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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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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聞資訊,是政府不認帳!-動物園拆遷戶 轟郝毀諾不給店
按新聞看來--
政府是最大的知法玩法的不法組織, 合法非法完全自由心證, 演全套的會去修法讓政府合法, 再主張溯及既往,合法強姦. 半套就直接強姦. 動物園拆遷戶 轟郝毀諾不給店 更新日期:2011/05/03 19:01 台北市政府當年用一坪30元的賤價,徵收私有地蓋動物園,時任市長李登輝允諾給拆遷戶7坪店面做生意,但當時很荒涼,拆遷戶慘澹經營,好不容易撐到捷運、貓纜都蓋好了,郝龍斌卻要把店面收回,重新委外,拆遷戶經過4年的抗爭,市府還是一意孤行。 動物園拆遷戶氣炸了,當年以一坪30元的賤價被徵收祖產,還好當時的市長李登輝允諾,再給他們7坪店面做生意,但沒想到郝龍斌上任後,竟然要趕走拆遷戶。 阿伯心很酸,他說民國6、70年,動物園附近很荒涼,生意不好做,終於撐到蓋捷運、蓋貓纜,市府卻說要收回店面,重新委外。 歷經4年抗爭,市府還是硬要收回,拆遷戶只好妥協,在今年4月收下40到60萬的補償金,但心有不甘,憤而向議員陳情。 總之就是市長說了算,弱勢的拆遷戶拚不過政府,也拚不過財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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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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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像中附近沒7坪的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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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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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著看,若政府要開發關渡平原,會先在五、六年之前,以需某公共用地為名目(例:垃圾車停車場,公車停車場、、等)先徵收(大都以公告地價加四成)大筆土地,拿到土地五、六年後就搞土地重劃,政府收的地也恰好被劃為住宅、商業區,大漲,大賺一筆。
問題是政府買土地不用市價與人民買,用強制低價(公告地價加四成)買,當他賣的時候卻要以市價去標售,道理上,政府買的地當不符徵收時的使用目的時(如軍事用地,水肥車停車場、、等),這些土地應返還給被徵收的地主(地主返還當時被徵收的錢,就像是政府向地主"押租"),這才符合正義。 政府若以市價跟人民價購,那當然以後漲價歸政府,人民無怨言,若以徵收當賺錢的手段,那是"有牌的土匪"。<~~~政府一直在當這角色,被強搶的民,會怨恨好幾代,這些人是永遠的反政府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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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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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官:不怕,我有軍公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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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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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同意用市價徵收地價稅及房屋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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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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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兩間房以上的話我同意 另 當年以一坪30元的賤價被徵收祖產 ~~真是賤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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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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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同意政府應以公告地價賣土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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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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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同意 十個字 十個字 十個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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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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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一條,人民報地、房價低,以便低繳稅,政府可照你報的地、房價買。 政府報地、房價高以便高抽稅,人民可叫政府照高價收買。是政府不敢照市價抽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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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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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也有另外一招,要你拿出土地外還要拿錢付受益費
土地重劃的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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