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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縣鳳山市
文章: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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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是否為引誘是犯罪呢?
我表弟最近去當兵..
讀書時期他是個3c迷. 當兵的時候想說把WII賣掉.. 於是他po到網拍.. 有一天一個買家問他..這是可讀台片的嗎? 他說"這未改機喔" 買家又問有沒有附遊戲. 我表弟一開始說沒有~ 但是買家表明希望能夠至少有一片遊戲可玩.. 我表弟最後才說那他附一片遊戲好了~ 等到面交的時候..對方突然表明是警察,由於我表弟有附一片台片..算是盜版行為.. 最後罰款6000元 請問各位這算不算是警察利用人性來引誘性犯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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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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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這不是一再發生的案例了嗎? 怎還是會有人上當...
網拍交易就是不要有盜版的東西出現, 因為根本不知道對方是啥底細啊. 不過這也有爭議點, 因為賣的是主機, 片子是附送的並不是商業交易的行為, 無從定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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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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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筆錄都寫了吧?也應該說是自己帶去的吧?
除了罰款.也有判刑吧?雖然應該是緩刑 我看你表弟原先也沒要付台片.是那警察一直慫恿他... 還是能說那台片是他請警察自備的嗎? ㄟ...不曉得寫筆錄和錄影時.能不能寫說[因為該位欠業績的警察一直慫恿我做出違法行為...我認為是遇上黑道.我害怕我與我家人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所以只好"被迫"與該位欠業績而一直慫恿我做出違法行為的警察妥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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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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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改的機器要台片做什麼阿?
我只能說,這個手法太惡劣了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 下次別再上當了O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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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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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是否為引誘是犯罪呢?
請問這是哪裡學的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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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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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能不能算"教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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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薪的GMail: ![]() 小薪的LINE: ![]() 小薪是公的不是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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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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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表弟已經犯了錯,這點我想無庸置疑
不過我覺得目前警方常用的釣魚方式 真的滿需要商榷的 雖然說那些犯法的人的確有罪 但是以這種方式來維護治安 我覺得目前很需要檢討 類似的問題我也在01站看過 有人要發起一個抓腳踏車偷車賊的行動 大體上就是放一台高價單車 讓單車賊去偷的時候,參與者就跳出來抓住這個現行犯 之後再叫警察來 或者是請(便衣)警察也在現場 這個問題造成很大的爭論 除了安全問題(偷車賊說不定會狗急跳牆) 再來就是合法和道德問題了 有人說小偷罪不可赦,所以手段不好沒關係 有人會覺得,我們用小人的方式來引誘一個人犯罪,這樣和犯罪的人的心態無異 總之吵很久我也不知道怎麼樣才是對的 除了樓主的案例 大家也常聽到什麼網路****結果過去看是警察 這也是一個例子 總之我的意思是 用引誘人犯罪的方式來維護正義,還算是正義嗎? 為了正義我們可以假設人性本惡所以不擇手段嗎? 這需要每個人好好思考 此文章於 2008-11-27 01:06 AM 被 李麥科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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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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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不起來不及修改 現在好像已經修法規定不能以釣魚方式來逮捕 不過這就和樓主說的不一樣 明天再查證吧,睡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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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國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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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警察陽萎很多年了
真懷疑是不是類固醇吃太多,連懶蛋都不見了 ![]() 小時候一直以為警察都在懲奸除惡、維護世界和平 長大才知道這都是騙人的,就跟聖誔老人一樣唬爛 其實警察跟強盜一樣,都只會找小老百姓下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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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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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樣的手段賺業績實在很卑鄙... 一點都不配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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