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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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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部落格報明牌 金管會開罰
部落格報明牌 金管會開罰
在部落格發表自己對股市預測或推介,要十分小心!證期局昨(25)日對日盛證券業務人員吳沛璇開罰,停業3個月,理由是,吳沛璇在自己部落格上,研判多種金融商品的未來價位,並有勸誘買賣的意思,這也是金管會第一宗對部落格上的言論開罰。 證期局表示,如果是金融從業人員,在部落格上發表類似臆測及推介,金管會就直接開罰,如果是一般民眾預測股價、推薦個股等就移送法辦。 由於現在許多人都有自己的網路部落格,發表自己的心情、看法,許多理財人員也透過部落格,與客戶聯繫感情、交換新的資訊;吳沛璇即是利用網路部落格,有臆測股價、推介國內未核准商品的情況,被他人向證期局檢舉,證期局從其部落格發現有明確事證,加上是證券從業人員,於是開罰。 證期局是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日盛證券,停止吳沛璇3個月執行業務。證期局表示,網路上發表對股價或個股的看法,可能會違反投信投顧的相關辦法,若有協助下單或其他行為,本身又不是券商的話,更可能是刑責。 未來如果有非金融業者在網路上臆測股價,證期局無法開罰,就只能移送法辦。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2600458,00.html ======================================================= 我很好奇所謂的"一般民眾預測股價、推薦個股等就移送法辦"是要以哪條法律送法辦啊 ![]() 那之前說股價會上XX點、第X季沒道理不會漲....等 的官員要不要順便送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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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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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從事特許事業,可能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零八條或證券交易法第四十四條。按投顧可提供研究分析,券商可提供招攬及推介等,但皆有一定規範,比方不得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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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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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到奇摩股市討論區抓人 , 就可以把全國監獄給擠爆了
![]() pcdvd 上面也可以抓到很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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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伊勢佐木町
文章: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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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州官是可以放火的,百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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