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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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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意思的賊
偷人錢包將證件寄還 重慶扒手自稱“文明作案”
重慶有個扒手,偷人錢包後總是將證件等物品寄還給失主,還自稱是“知識份子”,要“文明作案”。 新華社報導,重慶警方透露,他們是在今年2月間抓獲這個讓人啼笑皆非的扒手周軍。 辦案民警說,今年44歲的周軍曾當過代課老師,10多年前因故意傷害被判刑5年。出獄後開始扒竊,先後兩次入獄。周軍落網後說,自己是“知識份子”,要“文明作案”,因此定下“只圖財”的原則,偷錢包後只取現金,然後按照失主證件位址,將證件等物品寄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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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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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罪還是成立的
自命清高,炒新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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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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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以前好像有人說過,某些擄車勒贖集團也是有道義的,
同一台被偷付贖款贖回之後,一定期間內(保固期?)再次被偷的話不用錢,期間過了之後被偷的話會打折, 不過被別的集團偷的話就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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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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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煙賣藝不賣身........
我玩完了她...... 不給錢........ 就不算賣嚕............ 哈哈哈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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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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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被偷,當然很希望碰上文明賊
但又不能說他有良心,怎麼說都是"賊" 畢竟被扒後,證件、有的沒的卡被冒用、盜用、亂七八糟用反而會比那些丟的錢要付出更多 好矛盾 有掉過或被扒過錢包的應該知道我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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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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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比不還的賊好啊。
就好比強盜殺人,都是殺,一槍給個痛快的總好過千刀萬剮折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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