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台灣
文章: 156
|
好男人真可憐~~
婦外遇51刀殺嬰滅跡
劈腿10年 憂婚外情曝光 檢方調查,簡婦與張姓丈夫為專科同學及班對,86年即交往,89年間簡女到南亞公司上班,結識已婚的吳姓同事後,即隱瞞男友,劈腿吳男。95年結婚後仍繼續與吳男交往。 簡婦今年2月產下男嬰,但她擔心男嬰非丈夫親生,體貼的丈夫卻一直以為是產後憂鬱症,要簡婦辭職在家休養,自己兼兩份工作養家。 .//////. 自由時報
__________________
不知道為什麼來,沒有留下什麼..卻只帶走一些遺憾! 投資等於賭博??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
2個人應該都判死刑
以謝可憐的小生命 雖然說不可能 其實也跟這個社會縱容劈腿有關 對那些人都太寬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today-so1-2.htm 此文章於 2009-09-03 07:08 PM 被 723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
別串已經在討論,
好可悲的新聞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
文章: 512
|
我本來就是覺得傷害人心比傷害肉體更可惡,可惜法律只規定你不能打人,但是劈腿背叛法律管不著,被害人難過的要命也沒能拿對方怎樣,所以欺騙背叛懷疑變成生存的必要技能,有夠可悲。
你在這邊感嘆男人好可憐(其實也不是只有男人),外面還有一大堆人支持通姦除罪化的,各安天命吧。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您的住址: viaduct
文章: 38
|
引用:
如此對待嬰兒,竟是為了一己之私,不管小孩姓張還是姓吳,都是簡女的親生骨肉, 如此狠心,檢方竟然只求處無期徒刑 男嬰是活該被悶、被撞牆、被砍51刀, 稚子何辜,脆弱的身軀怎堪如此對待! 這種敗壞的社會風氣,為人父母,敢做不敢當,正義又無能伸張, 可憐的小嬰兒,願你的靈魂永遠安息,別再轉世到這妖魔橫行的世界! 部份內容節錄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090903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090903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090903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59
|
我覺得第一方有點無能,甚至可能有暗許之意,因為第三者幫過不少忙!
然後說不定第三者的女方不在,或有病,或已經分居... 有很多條件才形成的!(非一日之寒也)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
引用:
個人以為這些都是藉口 會犯罪就是會犯罪 為了一己之私 真不知支持通姦除罪化的那些人在想什麼 自私的想法 以為自己爽沒礙到別人 無形中不知道傷害到多少人 然後什麼時候會爆也不知道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滅絕希望的世界
文章: 750
|
引用:
偏偏支持通姦除罪化的大部分是號稱為女性發聲的婦女團體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4
|
引用:
從大學出社會到現在遇到了幾次,難道還學不會女朋友要跟你提分手,其實都早就先已經找好另一條船準備妥當了嗎? 時代真的不同了...女人高喊 婚前腳踏兩條船劈腿無罪~ 婚後通姦除罪化~愛情無罪~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417
|
引用:
真的是心有所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