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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r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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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568
網路上賺外快的方法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5/4/16if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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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媽的」、「你是番仔」,可是要付出廿天自由或是兩萬元罰金的代價。

北市某科技公司研發部廖姓員工,因與許姓同事心有芥蒂,竟在網路聊天室內痛罵許某「媽的」、「你是番子」,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以觸犯公然侮辱罪判處廖某拘役廿日,得易科罰金兩萬元。

廖某到案後辯稱,當時網路聊天室內成員多為公司同事,他只是對其他同事抱怨許某,並非針對許某。但法官認為,只要侮辱行為能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共見共聞即可成立公然侮辱罪,就算被害人不在場、沒有直接聽聞,仍符合構成要件。

判決書指出,許某去年利用SKYPE網路會談功能,邀集包括廖某在內的十四位同事討論工作細節。不料廖某竟藉機辱罵許某,在聊天室內輸入「媽的」、「媽的BBBBB」、「書個屁」等不堪字眼,被許某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廖某到案後坦承不諱,但辯稱侮辱性字眼都是向其他同事的抱怨之詞,絕非直接辱罵許某。但法官認為,網路會談既由許某發起,參加會談的十四名同事也都可以看見會談內容,甚至加入對話,因而認定廖某所為符合公然侮辱要件,判決廖某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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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趣
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有職業筆戰客
景氣這麼壞到不失為一種額外收入
希望大家的討論可以就事論事盡量避免人身攻擊
     
      

此文章於 2008-09-26 02:38 AM 被 cetranet 編輯.
舊 2008-09-26, 02:36 A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etranet離線中  
norr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0
現在的人,還是有很多人以為,在網路上罵罵人、問侯對方全家祖宗十八代都不用付法律責任的。
或是以為他是用浮動ip或在網咖上網就抓不到他。
只要電信警察抓到人,就寫好狀紙就可以做刑、民事的告訴。
又不用裁判費(知識加的人和我這樣說的)因為最近我也是對網路上罵我和散佈謠言做毀謗的網友考慮要不要提出告訴。連續一個月這樣玩,不知能判他要賠我多少cc
 
舊 2008-09-26, 09:38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r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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