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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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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財產問題~想請教版上懂法律的大大!
事情是這樣子的!
老爸與結婚十二年的後母鬧的很不愉快,前些日子後母叫她的弟弟來跟我爸談判,言談之中 說的都是什麼錢是她出的什麼錢是用她的等等的,然後她弟弟建議她先搬出去讓雙方冷卻再 來談!沒幾天她也真的開始在搬東西,終於跟她帶過來的拖油瓶一起搬了出去,留下一堆垃圾! 本以為她先搬出去了,要離婚要怎樣的能拖就拖,沒想到剛剛老爸來電說他要來請伯父一起 商量解決辦法,這時我才知道原來是後母的弟弟開始要逼我爸來解決事情!!目的除了離婚之外 就是還要房子,錢(似乎跟連續劇的戲碼很雷同),老爸說原本是我們比較"贏面",現在一拖反到 處在下下之處,不外乎就是財產問題啦!! 1.老爸在婚前購得第一棟房子,名字是老爸的,是老爸辛苦賺來的,此棟是住家! 2.老爸在婚後購得第二棟房子,名字是後母的!此棟房子是法拍222萬加上近百萬的裝潢,所 以以整數三百萬來計算,此棟是老爸的工廠! 3.後母當初在老爸得標第二棟房子的時後,自己拿出130萬來給老爸買,所以老爸還貼了170 萬在第二棟房子! 4.去年12月吵架,後母馬上就開口要老爸把130萬還給她,老爸一氣之下也真的去貸出來還, 而後母也收下,並馬上分兩筆存入某銀行定存! 5.老爸因貸了130萬出來還後母而還有欠債(貸款),後母則沒有負債也沒有工作! 目前是後母的弟弟代為出頭說要解決問題,但還未談判,尋求法律途徑也是我們最後一步棋, 先前有問過懂法律的人,第二棟房子是婚後購得且沒有實行"夫妻分別財產制",所以就算離婚 老爸還是有一半權利,只是剛剛老爸在電話中說因為事情拖下去不僅連那一半權利都沒有,法 院還會要我爸強制遷出工廠,我不知道為什麼老爸會這麼說?? 我不知道以以上這些條件假設真鬧到法院去的話,是否真像老爸所講,我們會連那棟房子的一 半權都不見!誰都不想鬧到法院去,但是後母不僅要那棟房子的全部,她還要錢,還要更多更多, 可是老爸辛苦大半輩子了,豈能讓後母清清鬆鬆就拿到那棟房子呢??或許有人會認為後母也 是有貢獻所以該得到應得的,沒錯~她也該得到應得的,但~她拿去的太多了,不僅上面提到的 130萬現金,先前每個月五萬塊的安家費(後母跟老爸一起工作),所謂的安家費只是三餐飯錢, 兩個小孩在外求學根本不在家吃飯,上館子也還是老爸付錢呀!水電瓦斯保險雜七雜八的費用 通通是老爸付了(還外加付了她那個拖油瓶的保險),加上老爸前兩年發現了後母替前前夫的 小孩開了銀行帳號,才剛開只有兩筆記錄,已經有18萬在裡面,還有拖油瓶的帳號在很早以前 就完全變成後母在使用,完全不給老爸看,講難聽一點,她已經不知道從每個月五萬塊捏了多少 錢給她自己生的三個小孩,五萬塊我不相信每個月都沒有剩,因為 我們的飯菜沒有比較好,有時後還隨便煮一煮,甚至很有閒的時後不想煮叫個便當就打發了,其 間還曾虐待我小妹妹,不給錢去學校吃飯(就在她高三下學期那半年...度過了悲慘的半年,當 然!身為姐姐的我怎可能見死不救,所以換成是老爸私下給,就是要看看狠心的後母要多久不給 飯錢) (題外話) 後母的拖油瓶一個月花費可以勝過老爸三個小孩子一個月的花費,後母很寵拖油瓶的,很慶幸 後母另外兩個大拖油瓶(比我還大)被前前夫管著,只帶一個千金拖油瓶過來,這兩天看看新聞 有多少人三餐吃不飽而千金拖油瓶還可以有好幾雙馬靴都只穿兩次就丟掉,一雙也一兩千塊, 在小腿肚上開個小小刀,只有兩公分長的傷口也足以住院住個幾天,出院回家還可以享有在房 間吃飯的權利,後母還貼心的買了個尿盆(白色醫院用的那種,前幾天清她們遺留下來的垃圾 發現的,還全新沒用過呢!)從不吃水果的千金拖油瓶還在房間裡面高喊"媽~我水果吃完了, 幫我再拿點上來" 再更早以前,只要我不跟拖油瓶講話,我想要拿錢去買沐浴乳生活用品,後母就只拿三百塊給 我,還說她都沒錢了,還要我順便買老爸的洗髮乳,反之~我跟拖油瓶有講話,我要了錢去買,馬 上變的有錢,一千元大鈔就出來了,買剩還不用還(可想而知我為什麼不肯再跟她拿錢,我人窮 志不窮)!我永遠都記得在五年前我去買一雙過季出清的球鞋八百塊,回家跟她拿錢她回我的 是"一雙鞋子八百塊妳買得下手哦"!第一次買這麼貴的鞋子我穿了兩年之久還不想丟,而她的 拖油瓶一雙兩千塊的卻穿兩次就丟掉!不要問我為什麼不跟老爸拿就好了,老爸的為人總是認 為鞋子衣服可以穿夠用就好了,不需要買太貴太好,他寧可把那個錢拿來吃頓飽還比較實際,所 以當我們說要吃什麼的時後他一定會買(當然不是什麼魚翅燕窩啦),所以八百塊的鞋子我選 擇跟後母拿,結果換來這一句羞辱我的話!! 現在老爸終於看清楚後母的真面目,就是要錢錢錢錢錢!她還曾威脅老爸說等到將來孩子都嫁 出去後沒人要陪他,最終還是剩她會陪老爸過日子,看老爸還敢不敢說他只要孩子不要她,當 然!老爸不是被嚇大的,他還是一句話,他選擇孩子,後母惱羞成怒(大概是 為了不能再謀得更多金錢財產而怒),就算第二棟房子真的有去無回,但老爸所擁有的是更多的 財富,就算後母把第二棟房子賣掉(也賣不到三百萬,路沖房子不能當住家)就算有錢又如何, 靠千金拖油瓶就可以幫忙敗光了,只是真的不想辛苦努力大半輩子就這麼的被沒良心的人給 拿去,再怎樣老爸也沒虧待拖油瓶,供她吃住學費什麼的,而拖油瓶早在好多年前就沒再叫過 老爸了,當視而不見(我們沒有哦!我們還是有在叫後母叫媽的),後母當初剛過來的時後還跟 老爸說這小孩子沒保險,老爸二話不說也馬上保了拖油瓶的份,反倒是老爸的二女兒還沒半張 保單勒!!這樣子對她們倆有虧待過嗎?工廠忙碌的時後,怎樣都只有見到老爸的三個女兒在 幫忙,拖油瓶都是在家裡睡大頭覺上網看電視,從沒讓拖油瓶做到半點工作家事(所以拖油瓶 的手指很纖細,我的卻很粗 )這樣對她們倆還不好嗎??有虧待過他們嗎???回歸主題,我不想老爸的心血像肉包子打狗,就算不能全回,起碼也該拿回屬於老爸的部分~~ 想問清楚財產的部分,如果走到最後一步鬧上法院,先不講善養費,光是房子的部分會有什麼 結果??假設談判不成,後母把第二棟房子沒經過老爸同意就賣掉,這樣她是否也會吃上官司?? 在還未離婚的情況下,房子名字雖是後母的,可是後母可以借助法律途徑來強制老爸離開嗎?? 我知道老爸當初憤而貸出來的130萬還她並沒有人物證也無銀行轉帳證據,這條就真的是肉 包子打狗了(唉~笨老爸)沒有任何證明可以說明老爸還她130萬!就因為如此~所以老爸的損 失不可以再加上去了,名字是她的錢也還她了,老爸損失可真慘~ 如果版上有懂法律的大大, 真的~請教教我們吧!由衷的希望可以得到有幫助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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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海底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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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區從不給有幫助的解答,
這種事請找專業律師尋找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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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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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不然至少要選對討論版啊.... ==> "疑難雜症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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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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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為了第二棟房子的產權在爭一口氣,就想,反正婚後財分一半,你爸等於是虧150萬.
這一百五十萬你覺得很大張嗎? 你再問一下你後母每個月要多少贍養費?那筆才是真正大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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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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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告訴妳令尊有一半權利的?
亂亂講! 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除非登記為兩人共同所有,否則另一半根本沒份。 所以現在的重點是妳們要能證明令尊有出買房子的錢,不管是170萬還是連後來的130萬,能證明出多少,才能拿回多少,證明不出來,只好認賠了。 況且如妳所言,如果令尊的財產比後母來的多,妳更應該擔心後母還可以要求更多的部份(不是分一半喔,除非令尊當年簽了共同財產制協議),搞不好能分的不只三百萬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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