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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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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威信?官員不列席罰三萬藐視國會重罰
另外下午民進黨立委蔡同榮還對此加碼,他提出要在刑法中增列「藐視國會罪」,要求行政官員如果「拒不出席、拒不作答、不實陳述」,一經法院判刑確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金。
立法院二號上午才初審通過,要約束無故不備詢的行政官員,違反者要處三萬元的罰鍰,民進黨立委蔡同榮卻認為,這樣的處罰根本就不痛不癢,而且除了拒不出席,蔡同榮也認為,只要官員拒不作答或是做出不實陳述,一樣要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金。 當初在鐽震案爆發時表現沈默的蔡同榮今天特別還以民進黨執政時期爆發的鐽震案為例,強調當時有很多官員在立院被問到鐽震案都說不知道,可是這些官員到底知不知道,如果有嚴格的刑法在約束,這些官員就會據實作答,因此他認為,如果他的這項提案能獲得通過,對建立國會威信有很大的幫助。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2/1/10fc5.html 只會刮別人的鬍子 上回要立案立委不開會要重罰就不了了之。 立委蹺班不審案沒事,官員就不行。 不如把立委豬公全剁一剁拿去包不衛生的肉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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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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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無故不開會~~是不要給他挖個洞埋一埋
自己都管不好了~~還要管別人...... 如果沒事就叫人家來~~等了7 8個小時後說沒事了你可以走了~~ 不就更火大~~(以前不是常幹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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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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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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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什麼是可是對立委們做績核的呢?
那個"恆春仔"的工商服務中有一個點子, 依照審察法案的成效來支薪如何? 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先把自己刮乾淨吧~ 立委諸公們。 提到這個,什麼時候要通過"罷免法"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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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 一直在證照考試的.. 準醫事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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