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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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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菸害防制法」第5條規定,「販賣菸品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違反者可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依「菸酒管理法」第31條規定:「酒之販賣,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違反前開規定者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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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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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阿宅小阿姨的隔壁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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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檳榔還可以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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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飄灑灑於半空 零零落落我心中 似花非花惹人憐 絲絲情根深深種 年年歲歲花相似 今昔又見似舊容 我欲問花何處去 天地無語盡隨風 花非花 笑我痴情佇立在風中 霧非霧 嘆你幾分心事最難懂 花非花 若是花何不為我留芳蹤 霧非霧 為何總是繾綣纏綿在夢中 請時時檢查自己是否有老化現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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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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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賣檳榔
容易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6條..... 所以一般的網路購物/拍賣平台也都不准(省的有人找麻煩) 第 26 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 吸菸、飲酒、嚼檳榔。 二 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 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褻、 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 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四 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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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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