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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白金之星 
					文章: 94
					
				 |  今天發生的交通事故,覺得自己太笨了... 今天早上在上班途中停紅燈時我的車屁股被後面開車的女人撞到了,當下只想著要報警等警察來,但對方一直說自己有事急著要去參加典禮,加上旁邊的義交一直說這沒什麼,自己私下和解就算了,加上自己上班快遲到了,她又秀出身分證,又留手機確認是正確的手機,我就放她先走,自己也去上班,後來下午去車廠估價,估出來八千多,她就開始覺得太貴了,說要考慮一下明天再給我答覆,我早上又太笨忘了照相,這才驚覺萬一對方不認帳,自己也拿她沒辦法,後來我決定要叫她一起到警局備案,她便三推四託,一下說還沒下班,一下又說有事,就是不到警局就對了,後來我乾脆直接到派出所找警察,警察直接打電話給她,結果她居然發怒了...說我怎麼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類的,後來整個就是翻臉了,反正她就是不到警察局就對了,只能呆呆的等她到明天給我答覆看她願意賠多少錢,只能說我太笨了,當然不出事是最好,萬一真的發生這種事,一定要堅持等警察來拍照,做筆錄,管她多趕時間,不然遇到賴皮的人,真是完全沒辦法,與大家分享,我算是學到一個教訓! | |||||||
|  2008-06-10, 08:59 PM
			
			
	#1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警視廳 
					文章: 55
					
				 | 其實不用等警察來 自己準備粉筆∼畫輪胎格 相機拍照 什麼話都不用說 之後車子有檔到路口就移到一邊 他急著要走 好∼留下身分證跟聯絡方式 不然就等警察來 | ||
|  2008-06-10, 09:12 PM
			
			
	#2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 現今這個社會 對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酷∼ 請謹慎!!!  
				__________________  已經快不是少年了   | 
|  2008-06-10, 09:14 PM
			
			
	#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6
					
				 | 引用: 
 報警備案是正常程序,就當8000元買一個經驗吧,似乎是有點貴些學起來無窮受用,應該說我繳的學費比你多許多喔 哈哈 以後就別心軟嚕 | |
|  2008-06-10, 09:16 PM
			
			
	#4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白金之星 
					文章: 94
					
				 | 引用: 
 夜神月先生,我給你她的名字,幫我寫上去吧... | |
|  2008-06-10, 09:18 PM
			
			
	#5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白金之星 
					文章: 94
					
				 | 感謝大家的回應,相信我以後不會再心軟了,當然是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是最好,但有這次的教訓,讓我知道世界上什麼樣的壞人都有,這次就當作一次教訓吧! | 
|  2008-06-10, 09:22 PM
			
			
	#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深深的海底 
					文章: 32
					
				 | 怎麼不說他肇事逃逸呢       | 
|  2008-06-10, 09:40 PM
			
			
	#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潛水中 
					文章: 157
					
				 | 引用: 
 這招最棒 告到她脫褲子  | |
|  2008-06-10, 10:26 PM
			
			
	#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20
					
				 | 引用: 
 來不及了 ! 樓主事後已經打電話給她,留下通聯記錄了. 現在只能想辦法找到那黃義交,知道他名字跟大概資料,也不用他同意,在法庭傳他做證了.看樓主要不要耗時間. 此文章於 2008-06-10 11:38 PM 被 E.A.G.Y.O.O. 編輯. | |
|  2008-06-10, 11:31 PM
			
			
	#9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7
					
				 | 看到這個不得不回應一下  因為之前遇到這種鳥事真的心情很差    奉勸各位不幸遇到這種事情不管是被撞還是撞人還是請警察來處理吧 一來保障自己 二來真的有問題能第一時間處理 比較不會賴帳  此文章於 2008-06-11 12:05 AM 被 pigjackey 編輯. | 
|  2008-06-11, 12:00 A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