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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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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除罪OK、但是説辭有夠歪
新聞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2/8/2ac0o.html 我覺得很奇怪、性交易除罪應該是"排除法律上的不平等對待" 就像知情的贓物買賣、買賣兩方都是對等有罪的 怎麼現在搞到像是精蟲上腦大會?為了精蟲而戰?整個偏離主題 ****是基本需求嗎?我個人不認為是 基本需求是指缺乏這個東西,身體機能無法維持,有人因為****來沒發洩而精蟲爆腦而死? ****只能是人類男性為了繁衍後代、天生的本能 如果說成是非得發洩不可的基本需求,那是不是忍耐不了的強姦犯也要除罪化或者是從輕量刑了? 不會自己DIY喔,不然沒錢了是不是連家裡老母都要上了?基本需求麻~荒謬 開南法律系教授鄭善印:「一旦合法化,我能不能像買賣做生意一樣,我能不能****呀?我能不能打折呀?3人來1人免費?」 我就覺得是比較在情在理的言論,一但除罪化需要相關的制度至關重要 中原心理系教授戴浙:「你家隔壁就住一個令人尊敬的性工作者,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情,性產業絕對是節能減碳。」 這位就很好笑了,既然這麼令人尊敬、不如考慮一下讓自己老婆女兒、女性親戚都出來作如何? 做教授能把自己的私慾合理化的說出來不簡單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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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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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寺危絕霹靂老和尚:
這個.......人間蝌蚪放生本法會也非常歡迎, 但是, 邊吹喇叭邊放, 雖然沒有犯規, 可是犯法, 啊謎頭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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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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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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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聽廣播開車回家時也聽到
還訪問了一個犯下性侵害案件的肢體殘障者 就是因為被禁止,所以他才去犯下性侵害案件, 還說若再繼續禁下去,說不定會再度犯案... 甚麼歪哩,連這種訪問都出來了. 說了好像自己很委屈一定要去犯案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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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隻來至21世紀,月領22k的中古機器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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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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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情況是
警察利用這些條例來釣魚 專找些平民老百姓 達官貴人找小牌豔星,甚至找應召站 因為「疏通」得好 都不會被找麻煩 而沒辦法結婚者那麼多 的確也是社會治安的問題 這社會只要還是飯吃得飽 性產業一定是需要的...能舉出一些反證,相信不算多數 不然綜觀古今,我實在也想不出哪一個讓人民吃得飽的政權 不需要性產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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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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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是性交易而已,把**客當成沒錢時會想連家裡老母都要上了的才更荒謬吧 這句更好笑了,人家的老婆女兒、女性親戚不能有自己想從事的行業嗎?而且令他尊敬的職業就要讓自己的家人去從事嗎?他如果360行都尊敬...那他的老婆女兒、女性豈不是常常在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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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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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易是買賣雙方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進行, 並沒有傷害到對方, 強姦犯是用"暴力脅迫"的手段,很明顯的就是傷害到對方了, 你把兩者混為一談,邏輯真的很奇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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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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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傷害到他人的犯罪行為當然是該禁止, 但是會用鄙視的眼光去看待不偷不搶, 靠自己的能力去工作的性工作者, 自己本身也高尚不到哪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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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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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新聞,還是蘋果的內容的比較精彩..........其實是機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803 其中一段寫著 與會的輔仁大學心理系教授夏林清質疑,公聽會還在討論性工作是否除罪化,「難到這十幾年來都是狗吠火車?」她批評政府卸責才透過公聽會分裂民眾。 警政署行政組長黃宗仁說,警政署對性工作除罰的立場就是「沒有立場」。面對會中砲轟警察收回扣、白**,黃為警方喊冤:「台灣警察最守法,且內部處分嚴明。」卻引來現場一陣笑聲。 政策上,都已經準備要性交易除罪化了才會開這個公聽會吧,居然還在討論性工作是否除罪化 台灣的警察最守法.........這種話虧他講得出來,當大家都沒看過新聞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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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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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管是不是歪理,可是卻是真的有人是這樣,並不是每個人都是正常人,這些所謂不正常的人拼命去圍堵他,等於是逼他們轉向地下化了,一旦轉向地下化了,表面上安和樂利,可是這些人真的就變成好人了嗎,什麼時候性衝動一來,幹了什麼事情,誰都不會曉得。 不是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美好的,也不是每個人都有所謂良善的觀念,如果沒有辦法直接殺了這些不美好的人,還得等到他們傷害了另一個人才來制裁,這樣對被傷害的也不公平吧。 性產業沒有辦法完全杜絕,如果只是一昧的圍剿,將他們打散在各個群體裡隱藏起來,什麼時候發作並不曉得,造成的隱憂不是更大嗎。 當然就職業的角度來看,這不是也是一種歧視。 小弟認為性產業有適度的開放是必須的,但是也必須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例如:嫖客列管,嫖客犯下猥褻及性侵害等犯行,直接處以死刑...... ![]() ![]() 此文章於 2010-08-03 10:08 A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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