疑妻子有外遇,開始密集發簡訊,後因徒手毆打妻子,被聲請保護令。但賴男不理會,仍持續發簡訊「開導」妻子,還被依違反保護令判處拘役廿天。


賴男在大陸期間,發簡訊成了他每天的「重點工作」,用手機一個字一個字慢慢輸入,簡訊內容太長,非但被電信公司拆成數則慢慢傳送,還曾打到超過簡訊上限字數,無法再繼續輸入;就這樣,累計在七個月內發了近廿萬字的簡訊,若以國內一則限七十字計算,每天約傳送十三則,累計花費六、七萬元簡訊費。


但蔡女不領情,還將簡訊當證據訴請離婚,認為不堪精神虐待,賴男的簡訊內容有,「發生任何事,妳及妳娘家必須負起一切責任」、「妳再胡亂搞,親人很快會出事」、「恨罵妳全娘家七字經!祝妳全娘家早出事」、「看來沒讓你們遭受變故、惹上麻煩、重大金錢損失、健康心理創傷,體驗一下滋味!你們很狠!很皮!很理想化!立即看妳們受報應,再看看你們作何感想」等。


雖然賴男強調所發的簡訊,都是意在勸妻子回頭,文字間雖然夾帶一些情緒性字句,但並無恐嚇之意。但法官認為,賴男所寫的簡訊有恫嚇、辱罵內容,讓蔡女對婚姻恐懼,受盡精神折磨,兩人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因而判決二人離婚確定。
     
      
舊 2011-05-30, 08:54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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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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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自從你不在家以後

我才發現別人的好
 
舊 2011-05-30, 09:0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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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wood離線中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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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這種判決還好吧,成人世界本來就是不能有情緒化字眼跟用詞,否則一定無論對錯,一定是被K的那一方,這是成人世界的遊戲規則~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1-05-30, 09:08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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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離線中  
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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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pcwalker
但蔡女不領情,還將簡訊當證據訴請離婚,認為不堪精神虐待,賴男的簡訊內容有,「發生任何事,妳及妳娘家必須負起一切責任」、「妳再胡亂搞,親人很快會出事」、「恨罵妳全娘家七字經!祝妳全娘家早出事」、「看來沒讓你們遭受變故、惹上麻煩、重大金錢損失、健康心理創傷,體驗一下滋味!你們很狠!很皮!很理想化!立即看妳們受報應,再看看你們作何感想」等。


這已經是恐嚇了吧,會被判離婚也是剛剛好...
舊 2011-05-30, 09:1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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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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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chum bucket
文章: 560
是我書沒唸好還是眼睛半瞎

我怎麼看不出有任何挽回的意思

全都是恐嚇字眼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5-30, 09:25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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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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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3
如果不判離

後來先生對老婆怎麼樣

新聞又會報"先生已傳二十萬字恐嚇簡訊,法官竟然不做離婚判決?"

台灣又會多一隻恐龍法官了...
舊 2011-05-30, 10:3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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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wpccj64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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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7
引用:
作者pcwalker
萬言書變成離婚證據.....台灣法律只講證據不講正義,
希望沒有贍養費這一檔事.


台中市四十多歲的賴姓台商,因懷疑小他三歲的蔡姓妻子有外遇,在大陸時花七個月時間傳了近廿萬字簡訊「苦勸妻子回頭」,沒想到老婆卻以不堪精神虐待訴請離婚,不但簡訊「開導」不成,還因充滿辱罵、恫嚇字句,反而成判決離婚的證據。


賴男與妻子結婚廿四年,育有四名子女,往返大陸、台灣兩地經商;九十八年九月間賴男返台時,太太突然拿出離婚協議書要他簽字,讓他懷疑妻子有外遇,開始密集發簡訊,後因徒手毆打妻子,被聲請保護令。但賴男不理會,仍持續發簡訊「開導」妻子,還被依違反保護令判處拘役廿天。

賴男只是懷疑妻子外遇,不但言語恐嚇而且還動手開扁。這樣不判離,怎樣才應該判離?
__________________
沒有萬無一失的防呆機制,因為呆子們總是創意無限
舊 2011-05-30, 06:44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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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cj64離線中  
cra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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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26
我只聽過老公大陸出差~~~老婆懷疑老公包二奶在鬧
還沒聽過老公懷疑老婆有小三
去大陸出差最好不會亂搞~~~除非有隱疾
阿6妹的誘惑最好把持的住啦~~~
舊 2011-05-31, 02:0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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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628
Golden Member
 
a862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引用:
作者craber
阿6妹的誘惑最好把持的住啦~~~


你說中了一個重點~~~
__________________
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舊 2011-05-31, 02:12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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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62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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