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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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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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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 魚天的 不知道 誰才在大陸斃掉~~ 不過好像是賣毒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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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靈退散===>吃素的 爬山的 信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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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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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什麼罪
反正是苦日子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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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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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可惜了.........
這也讓我想起幾年前家族裡的堂哥要娶演藝界的某個演員,當時祖父不同意但是又不希望年輕人還沒結婚就跟家裡鬧翻才同意。 幾年後果真離了,兩個小朋友歸父親扶養,女方則是改行做生意但是近況也不理想。 我祖父說演藝、表演、藝術都要靠天分與熱情,這樣的人容易衝動,好的來說能激發後天累積的能量發光發熱,不好的就可能讓激烈的情緒影響自己。 此外這十幾年來網路盛行,依靠做音樂發唱片要生存很不容易。從規劃發片、找歌曲、錄製到發行,沒有幾週,你的作品就透過網路傳到全世界,但你卻沒有任何收入。 可以怪這個世界盜版翻錄盛行嗎?當然可以! 可是世界在改變,你要依賴版權收入要過活很難,很多藝人跑去上談話節目,觀眾都說怎麼這些偶像的Level 這麼低, 可是有的明星也是掙扎千百過後才願意上節目講一些言不由衷的話,能集中精神在三四個月內做好唱片,然後安穩休息半年,他們當然願意,可是環境並不允許。 總之,付出勞力的人總要用寬和的角度對待,有的藝人自己也要深切思考,光鮮亮麗的一面總有一天要落幕的。 本來是凡人,有一天躍上枝頭鋒芒盡現,最後還是要步下舞台歸於平淡,直到結束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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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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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吸食或少量持有毒品, 那罰責不算重.
除非他是毒販或持有大量毒品, 那才會被判死刑. 依照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 "關於禁毒的決定": 引用:
台灣的刑法吸毒罪刑度比較重, 最高要關半年, 出來之後也要再勒戒.... 此文章於 2010-09-29 03:02 AM 被 操級廢員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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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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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大麻而已,死不了,部過聽說吸很久了。
引用:
水準問題吧,江蕙的歌曲網路上也是很多,可是怎麼她還是有辦法賣得那麼好? 鄧麗君的原版CD拿去網拍賣看看,還漲價勒。 真正的問題在於這音樂是否能讓人願意珍藏,網路發達後真正的高手得到的是一個 全世界宣傳平台,透過網路一下子就紅遍世界,普通的人家聽一聽就刪檔案,船過 水無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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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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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江蕙的唱片只有台港星少數流傳(盜版下載大本營的大陸基本上沒有對她有多大注意),大部分收益來自演唱會高額收入。 鄧麗君的專輯已經列入收藏等級,歌迷除了照樣下載之外還寧願花錢買正版商出版的CD以顯示自己的喜愛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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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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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刑度較重…哼哼,要確實有在執行才算數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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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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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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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下載和CD 不衝突的, 好的音樂即使下載的到 loseless 的, 個人還是會去找國外壓片的原版片來收藏, 至於那些 fastfood 音樂人, 沒收入剛好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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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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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點蠻有趣的 我是相信有些人的確是為了興趣為了支持願意花錢買 但其實更多人不管口裡說有多愛那張專輯那個歌星.... 要他們掏錢時他們只會說"用抓的就好了","又不是錢多,幹嗎花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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