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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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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反詐騙之職場陷阱
請問大家去找工作有什麼的看法,比較會錄取.不要計較公司違反勞基法
1.基本工資17280元跟時薪95元的基本常識,避免自己希望待遇比基本工資/時薪低(請參考,勞基法第21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報到是否需要做報到手續,上下班需不需要打卡,沒打卡最好要求簽倒退,及算工資時,視情況要求要看出勤卡,以確保工作天數是否正確,避免被主管騙說我會看員工的到職日,到最後反咬員工一口,員工要求給工資卻被反控請你拿出證據,請小心反詐騙跟職場陷阱 3.報到最好看清楚,要求要看公司的工作規則的全文(勞基法第71條,工作規則,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其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規定者,無效。)),跟 以免工作規則有寫病假要發半薪,到最後被主管騙說請任何假都是跟事假一樣扣薪(補充說明:請參考勞基法第43條跟勞工請假規則全文),請小心反詐騙跟職場陷阱 4.有無強制扣所得稅(補充說明:國稅局的薪資扣繳辦法有說明,月薪乘以6%,不超過2千元可以不用強制扣稅,或是依當年度的薪資扣繳表來扣稅) 5.有無按時投勞健保或是虛報薪資,以免造成勞健保的損失,以免造成第2個問題所說的,少給工資 6.建議報到簽署勞動契約,簽了之後,就能避免有公司違反勞基法,去勞工局他們就知道公司到底違反哪一項規定(勞基法第71條,工作規則,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其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規定者,無效。) 7.勞退基金的6%,公司不可以要求員工出ㄧ部分繳納勞退,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0條,雇主應為勞工提繳之金額,不得因勞工離職,扣留勞工工資作為賠償或要求勞工繳回。約定離職時應賠償或繳回者,其約定無效。 8.工資計算方式為月薪制,要用30天去算日薪,還要包含假日,如果是算日薪制,要依勞基法第36.37.39條規定假日要給薪,如果假日要上班,要依同法第39規定,加倍給薪 9.如果有公司不給加班費,看自己能力,視情況工作,不然會有公司跟員工凹說那是你自己要加班的,或是跟同事學技術 10.面試的時候,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勞基法第1條) 11.特休規定,勞基法第38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 給予特別休假: 一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 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 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12.勞基法第74條,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 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13.如果上班時,身體不舒服需要早退,請病假,記得要跟主管(也就是雇主)說,如果主管不在公司,記得打電話跟主管說或寫請假單,千千萬萬不要非主管職務的同仁亂說話(例如:會計,跟不舒服的員工說我跟主管說不要算你早退,到最後又算你早退,所以請小心,這是個職場陷阱) 14.如果發現公司違反勞工法令(勞基法.勞健勞退保條例)如果要離職,可以依照勞基法第14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 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 虞者。 五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 之工作者。 六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 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解僱或已將患有惡性傳 染病者送醫或解僱,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第十七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 如果不想做,最好在30天內寄存證信函給公司,要求終止勞動契約,以便申請資遣費跟失業補助 15.如果自己要離職,不是公司違反勞工法令時,可以依勞基法第16條,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終止勞動契約 16.如果自己要離職,或是公司把你開除,公司沒規定要做離職手續,前者請小心會有公司說你自己曠職,要求你賠償沒上班造成公司損失,後則是可能有公司不承認把員工開除,是員工曠職才被開除,這樣就不用給資遣費,此部份最好想辦法保存證據,以證明是自己不要做有提前告知公司不想做,還是被公司開除的 17.如果真著不爽公司違反勞基法要去勞工局申訴,最好準備錄音工具跟找會變論的朋友去開會,以免被惡人先告狀,或是主持人偏袒一方,千萬不要亂簽名,最好不要開協調會,最好是開調解會,因為調解會比較公正,調解委員跟主持人的身分都是具備相關法律常識的工會的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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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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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有就是..如果有服裝費,而做不到幾個月要賠錢,不可以預扣工資(請參考 勞基法第26條有寫)跟請事假.遲到早退..只能扣沒上班的工資.不可以多扣錢(不是有人發生過.一天沒來上班.被公司扣2天薪水 或是遲到 直接扣你1千元 扣超過一天的工資)跟勞委會定的勞工請假規則寫的請病假.未住院未超過30天 要發半薪.其他的 婚.喪.產.公假..要造給給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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