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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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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借出去就不當朋友了...
還要當朋友 , 錢就不用要回來... 真要把錢要回 , 先寄封存證信給你的朋友讓他知道你準備採法律途徑解決 , 不過朋友就沒了..... 借錢給朋友最好有肉包子打狗 , 有去無回打算 , 否則期待金錢還返破碎時.. 那種雙方唇槍舌劍交戰與撕破臉的情境才知道人心險惡... 要朋友 , 要錢自己選一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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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大鵰村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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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
借據怎麼寫很重要... 基本上... 我借錢都用轉帳... 因為有留紀錄... 要回來的機會就多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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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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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個存證信函,告知X天內還錢,不然告官
另一招,將借據打個8-9折,賣斷給討債公司,讓討債公司去處理! 俗話說,借錢傷感情,親兄弟也是要明算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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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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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人借錢時講的義薄雲天拍胸脯保證還錢
等到了還錢日.像龜孫子似的.忘了,最近沒錢,下次,.....一堆屁話 有借據好辦事.看是民事訴訟,法庭會強制執行償還債務. 或者請討債的專人幫忙.文的出律師,武的出兄弟去你朋家問候. 說真的這種欠錢不還的無賴被扔去填海或深山造地,偶只覺得剛好而已. 借錢可不是送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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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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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是不是比借據來得有用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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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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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節哀順變
錢和朋友只有一個可以選沒有複選的 要借錢出去時就要先篤定是送錢 所以送多少就要看自己能力 另外以前記得有人說過寫借據是吃力不討好的 應該寫現金保管條註明細節以後可以用侵佔公訴罪等云云輕鬆討債 不然用文的走法律途徑是藥石枉效的 有錯請指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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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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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要修正一下網路留言保管條和本票的差別
請參考知識網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206033005374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105070604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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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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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還完有困難,可叫他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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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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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強硬了
既然要把錢拿回還想要顧及感情就不太可能了 (何況對方要是還想要你這朋友應該會還錢) 對方既然有不錯收入要他分期付吧 基本上利息大概有點難要了~本金到手就OK了 利息就當繳學費去了 話說樓主真慷慨 上次3萬的就讓我很火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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