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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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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買家殺價不成,留言罵賣家X生,算是公然侮辱嗎?
------ 背景簡介 ------
我是還蠻愛蒐藏包包的人,不過都是便宜的書包、背包,量也不大,跟專門收藏家比起來只能算是小小小咖。 只是我還算蠻有心的,像我收藏了幾個全新不同屆的附中紀念書包(包括原版藍天之子),大半是畢業以後定期回母校找人讓售得來的,著實花了不少心血。 酷黑小紅點是我還蠻喜歡的包包之一,只是我沒有NB,所以一直沒有買。 在N年前,酷黑小紅點開始改版,把原先皮質的小紅點改材質,並加了一個i字,我覺得新版很醜,所以有點後悔之前沒有買一個舊版的。 後來有次逛街,看到有一個絕版的,就很衝動的買回家當"松果",只是我還是一直沒買NB,它也一直在櫃子裡待著,直到前幾個月我媽叫我清理櫃子,只好把它拿去R拍,看看會不會遇到適合它的新主人。 ------ 事件概要 ------ 07/16 有個 davidtao1981 來殺價,我以為他不知道絕版和新款是不同的,還委婉解釋給他聽,沒想到殺價不成後, davidtao1981 就用"畜生"、"天生智商就不好"來罵人,這時我才發現原來他在 7/12 就已經在Y拍向賣家表明想買絕版款,只是該賣家的是新款,所以根本就是知道這兩個的差異。 而在此同時,R拍還有多位賣家賣新款酷黑小紅點,價錢比我高、低者均有, davidtao1981 也沒有去那些賣場殺價,所以應該是針對我而來。 本來我認為他是在問與答裡面罵人,應該算私人談話,還不到公然侮辱的程度,就在客服應援團詢問該如何處理。 沒想到 davidtao1981 老早就在我還未回應的狀況下把所有對話(包含罵人的部份)貼在買家討論區,標題名稱是 " 【疑問】 請問我是奧客?還是遇到到黑心賣家? ",我想他貼在那邊的原意應該是很明顯吧,只是該討論串貼出後, davidtao1981 當天就被近 7、80篇回應圍剿。 我猜想 davidtao1981 應該知道這件事情到底是誰的態度有問題了,就打算先等他三天,如果 davidtao1981 有來道歉就算了(是 davidtao1981 宣稱他加了我小黑,我可沒加 davidtao1981 小黑,一點都沒有拒絕溝通)。 結果等到滿三天,也沒看他有任何道歉的表示,可是我也有點懶得處理,就自認倒楣不想管。 可是 davidtao1981 今天又丟了兩個留言,指責我想抹黑他??,讓我覺得或許我的姑息態度是該修正了... davidtao1981 發起的 【疑問】 請問我是奧客?還是遇到到黑心賣家? 0rz.tw/7b4pG 上色備份版(對話比較好讀) 0rz.tw/964q8 (不知道為什麼貼連結語法就會"Server busy, please try again later")... ------ 問 題 ------ 請問一下,這種在不公開留言(問與答)中罵人,又假借讓人評理的方式公開對話,趁機公開罵人的方式,算不算是公然侮辱呢? 如果不是的話,在不公開留言中被罵,可以用哪些法律處理? 如果是的話,大概要走怎樣的法律途徑和成本去提告呢? 煩請各位大大指點,謝謝您!!! 此文章於 2008-07-25 12:50 AM 被 cardonbbs 編輯. 原因: 修改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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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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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誹謗跟公然污辱都可以去告 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就好 這兩個都是刑事 可以在附帶民事求償要個幾千塊來花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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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誠徵PLEXTOR4012TA....壞掉的 或是它的舌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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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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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露天那邊的留言及討論串都看了一次
感想就是 樓主應該讓他吃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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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竹科大門前那條路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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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問過律師 律師有問網站是公開還是特定人士,才可瀏覽 如是公開(任何人都可點閱)可告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致於第310條的毀謗罪不行告 差異在那,對不起,我忘了 另外你要知對方的真實姓名,戶籍,否則無法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要去你電腦位置(IP)所在地派出所報案,要電信警察去查對方 這個也是律師告訴我的,律師說你又不知道他是誰你要如何告訴 以上是去年律師當面跟我說明的,本來是委請他,就是不知對方身份,他沒接 後來去派出所報案,警員做完筆錄,開三聯單,警員有解釋偵辦流程 派出所報案>>轉到分局(偵辦)>>檢查官(約談雙方)........... 附上報案三聯單 ![]() 可上網查(表示有受理,沒吃案) ![]() 可是自己只是小老百姓.....轉到分局.....就沒下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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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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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什麼都一定要告到底..
說實在的, 他一定是知道你的東西是絕版 才會硬要叫你砍價 若是如他所言, 又何必浪費時間, 你來我往, 最後也買不到東西 PxHome 的價錢殺, 又刷卡, ... 打字打完, 也已經買到了吧.. 台灣這種人太多了... 告下去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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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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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
炒價錢? 你講這話有失公道。不讓你殺價就講這種尖酸刻薄的話嗎?" 把精力花在別的地方吧 你賣你的東西就好 像那種問與答我都是直接刪除 你是要賣東西 不是要上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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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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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露天處理就可以了
1.先請露天把不雅的髒話隱藏起來,以免有礙觀瞻 2.請露天裁判此一事件,他會依造兩造說詞做個判斷.就算對方毀謗,他拿不出證據,露天就會站在你這邊 3.裁決後過七天,就可申請刪除對方無理評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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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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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你先稱對方是小白的吧?
還是你認為小白是稱讚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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