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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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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 舉證問題
最近與某人發生債務糾紛
向他借錢 一直以來都是每個月繳交利息或連本共同繳交 幾乎都是叫老婆拿著無摺存款單 匯到對方提供兩個的郵局帳戶去 老婆不知道腦袋在想什麼 收據全弄丟了 由於是無摺存款,故我方存摺沒紀錄(只有幾筆我親自匯的有在我簿子上出現) 但是對方一定會有紀錄 有查過方法一是去臨櫃匯款郵局調無摺存款紀錄 由於沒電腦化 所以要知道日期 但是老婆又不太知道確切日期 且期間約有一年 方法二是透過台北郵政資料中心 但是我既不是他本人 他更不會授權我去掀他的底 現在已經開始走上法律程序 我正在打確認債權不存在之民事訴訟 我該怎麼樣才能拿到更多證據 然後提供給律師? 對方還寫簡訊來 說我一定輸 叫我趕快跟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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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s when you start to become really afraid of death, that you learn to appreciate life. [Leon] 此文章於 2011-05-21 03:04 PM 被 嚐起來像雞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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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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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手持現金到銀行匯款, 資料應該是可以請銀行調出來(要收費就是了)
你們應該是固定到某銀行提款匯款吧, 這樣比較好辦 我沒有無摺存款, 不過我想即便無摺, 銀行一定也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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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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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 舉證問題
引用:
請你老婆 自己默寫 匯多少錢出去 等等 也是算舉證之ㄧ 或是寫存證信函等 都算舉證 就憑自己的良心 會請到律師表示你所講的金額應該很大 我猜的 話說回來 我自己最近也在處理相關問題 也寫支付命令給對方 就等對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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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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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還款怎麼會用無摺存款單去""匯""??用正常通匯程序就不會有這種問題 那不叫匯,那叫"存",說難聽的叫送錢給人家 2.沒有沒電腦化這回事,一定會有入帳記錄, 只是郵局的推托之詞,事實上也不算推托,因為你不是本人 郵局不可能隨隨便便把別人的帳戶資料讓你知道 那是犯法的,嚴重一點會被抓去關的 3.就是走法院看法院是否能強制把記錄調出來 但是....................調出來又如何???你無從證明他帳戶裡入的帳 是你還的錢 你又忘記還款的確切日期,如果日期你都清楚,有100%的吻合性 或許有的爭,現在的情況看起來很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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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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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匯款時 單子上有填寫對方姓名 帳號 金額 我老婆的姓名等 這樣對方那邊紀錄上會有我老婆的姓名嗎 有幾次是直接拿給對方的 那真的才叫送給對方 ![]() 律師也是說真的弄不到單據等資料 就寫印象中的時間跟金額 然後後再請法院去調 對方顯然是以放款取利為業的 且月利率為7% 有辦法以此對付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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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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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 舉證問題
引用:
您好: 依照刑法第344條(重利罪) 「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 與原本顯不相當 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利率 不可以高過 年利率 20趴 幹嘛跟高利貸借錢阿 真的是麻煩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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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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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省匯款費用,用無摺 ?
= 當初是否有借據,用他來舉證對方高利 = 現在真的就只能請法院強制調閱對方這兩本存摺 這一年內的所有提、存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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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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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 舉證問題
引用:
證據還是要靠自找己 以我跑法院經驗 他都是要你自己舉證居多 不過對方如果真的違法 應該是不趕跑法院也是可能 建議寫封存證信函 或 跟對方見面商量調解 在環多少錢? 怎環? 雙方同意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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