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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頭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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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羊肉爐
文章: 47
獨裁到這種地步?笨總統文章 朱成志被罰消音1個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4/4/19f05.html

八年前後差這麼多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擁有廣大「菜籃族粉絲」的股市名嘴、萬寶投顧董事朱成志,昨被金管會裁罰停止業務執行一個月,理由是用錯名詞、寫錯數字,朱成志雖已刊登道歉啟事,但金管會表示,從發函日起算一個月,朱成志不可以發表文章、受邀演講、主持節目、寫專欄等等,要他消音一個月。


金管會官員昨在記者會上指出,朱成志因為把「借券交易量」寫成「借券放空張數」,以及,把台積電97年7月23日股價下跌「0.52%」寫成「5.1%」,因為這兩個「違反事實」的理由,被依投顧法第104條、投顧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第15條第2項第5款,被罰停止業務執行一個月。


相關人士則說,朱成志被罰的這篇文章,題目為:「為『笨總統』上一堂信用交易課」,內容提到:「台灣新舊政府交接,『呆鳥官員』沒發現老外到自家金庫搬錢,反而在檯面上力倡金融國際化,結果就是外資大賺台股漏洞之財」。


朱成志文筆犀利、口才便給、風趣幽默,可以用菜籃族聽得懂的話解盤,不會像某些股市老師,動不動就指著K線圖罵股民,只會說:「有沒有,有沒有,我一個禮拜前就告訴你這支股票不能買」,或是要帶股民上天堂,結果卻是住套房。


朱成志目前在報紙開有「華山論劍」專欄,廣受菜籃族喜愛,按規定,這專欄也必須取消。六十七年次的股民吳小姐說,金管會的裁罰理由,擺明小題大作,拿雞毛當令箭。


不願具名的投顧高層也說,朱成志擺明就是栽在「笨總統」手上,朱成志被罰,股市老師們莫不感到毛骨悚然;該人指出,馬政府自己拚經濟無能、施政無方,就只會拿股市名嘴開刀,實在很像白色恐怖。
     
      
舊 2008-11-14, 10:59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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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頭羊離線中  
神諭Dr.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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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0
這裡是哪一"區"的大本營...三羊您小心被開鍘...


看看這裡適不適合另類所謂社論聲音....再來發聲還來得及
 
舊 2008-11-14, 11:1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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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諭Dr.Power離線中  
Wonderer
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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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664
引用錯誤數據的確是該罰

不過這樣小題大作,可見人家是在給他警告,告訴他說:你被盯上了

敢再亂講話我就OO你的XX

要知道,權力使人腐化,對於前總統來說是$$,

對於現任總統來說呢........我想大家現在都看到了



還有這網站只要不是政治魔人都可以活的很愉快

並沒有特別偏袒某一政黨喔∼
__________________
製作個人頭像
我的個人頭像...隨便配就很像...長的大眾臉的悲哀...
舊 2008-11-14, 12:4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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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er離線中  
ur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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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76
這裡沒有人管理了,視同政治區,一切無視,請隨意∼
舊 2008-11-14, 01:3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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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tony離線中  
dayun983
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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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he Shawshark
文章: 15
有個民眾在克里姆林宮前大罵赫魯雪夫是笨蛋,結果被控的不是誹謗元首罪,而是洩漏國家機密罪。因為,絕大多數蘇聯人民都不知道元首是笨蛋。
__________________
Die Freude am Denken

此文章於 2008-11-14 02:02 PM 被 dayun983 編輯.
舊 2008-11-14, 02:00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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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un983離線中  
kao.genius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65
投顧法第104條、投顧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第15條第2項第5款,被罰停止業務執行一個月。
法條在此,有啥好不服
隨便罵人都會被告了!!!壹周刊&蘋果不也是一樣
別只會打嘴砲
舊 2008-11-14, 02:4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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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genius離線中  
神諭Dr.Pow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0
引用:
作者kao.genius
投顧法第104條、投顧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第15條第2項第5款,被罰停止業務執行一個月。
法條在此,有啥好不服
隨便罵人都會被告了!!!壹周刊&蘋果不也是一樣
別只會打嘴砲


那之前邱雞雞亂"鮑料"(幾成是真你心知肚明)..在媒體上也沒被罰(電台與本人)

還有群魔亂武時的國會點堂或腦殘媒體暨不會思考的國防部長..亂蝦掰自導自演火槍案

以及那偉大神豬爸爸藍爺爺亂糊掰說民X黨做票...怎麼不見正義的司法與所謂公證人啊!!!

明明心中早已兩套標準來說嘴...還好意思來這嘴炮

舊 2008-11-14, 02:5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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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諭Dr.Power離線中  
Axel_K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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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違法的,該受罰的就受罰,這點我同意

但我們要監督的是,不要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執法要以同一個標準審查
而不是挑對象審查
要記住,民主國家,
今天的執政黨可能將是明天的在野黨
"選擇性辦案"跟"執法嚴厲"不是同義辭,
只會加劇內鬥,而不會促進和解共生
舊 2008-11-15, 03:01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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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離線中  
code_har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23
引用:
作者Axel_K
違法的,該受罰的就受罰,這點我同意

但我們要監督的是,不要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執法要以同一個標準審查
而不是挑對象審查
要記住,民主國家,
今天的執政黨可能將是明天的在野黨
"選擇性辦案"跟"執法嚴厲"不是同義辭,
只會加劇內鬥,而不會促進和解共生


兩套標準很久囉 也不是今天才開始的 只是最近超∼∼∼∼∼明顯的 不想惹禍上身的還是安分點吧 到時被檢調告了丟了工作毀了名譽也只能像陳哲男寫個"慘"字而已還能幹麼

對了 有人知道這倒楣的傢伙在高捷泰勞案無罪的新聞嗎 我想應該沒幾個人知道吧
舊 2008-11-15, 04:31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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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_hard離線中  
yaohoung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47
引用:
作者code_hard
兩套標準很久囉 也不是今天才開始的 只是最近超∼∼∼∼∼明顯的 不想惹禍上身的還是安分點吧 到時被檢調告了丟了工作毀了名譽也只能像陳哲男寫個"慘"字而已還能幹麼
對了 有人知道這倒楣的傢伙在高捷泰勞案無罪的新聞嗎 我想應該沒幾個人知道吧

亞太智通詐騙案?
舊 2008-11-15, 05:08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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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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