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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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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至今~才過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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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5-11, 01:22 PM
			
			
	#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 有何特別之處? 該不會你沒讀過國中?    | ||
|  2011-05-11, 02:18 PM
			
			
	#2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60
					
				 | 媒體最喜歡報導這種相對弱勢的新聞,藉以營造悲情來搏得收視率 卻不深切反省為什麼不去霸凌別人偏要去霸凌他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btw. 之前還有看過某台的新聞說老師霸凌學生,真的是腦殘媒體!那叫體罰不叫霸凌  | 
|  2011-05-11, 02:27 PM
			
			
	#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滅絕希望的世界 
					文章: 750
					
				 | 那個紅鞋女孩早有預謀的樣子 別人錄影前就先戴好口罩 開頭先做好暖身體操 然後同伴打一下她就趁亂去踹幾腳,真粗殘  | 
|  2011-05-11, 02:37 PM
			
			
	#4 |   | 
|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 收尋了一下.....原來我LAG了 .... 1. 此事件,於事發當日(5/5)十點十分發生,訓導處於十點十八分­已獲報,將加害人及被害人帶離現場,積極介入調查處理,並於十點­三十分聯絡家長到校,共同處理此一事件­。本日,雙方家長已達和解­共職。 2. 隔日下午(5/6)本校訓導處因發現已有相關影片流傳,再度請雙­方家長到校處理相關事項,並且,全力追查影片流向。當日,下午五­點半雙方家長口頭和解,受害同學亦願意­原諒加害同學,加害同學深­感悔意。 3. 5/9輔導室介入輔導五位同學,協助同學身心調適。放學前集合全­體學生說明事件處理經過,並提醒學生遇有衝突應立即向學校反應。­本校已與桃園縣警察局少年隊連繫,桃園­縣楊梅分局將於5/10到­校訪談。 4. 本事件,屬於學生因處理情緒不當而產生過度反應的衝突事件,事後­學生深表悔恨。學校於第一時間積極介入輔導處理,受害同學與其家­長均表示,願意給加害同學改進機會。 楊明國中 | 
|  2011-05-11, 03:47 PM
			
			
	#5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
					
				 | 由於這部影片的內容違反 YouTube 的服務條款,因此已遭到移除   | 
|  2011-05-11, 05:23 PM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