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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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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看到的夜間新聞...
婦女在公車上睡著被摸胸部 一狀告上法庭 被告卻被判無罪 理由是什麼 "非自主性XXXX..." 什麼的~ 我聽不懂... 該名受害婦女還要被反告"誣告" X的~ 看到這個新聞實在很想罵髒話... 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黑的都被判成白的了 怎不把判決的法官名字報出來呢 叫他出來對社會大眾交待一下 他是怎麼判案的 如果被摸的是他的親人老婆女兒 他還會這樣判嗎 各位色狼們~ 有了這個案例... 你可以放心地在公車上對睡著的女性任意地摸她胸部了 無罪哦~ 放心地大膽地摸吧~~ 我是不懂法律的一般人 但是直覺地覺得這真的是很扯的事情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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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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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就是這樣囉
我也覺得精神病患殺人不會判死刑很機車啊 難道他發神經我就活該死啊 真的是 ..!!! 不過一般人才更應該懂法律喔 不然真的有事的時候都是被吃好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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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功能障礙者*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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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婦女在公車上睡著被摸胸部, 被告被判無罪!!!
引用:
我好想摸你照片上 那女的xx 還有..... 想必你也是JP的常客 少在那邊假正經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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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挪威的森林
文章: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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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爛判決啊?
私底下不知道運作成什麼樣子,黑的都能變成白的 ![]() 法律真的是有錢有勢的人在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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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pai
文章: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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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本來就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啊.如果不能認清這一點的話,是會很吃虧的喔.之前我還聽過一個更誇張的新聞.在美國有一個女人在被男人強暴時,由於再怎麼反抗也無法脫身,只好要求那個男的戴上保險套,那個男的也接受了.後來告上法院時,那個男的卻獲判無罪.因為法官認為,既然有女方要求戴上保險套,男方又照辦,這就表示你情我願,不能算強暴.是"正常並在雙方自由意願下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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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永康
文章: 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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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婦女在公車上睡著被摸胸部, 被告被判無罪!!!
引用:
人家只是看圖也沒有侵犯到他人 男女互相尊重是一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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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の
文章: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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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報紙上看到,真是不可思議的一件事情
![]() 還有,補充一點,就是假如你或者是你周遭的友人,遭受到類似的事件,"請記得在兩個月內請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追究對方"喔.....(文字出於自由時報) 不過,女性最好還是不要在公車上打瞌睡,以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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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安南區海佃路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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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重點應該是在『性自主』上吧!!
在公共場所睡覺基本上就可說是自己放棄了自己的性自主權 所以色狼被判無罪 但他真的無罪嗎?? 在法律上他無罪在道德上他有罪 只是現代人已經不太有道德觀了 所以他才會去當色狼 而周遭的人大概也一樣吧 才會讓他當色狼成功!! 如果我在場,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否能有那個道德勇氣 去揪出那個色狼??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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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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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扁色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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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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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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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之前不是也有一例,就是有個女生在公共場所被『強吻』那男的也是獲判無罪。
好像是學一部運動****片似的,強吻之後開始漏跑。記得法官的意思是說親吻只是基本的社交禮儀,無須大驚小怪,如此大家可以試試看喔,反正沒事多做點社交禮儀增加人與人之間的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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