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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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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戰爭…挺建仔罵人 女粉絲判罰9000元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839053.shtml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7.05.10 03:34 am 旅美棒球明星王建民掀起台灣的美國職棒大聯盟熱潮,也引發球迷間的戰爭。三名球迷不滿一名球迷在網站上批評王建民,上網留言罵對方「敗類、大白痴」,結果被法院處罰金二至三千元,經各捐款兩萬元後獲緩刑兩年。 這場球迷間的戰爭緣於九十四年五月廿八日起的紐約洋基與波士頓紅襪三連戰;廿八日首戰洋基六比三擊敗紅襪,次日第二戰紅襪以十七比一痛宰洋基。 洋基隊遭瘋狂痛宰後,台北市的林姓球迷在蕃薯藤網站運動版討論區,開了「看到洋基被紅襪狂電,王建民該有所警愓」的討論主題。 當天,住台北縣的陳姓女球迷加入討論,罵稱「開版的人到底是什麼心態?最恨這種還沒比就先唱衰自家的人敗類…大白痴一個…心理變態的大敗類…垃圾人一個…。」 新竹市的陳姓球迷)以Ben為名張貼「開版的是垃圾一名…開版的廢物腦筋是不是不太正常?」張姓球迷(則從桃園縣上網貼出「開版的去吃pavano(當天洋基先發三點二局失五分的投手帕瓦諾)的屌。」林姓球迷認為受到侮辱,報警控告三人公然侮辱。士林地檢署調查後,去年將陳姓球迷等三人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蕃薯滕運動討論版屬於公開場所,版上張貼的文章可以讓許多人看到,陳姓女子等三人在公開場所謾罵林姓球迷,構成公然侮辱。 法院考量三人沒前科,訴訟期間各捐二萬元給公益團體,顯有悔過,判決陳女罰金三千元(合台幣九千元),陳、張各兩千元(合台幣六千元),都緩刑二年。 ======================== 大家以後在公開論壇上還是皮繃緊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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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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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公開論壇?
以法律觀點來說, 不指名道姓沒辦法構成公然侮辱, 這件判決實在太奇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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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時光漩渦
文章: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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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
台灣的法官判生就是生、判死就是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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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P Member 熱情招募中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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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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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一定要指名道,---開版的人---就有「特定的人」, 李登輝沒指名道姓還不是被判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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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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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尊重司法的獨立審判, 不管你再怎麼對判決有意見, 可依他的判決理由中,你認為錯誤的論點提出上訴 法官也是人,有的法官他的判決理由寫的很荒謬 提出上訴另一個法官來審 再說法官是終生職,很難隨便請她們走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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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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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種故意開板挑釁筆戰的丁丁
蕃薯藤的運動版滿地都是 家裡根本沒大人 懶的去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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