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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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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了...該如何處理後續?
		
	 今天下班騎機車 行經汐止某路口前時 由於要在前方的路口左轉 故已將車騎至雙黃線上 而此時有兩名婦人從前方車陣中穿出來要到對向車道(由路口右側要到左側) 前方是台箱型車 當我看到兩名婦人冒出頭的時候 已經來不及了 我閃避不及就這樣在雙黃線上與對方擦撞了(此時時速約40左右) 事發後 對方家人一直與我爭辯說我跨越雙黃線 又說我騎太快不應該 所以我應該要表示負責並道歉 我知道我不該跨越雙黃線 且該路口該時段僅限公車可左轉 但是....對方闖紅燈又沒走斑馬線 這樣全算我的錯 實在是令人很不爽 盧到我不爽就直接嗆了叫警察來處理 警察先大略記錄了事發情形並在現場拍照存證 然後約好雙方下週三一起去警局 看是要做筆錄公事公辦 還是直接和解 最後...我先付了醫藥費 並要了收據在上頭註明我付的 再由該兩位當事人簽名 我想請問 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自保或處理呢 
				__________________ 1998年 炎熱的夏天 不知不覺中 深深的愛上了ZARD 雖然女神已離我而去 但是她會一直活在我的心裡 | |||||||
|  2008-05-30, 09:28 PM
			
			
	#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7 您的住址: 請洽各大攝影專門店~~ 
					文章: 23
					
				 | 若樓主也有受傷...只要有就醫證明 & 收據...可向對方強制險公司申請理賠... 相對的...對方也是可以向樓主的強制險公司申請理賠... 接著...樓主可向縣市監理所申請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這份表是依雙方各自所做的筆錄以及當時警察所做的現場紀錄來研判肇事責任... 這個是免費的...不過從申請到拿到就我自己個人的經驗約需一個星期... 由於拿到之前樓主大概已經去過警局跟對方商討過了...如果對方不願和解或是和解條件無法接受...那就等這份表下來看誰的肇事主因較大來決定各自的籌碼吧... 不管結果是對自己有利與否...主動申請調解...帶著申請下來的表去...對樓主應該會比較有保障... 不過很納悶的一點...發生車禍的當下...警察來了沒有做筆錄嗎 ? 因為樓主的描述中...是下星期三才要去做筆錄... orz | ||
|  2008-05-30, 10:17 PM
			
			
	#2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7
					
				 | 引用: 
 感謝您的回應 由於事發後 我的機車完全沒有損傷 而對方一位婦人僅身體遭機車擦撞有挫傷與輕微擦傷 另一位婦人則因跌倒手部有一道約1公分寬0.5公分深的傷口及擦傷 警方可能是覺得並非很嚴重 故先給我們時間考慮是否要自行和解 如不行再等禮拜三至警局決定 起初與對方在談的時候 我想說雙方都有不應該的地方 不如醫藥費我出一半 結果其中一位婦人的丈夫說 你撞到人了耶 你跨越雙黃線了耶 另一位婦人的丈夫說 我並不是要你要付錢 如果這樣那我太太手鐲摔斷了你是不是也要付一半 聽到這句話 真的是歸蘭趴火 為什麼現在的社會認知就是 受傷的比較可憐呢? 講的好像都是我的錯 難道我綠燈行跨越雙黃線 比闖紅燈未行走在斑馬線的路人還不對嗎? 
				__________________ 1998年 炎熱的夏天 不知不覺中 深深的愛上了ZARD 雖然女神已離我而去 但是她會一直活在我的心裡 | |
|  2008-05-30, 10:31 PM
			
			
	#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20
					
				 | 樓主錯誤的就是先賠錢,警察手續完後,一切由強制險公司申請理賠就可以了,樓主甚至不用面對對方,躲在家中即可處理完畢.   | 
|  2008-05-30, 11:56 PM
			
			
	#4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1
					
				 | 引用: 
 等到你筆錄完..記的跟對方簽和解書..省的以後對方會藉這次的機會敲竹槓!! | |
|  2008-05-31, 02:27 AM
			
			
	#5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18
					
				 | 一定要跟警局做筆錄 做完後記得伃細看一次再簽名 這個很重要,將來所有的談判都看這個 接下來30天後可以調出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然後上調解委員會喬和解 喬不定後面還有.....不過小傷應該用不到  | 
|  2008-05-31, 01:09 PM
			
			
	#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7 您的住址: 請洽各大攝影專門店~~ 
					文章: 23
					
				 | 雙方都有錯的情形下...我不會去和解... 老實講...你有錯我也有錯...大家各自認栽大概就是最好的結果...顯然對方就是要咬你... 對我而言...我頂多幫你辦強制險出險...你花多少醫藥費保險公司就陪多少醫藥費... 至於我之前已經先付的醫藥費...就當是包給你的紅包...收不收隨你意...沒要你包給我已經很仁慈了... 真要凹...那申請完 "初步分析表" 後再來看結果...看誰責任較大... 說真的...以我自己本身去年底的例子... 原本也要被敲一筆的我...去申請完那張表後...得知我的肇事責任較小... 之後對方申請調解...反而是對方不敢到...甚至連我打電話給她們約下次調解的時間也不敢接電話... 我想可能是她們也去申請這份表...知道自己也許要不到錢還得賠償我...所以乾脆放棄...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很多行人都不走斑馬線...每次紅燈騎經過大型車旁邊...都得稍微減速看看有沒有冒失鬼會突然衝出來... 自己都忘了有回覆這篇文章...  ...祝樓主好運囉... | 
|  2008-06-05, 07:38 AM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